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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五)

參、 真我的實現

我們的內心也有一種光明性, 它是個人內在的潛力, 是一種無相、無生、無所謂勝義第一義諦的自性, 也是智慧的本體, 它就是圓成實性形成的真我。 由於它是無相的, 所以它能在任何形式思維中運作, 能在不同的法界或範疇中存在, 能表現出個人的創造性、恬淡、喜悅、自發自動的心力, 同時也能表現出最純真的性情。 它不受既有經驗的影響, 而能發出真知灼見;不受分別好惡的偏見所隱瞞, 而能表現出平直自由的判斷。 這個自性是佛經中所謂「不可思議」的部分。 什麼叫不可思議呢?因為菩提自性是無從詮釋的,

它一經詮釋即刻變成形而下的限定性;它是一種形而上的本體, 它如如實實地存在著。

自性是沒有性相的, 是不能用增減的形式或量化來界定的, 更無所謂最高等勝義。 它是智慧, 是人類能不斷提升和成長的「可能性」, 是人類創造力和知識之不斷改造的力量。 這種力量或可能性是無從描摹的, 但一表現在生活上, 則能透過智慧與大愛, 去實現生命。

我們在唯識心理學上說要轉識成智, 把意識和經驗化為生活的智慧, 成為解決生活問題和證悟生命究竟的資糧, 就要靠真我的功能。 我們透過真我的智慧, 把從眼、耳、鼻、舌、身所攝受的各種與料(因緣)化成為所作智, 成為立功、立德、立言的菩薩行。

把意根的活動轉變為妙觀察智, 成為獨立思考的基礎。 然後把分別識這種構成理想我的意識和分辨, 轉變為平等性智, 在眾生平等、自性清淨下, 得到性靈上的自由。 最後, 全部成就了大圓鏡智;亦即是就一切功德而又不執取一分一毫;對一切眾生的佈施和救度, 都無所求;建立一切功業而無絲毫我執。 這就是「無所住而行於佈施」, 是華嚴經教所謂的「無緣大悲, 同體大悲」, 這就是真我, 也是清淨法身。

我們的生活是建立在心與境的的不斷交互作用上, 心是指內在動機、思想、知識、情感和潛意識的整體, 我們可以稱它是人格。 另一方面, 境是指環境和別人對自己的觀感及交往之種種。 這種心境的互動就構成了所謂的因緣。 因緣就是構成現實我和理想我的基本因素,

所以因緣所生的種種事項和心理活動, 都是有為法, 都是不屬於自性(本有的天性), 所以都是假相, 而非實相。 唯有透過自性的空性, 去攝受由緣所生的生活經驗(俗諦), 才可能周遍含容成就一切種智(中諦)。 中諦就是真我的根本, 是常、樂、我、淨的源頭, 是生命實現的根源。

從唯識人格理論的觀點來看, 當一個人的自我功能提升, 自尊健康起來的時候, 其對於自我(我相)的執著, 也就漸漸放鬆, 分別識所形成的理想我, 也就漸漸放鬆, 分別識所形成的理想我, 也就不會脫離真實, 從而化成主動性和成長的動力。 這一來, 內在的佛性也就能展現它的功能, 去實現個人的人生。

現在我們可以從中看出生命終極的意義了。

每一個人都註定要用自己的根性因緣, 去實現他的人生, 去學習與成長;透過一次又一次的轉識成智, 一回又一回的轉彎。 他在生命的歷程中, 實現了愛, 用智慧去實現它, 完成他唯一、獨特的生命大戲。 然後, 從戲臺上走下來, 放下一切道具, 而戲的主角已然成為一個悲智雙運的覺者。

生命走到終點時, 不是問你得到什麼地位、財富、權力、健康等等, 而是問你是否用手上的資糧, 以悲智雙運的力量, 去實現一個有價值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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