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1月, 嶽飛被主戰派用“莫須有”的“謀反”罪名, 將他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一同被殺害。 直到宋孝宗時, 嶽飛謀反冤案才得到昭雪, 在冤案中受到牽連的人也獲得平反。 其中包括岳飛的妻子和兒女。
當人落難時, 最容易識別清哪些才是可以共患難的朋友, 哪些又是落井下石的卑鄙小人。
據《玉照新志》書中記載, 秦檜把嶽飛冤害死以後, 他的家人紛紛受到牽連。 秦檜把岳飛的家人全都流到百越諸地, 每月僅可以領到少得可憐的低保。 當時百越諸地, 荒無人煙, 匪患亂行, 百獸橫行, 生活環境十分惡劣。 讓人想著都可憐, 岳家為南宋抗金平內亂犧牲那麼多, 竟落到如此境地。
中國有古語有雲, 樹倒猢猻散, 大難臨頭各自飛。 當嶽飛死後, 許許多多的人踏著冤死的嶽飛屍體與嶽飛劃清界線。 他們紛紛做出一幅清高的樣子, 把嶽飛生前對自己的恩情拋諸腦後,
朝廷在秦檜奸黨當權下, 眾生百態, 忠奸難辨。 在眾位臣民中, 有一位本是岳飛的親信, 卻又是首位對嶽飛背信棄義的最可恥的人。
據《續資治通鑒》記載:岳飛生前有一名親信為姚岳。
嶽飛被害後, 姚岳為與嶽飛劃分嫌疑, 討好秦檜, 他向宋高宗提出荒謬的進諫。 諫言中提到, 嶽飛是亂臣賊子敗壞朝廷風氣, 人人得誅之, 他請把州郡的名字凡有嶽字都更名, 凡是姓岳的官員全部撤職。 雖然諫言荒謬, 最終趙構批准了。 從此, 嶽州府更名純州府。
據《玉照新志》記載:岳飛家人被流放到百越地區, 生活十分悲慘, 苟延殘喘而已。 但雪上加霜, 落井下石的人還把他們當成官場中門檻石。 有一官員為“表忠心”向宋高宗進言, 免去嶽飛家小那低可憐的生活低保。 讓他們自生自滅, 以達到斬草除根的目的。 可見, 南宋官場的腐敗,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心腸之惡毒。
在宋孝宗繼位後, 嶽飛冤案得以昭雪, 岳飛妻子李娃與兒子己經流放了二十年。 他們在嶺南現廣東惠州受冤屈。 一代忠良, 為國浴血沙場, 中只求為國盡忠, 想不到, 受奸党迫害, 忠臣受害。 家人遭罪, 實在讓人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