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婆媳是前輩子的仇人, 這話只有真真體會了的人才會明白, 說得一點都沒有錯。 婆婆不是娘, 兒媳不是女兒, 兩個都想佔有同一個男人的女人能和平相處嗎?小雅用自己的親身經歷驗證了這句話。
閨蜜小雅和老公是大學時就認識的, 小雅還沒有畢業就就結婚了, 結婚就生了兒子。 他們和公婆在一起住了一年半, 因為當時經濟條件有限, 為了節省, 一家人就住在一起。 後來因為婆媳關係和整個家庭的原因, 強忍著分開住了, 小雅和老公搬出去租房子住。
在外面租房子住兩口子日子過得也舒服自在, 但也經常時不時的回家看看兩個老人。 婆婆這個人很吃苦耐勞, 喜歡幹活都可以, 就是不喜歡做飯。 因為和公婆隔得不是很遠, 有車子也方便, 小雅和老公也喜歡經常回家竄竄門, 他們也不喜歡提前打電話, 婆婆一看他們回來沒有提前“預約”就很不開心,
每次看見婆婆不開心, 小雅也克制住自己回家的頻率, 每次如果有事需要回家, 也是誠惶誠恐的提前打電話說一聲。 但是這一次又發生了一件這樣不愉快的事情。
小雅已經好長時間沒有回家了,
小雅忙解釋:“我不知道您會這麼早就做飯的。 ”
婆婆還是不放過:“到了我家裡不知道尊重我, 回來都不知道提前打個電話, 把我當什麼了!”
婆婆也是刀子嘴豆腐心, 還是用電飯煲又煮了飯, 但是小雅覺得自己很委屈, 抱著孩子, 拉著老公走了。 婆婆在家裡又喊起來:“我飯都做了, 又走, 這不是害我嗎?”
婆媳之間的事情真的說不清, 理還亂。 你們贊成小雅的做法嗎?如果遇到這樣的事, 你們會怎麼做?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