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梅豔芳我們應該都瞭解, 當時在歌壇的地位是任何女明星都無法比擬的, 但是她的母親可讓她操碎了心, 就連自己臨死前都要為自己的母親安排好日後的生活。
但是梅豔芳的母親喜歡賭博, 自己一個人還雇傭了一個保姆和一個司機, 自己還養了6條狗, 所以自己的錢是不夠花的, 於是打官司爭取到20萬每個月。
在我們看來一個人一月的生活費是20萬算是很多了, 但是她的母親還嫌不夠用, 經常跑到自己女兒的蠟像面前哭訴自己錢不夠花的, 哭訴自己的生活艱辛。 但是你想到以前自己怎麼對待女兒的嗎?重男輕女的她讓女兒梅豔芳輟學打工, 去歌舞廳工作, 來償還自己的賭債。
雖然梅豔芳去世了10多年了, 但是她依舊不放過自己的女兒, 由於缺錢竟然把自己女兒的內褲拿出去拍賣, 不知道梅豔芳泉下知道會有何感想?而她的這個舉動更是受到了網友的譴責, 說她是對自己的女兒不尊重。
媒體曾如此報導梅豔芳的家庭:她出生時沒見過爸爸;母親脾氣比火炮還猛而且重男輕女。
梅豔芳, 1963年出生於香港旺角, 家中兩兄一姐, 她排行最小。 梅豔芳的父親早逝, 其母獨力供養四名子女, 小小年紀便踏上舞臺與姐姐梅愛芳一同登臺演出。
有時候就得一個家庭如果父母都沒有做好以身作則, 那麼你生她下來就單純的想讓他做賺錢的工具嗎?也許上帝也是仁慈的, 讓梅豔芳在人生巔峰離開, 避免美人遲暮的結局。 其實這也算安慰了一下自己。
其實每個孩子都應該有個快樂的童年。 作為父母的真的沒必要早早的就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