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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版: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

整理:小雀視野

當前, 估計我國高血壓患病人數已達 2.7 億, 已成為我國家庭和社會的沉重負擔。 預防和控制高血壓, 是遏制我國心腦血管疾病流行的核心策略。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高血壓管理的“主戰場”, 其管理水準的高低將直接影響我國未來心腦血管疾病發展趨勢。 為滿足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的需要, 有效支援基層高血壓管理, 國家高血壓辦公室特組織相關專家制定了《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

基層高血壓管理流程圖

注:1 SBP:收縮壓;DBP:舒張壓。 “和 / 或”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①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②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③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2 “和 /或”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① SBP ≥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 ② SBP≥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 ③ SBP <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

3 合併症: 指冠心病、心力衰竭、腦卒中、慢性腎臟疾病、糖尿病或外周動脈粥樣硬化病。 4 達標: 一般高血壓患者, 收縮壓 < 140mmHg 且舒張壓 < 90mmHg 即為達標; 年齡≥ 80 歲且未合併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疾病的高血壓患者, 收縮壓 < 150 mmHg 且舒張壓 < 90 mmHg 為達標。

高血壓診斷標準

1. 以診室血壓測量結果為主要診斷依據。 首診發現收縮壓≥ 140 mmHg 和 / 或舒張壓≥ 90 mmHg1 , 建議在 4 周內 複查兩次, 非同日 3 次測量均達到上述診斷界值, 即可確診; 若首診收縮壓≥ 180 mmHg 和 / 或舒張壓≥ 110 mmHg, 伴有急性症狀 者建議立即轉診;無明顯症狀者, 排除其他可能的誘因, 並安靜休息後複測 仍達此標準, 即可確診, 建議立即給予藥物治療。

2. 診斷不確定或懷疑“白大衣高血壓”。 有條件的可結合動態血壓監 測或家庭自測血壓輔助診斷。

動態血壓和家庭自測血壓診斷高血壓的標準見 表 1, 具體參見《手冊》;無條件的, 建議轉診。

3. 注意鑒別伴有緊急或危重情況、懷疑繼發性高血壓等需轉診的情況。

4. 特殊定義:① 白大衣高血壓:反復出現的診室血壓升高, 而診室外的動態血壓監測或家庭自測血壓正常。 ② 單純性收縮期高血壓:收縮壓≥ 140 mmHg 和舒張壓< 90 mmHg。

高血壓治療

1. 高血壓治療三原則:達標、平穩、綜合管理。 首先要降壓達標。 不論採用何種治療, 將血壓控制在目標值以下是根本。 其次是平穩降壓。 告知患者長期堅持生活方式干預和藥物治療, 保持血壓長期平穩至關重要。 第三, 對高血壓患者應進行綜合干預管理。

2. 高血壓患者的降壓目標是:收縮壓<140 mmHg 且舒張壓<90 mmHg。

年齡80 歲且未合併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疾病的患者, 降壓目標為:收縮壓<150 mmHg 且舒張壓<90 mmHg。

3. 生活方式干預。 對確診高血壓的患者, 應立即啟動並長期堅持生活方式干預, 即“健康生活方式六部曲”--限鹽減重多運動, 戒煙限酒心態平。 一些生活方式干預方法, 不但可明顯降低血壓, 也可預防心血管病, 如戒煙、減輕體重、適度運動等, 應大力提倡。 各類生活方式干預目標及降壓效果見表 2。

4. 藥物治療

所有高血壓患者一旦診斷, 建議在生活方式干預的同時立即啟動藥物治療。 儘量選用證據明確、可改善預後的五大類降壓藥物, 即 ACEI、ARB、β 受體阻滯劑、鈣通道阻滯劑和利尿劑, 為便於記憶, 下文根據英文單詞的首字母, 分別以 A、B、C、D 簡稱。

備註:1 藥物來自《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7 年版)》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2017 年版 )》。

2推薦常用起始用法適用于一般高血壓患者, 對於合併心力衰竭或≥ 80 歲易發生體位性低血壓的老年患者仍建議從更小劑量開始。 Qd:每日一次, Bid:每日兩次, Tid:每日三次。 3 每種藥物的適應證、禁忌證及不良反應以說明書為准。

根據患者是否存在合併症及血壓水準, 選擇合適的藥物, 優選長效藥物。 除心力衰竭及體位性低血壓風險較大的高齡初始用藥患者建議從小劑量開始外, 其他高血壓患者可從常用起始劑量開始。

血壓≥ 180/110 mmHg 的緊急處理

1. 血壓≥ 180/110mmHg, 不伴心、腦、腎急性併發症的臨床症狀:

① 口服短效降壓藥物, 如卡托普利 12.5~25 mg, 或硝苯地平 10 mg或美托洛爾 25 mg 口服,

1 小時後可重複給藥, 門診觀察, 直至降至 180/110 mmHg 以下;② 仍≥ 180/110mmHg, 或症狀明顯, 建議轉診;③ 24~48 h 降至 160/100 mmHg 以下, 之後調整長期治療方案;④ 注意:嚴禁舌下含服硝苯地平等短效藥物快速降壓。

2. 血壓≥ 180/110 mmHg, 伴有心、腦、腎急性併發症 2 的臨床症狀:

① 立即轉診;② 等待轉診過程中, 可參照《手冊》做簡單處理。

轉診

需轉診人群主要包括起病急、症狀重、懷疑繼發性高血壓以及多種藥物 無法控制的難治性高血壓患者。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高血壓患者不建議基層就診。

1. 初診轉診

① 血壓顯著升高≥ 180/110 mmHg, 經短期處理仍無法控制;② 懷疑新出現心腦腎併發症或其他嚴重臨床情況;③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④ 發病年齡< 30 歲;⑤ 伴蛋白尿或血尿;⑥ 非利尿劑引起的低血鉀;⑦ 陣發性血壓升高, 伴頭痛、心慌、多汗;⑧ 雙上肢收縮壓差異> 20 mmHg;⑨ 因診斷需要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

2. 隨訪轉診

① 至少三種降壓藥物足量使用,血壓仍未達標;② 血壓明顯波動並難以控制;③ 懷疑與降壓藥物相關且難以處理的不良反應;④ 隨訪過程中發現嚴重臨床疾患或心腦腎損害而難以處理。

3. 下列嚴重情況建議急救車轉診

① 意識喪失或模糊;② 血壓≥ 180/110 mmHg 伴劇烈頭痛、嘔吐,或突發言語障礙和 / 或肢體癱瘓;③ 血壓顯著升高伴持續性胸背部劇烈疼痛;④ 血壓升高伴下肢水腫、呼吸困難,或不能平臥;⑤ 胸悶、胸痛持續至少 10 分鐘,伴大汗,心電圖示至少兩個導聯ST 段抬高,應以最快速度轉診,考慮溶栓或行急診冠脈介入治療;⑥ 其他影響生命體征的嚴重情況,如意識淡漠伴血壓過低或測不出、心率過慢或過快,突發全身嚴重過敏反應等。

高血壓長期隨訪管理

1. 未達標患者

隨訪頻率:每 2~4 周,直至血壓達標。

隨訪內容:查體(血壓、心率、心律),生活方式評估及建議,服藥情況,調整治療。

2. 已達標患者

頻率:每 3 個月 1 次。

內容:有無再住院的新發合併症,查體(血壓、心率、心律,超重或肥胖者應監測體重及腰圍),生活方式評估及建議,瞭解服藥情況,必要時調整治療。

3. 年度評估

內容:除上述每 3 個月隨訪事項外,還需再次測量體重、腰圍,並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同初診評估,即血常規、尿常規、生化(肌酐、尿酸、穀丙轉氨酶、血鉀、血糖、血脂)、心電圖。有條件者可選做:動態血壓監測、超聲心動圖、頸動脈超聲、尿白蛋白 / 肌酐、胸片、眼底檢查等。

摘編自: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17

2. 隨訪轉診

① 至少三種降壓藥物足量使用,血壓仍未達標;② 血壓明顯波動並難以控制;③ 懷疑與降壓藥物相關且難以處理的不良反應;④ 隨訪過程中發現嚴重臨床疾患或心腦腎損害而難以處理。

3. 下列嚴重情況建議急救車轉診

① 意識喪失或模糊;② 血壓≥ 180/110 mmHg 伴劇烈頭痛、嘔吐,或突發言語障礙和 / 或肢體癱瘓;③ 血壓顯著升高伴持續性胸背部劇烈疼痛;④ 血壓升高伴下肢水腫、呼吸困難,或不能平臥;⑤ 胸悶、胸痛持續至少 10 分鐘,伴大汗,心電圖示至少兩個導聯ST 段抬高,應以最快速度轉診,考慮溶栓或行急診冠脈介入治療;⑥ 其他影響生命體征的嚴重情況,如意識淡漠伴血壓過低或測不出、心率過慢或過快,突發全身嚴重過敏反應等。

高血壓長期隨訪管理

1. 未達標患者

隨訪頻率:每 2~4 周,直至血壓達標。

隨訪內容:查體(血壓、心率、心律),生活方式評估及建議,服藥情況,調整治療。

2. 已達標患者

頻率:每 3 個月 1 次。

內容:有無再住院的新發合併症,查體(血壓、心率、心律,超重或肥胖者應監測體重及腰圍),生活方式評估及建議,瞭解服藥情況,必要時調整治療。

3. 年度評估

內容:除上述每 3 個月隨訪事項外,還需再次測量體重、腰圍,並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同初診評估,即血常規、尿常規、生化(肌酐、尿酸、穀丙轉氨酶、血鉀、血糖、血脂)、心電圖。有條件者可選做:動態血壓監測、超聲心動圖、頸動脈超聲、尿白蛋白 / 肌酐、胸片、眼底檢查等。

摘編自: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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