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我和寶寶被限制了自由” 民警接到求救電話……

“員警同志幫幫我, 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了還帶著一個8個月大的嬰兒, 被一輛白色無牌轎車載著沿江南高速公路向湖南方向行駛……”

什麼?有名女子被綁架了?30日, 荊州高警江南大隊民警接到了這樣一通電話!情況緊急, 高警立即行動!

10月30日上午10點20分, 荊州高警江南大隊值班室接到一名女性電話報警, 稱被人限制了人身自由, 而且還帶著一個8個月大的嬰兒, 被一輛白色無牌轎車載著沿江南高速公路向湖南方向行駛, 馬上就要經過石首南收費站。

值班民警剛接完電話, 就通過監控視頻看見, 一輛白色無牌轎車在石首南收費廣場卡點沖崗。

經報警人確認後, 這就是她乘坐的車輛!民警立即將情況通知了執法站民警, 並聯繫湖南高警部門進行攔截。

儘管此時車輛已經駛出湖北省, 但為了保證報警人的人生安全, 執法站民警立即駕車追蹤, 在距離華容還有3公里左右時, 發現該車停在旁邊的應急車道內。 民警上前檢查發現, 車內一男一女正在進行激烈的爭吵, 民警迅速控制了男性駕駛員。

經詢問, 車內抱小孩的婦女, 正是報警人。 經進一步瞭解, 原來是小倆口因家庭糾紛鬧矛盾引發的一場鬧劇。 看到民警趕來, 男子的情緒非常激動。 民警分別對他們進行了耐心的勸解和嚴肅的批評, 在雙方都冷靜下來並和解後, 囑咐他們安全駛離。

所幸只是虛驚一場但女子的行為涉及到了報假警, 那麼報假警會受到哪些處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 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在我國員警的任務是: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您在緊急情況下需要幫助可隨時撥打報警電話, 向民警求助, 但如果您是在無聊或醉酒等其他情況下隨意報警,

浪費警務資源, 將受到法律制裁!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