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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人為啥家庭地位高?這事還得從很久很久以前的元朝說起……

黃道婆、上海女人和權力定律華說

一個男人, 出入菜場與攤販討價還價, 或者系著圍裙在灶台邊打轉……此情此景, 在上海是並不鮮見的。

本地的人們習以為常, 如空氣一般視若無睹, 但生活在別處的人們耳聞目睹, 往往有大驚失色者——多年之前, 大受刺激的龍應台在本地一家報紙上發表過一篇《啊, 上海男人!》, 一時滿城風雨。 上海男人之善於和勤於操持家務的形象, 是名聲在外的。 這形象和名聲, 招致的評價兩極分化各走一端。 譽之者以為勤勉、細膩、體貼, 是對妻子和家人呵護備至的好男人之典範;毀之者則認為缺乏陽剛之氣, “不像男人”, 殊不成體統。

因為善於和勤於操持家務之類瑣事而判定一個男人“不像男人”, 不是男子漢大丈夫, 當然是皮相的觀察, 是淺見。 “以貌取人”者是也。 “無情未必真豪傑, 憐子如何不丈夫。 ”男子漢大丈夫云云, 不唯“怒目金剛”的一面,

亦有“柔情似水”的一面。 衡量一個男人是不是“男子漢大丈夫”, 當視其臨事之際, 擔當、度量、氣魄如何耳。 對男子漢大丈夫之理想人格的刻畫之傳神, 餘以為莫過於孟子之言:“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此之謂大丈夫。 ”惜乎, 能過此三關者, 在真實世界近乎不存在!

閒話休敘。 上海男人之善於和勤於操持家務, 從另一面看, 也折射著此地的人們接受和實踐著男女平等的思想和觀念, 不是口頭說說, 而是有行動為證。 這也意味著, 相較別處的女人, 上海女人在家庭中地位較高, 有話語權。 這是整體而言的, 因為相反的個例永遠存在:在上海, 也有不少男人當甩手掌櫃的;在外地, 亦有承擔“買、汰、燒”的大老爺們。 有趣的問題來了:在一個有著數千年“男尊女卑”傳統的古老國度,

為什麼上海女人會享有較高的家庭地位?

上海女人在家庭中地位的取得,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古人雲:“夫功之成, 非成于成之日, 蓋必有所由起。 ”上海女人的家庭地位從何“由起”?說來話長, 此事還得從“很久很久以前”的元朝說起, 從引發中國“棉花革命”的黃道婆說起。

以今人的眼光視之, 黃道婆對棉紡織行業的貢獻之巨, 足以載入史冊。 然而, 雖然在民間有關黃道婆的傳說和故事甚多, 正史上卻找不到片言隻語!這個古老的文明缺乏科學的傳統, 傳統的作史者, 熱衷於為“帝王將相”做傳, 黃道婆身為女性, 所從事的棉紡織業, 又屬於所謂的“末業”, 其不入傳統史家的法眼,

正是當然。 黃道婆其人, 較為可靠的史料, 見於元人陶宗儀的記載:“國初時, 有一嫗名黃道婆者, 自崖州來。 乃教以做造捍、彈、紡、織之具, 至於錯紗、配色、綜線, 挈花, 各有其法。 以故織成被、褥、帶、帨, 其上折枝、團鳳、棋局、字樣, 粲然若寫。 ……未幾, 嫗卒, 莫不感恩灑泣而共葬之。 又為立祠, 歲時享之。 ”(《南村輟耕錄》)與陶宗儀同一時期的王逢也有記錄, 其《梧溪集·黃道婆祠》雲:“黃道婆, 松之烏涇人。 少淪落崖州, 元貞間, 始遇海舶以歸。 躬紡木棉花, 織崖州被自給。 教他姓婦, 不少倦。 ”

史料語焉不詳, 黃道婆的身世至今仍然是一個謎。 所能確切知道的, 是黃道婆自海南崖州回到松江烏泥涇, 帶回了當時最先進的紡織技術, 並毫無保留地傳授給了家鄉的人們。

她不僅教人們製造出各種的紡織機具——捍、彈、紡、織之具, 還教給人們以各類的工藝技術——錯紗、配色、綜線, 挈花。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先進的紡織機具和工藝技術的引入, 使得家鄉的紡織業一掃“初無踏車椎弓之制, 率用手剖去子, 線弦竹弧置案間, 振掉成劑, 厥功甚艱”之困境, 面貌為之一新, 迅速在全國市場打開了局面, 並創造出了“烏泥涇被”這一響噹噹的金字招牌——“未幾, 被更烏涇名天下”(《梧溪集》)。 眾多的鄉親們為之受惠, “仰食者千餘家”, 當地家庭的經濟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人既受教, 競相作為, 轉貨他郡, 家既就殷。 ”(《南村輟耕錄》)黃道婆之功, 不止福及當時, 亦澤被後世, 綿延數百年。 作為全國的棉紡織中心, 明清兩代, 上海及其四周的江南地區的人們無不深受其惠。造福人民之人,人民是不會忘記的。“黃婆婆,黃婆婆,教我紗,教我布,二隻筒子,兩匹布。”歌謠的世代傳唱,是家鄉的人們始終銘記黃道婆恩澤的明證。

棉花引入之前,古代中國紡織的主要材料,是絲和麻。與絲和麻相較,棉的優勢非常明顯。“比之桑蠶,無采養之勞,有必收之功,埒之枲苧,免績緝之功,得禦寒之益,可謂不麻而布,不繭而絮”,“又兼代氈毯之用,以補衣褐之費”。(明·王禎·《農書》)加之政策的鼓勵和引導——比如明王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就大力宣導種植包括棉花在內的經濟作物。洪武元年,他下令:“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其後,明王朝又推出了所謂的“折色”制度,允許用棉布、棉花折納稅糧,“棉布一匹折(米)一石”,“棉花一斤折米二鬥”,由此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種植棉花和紡紗織布的積極性。烏泥涇所在的松江府,因為黃道婆對紡織機具和工藝的革新,棉紡織技術實現了質的飛躍,產量和品質均據全國之冠,棉紡織業由是日益興盛,超越蘇州成為明清時期全國棉紡織業的中心——“吾鄉所出皆切實用,如綾、布二物,衣被天下,雖蘇杭不及也”。(《松江府志》)當其時也,“棉布寸土皆有”、“織機十室必有”。各市鎮上,“四方商賈之貿販花布者,群集於此”,“商賈輳集,貿易花、布,京省標客,往來不絕”。貿易所及,松江所產布匹不僅銷往全國各地,也遠銷日本、南洋東南亞諸國以及英國等國家和地區。

“松郡棉布,衣被天下。”這盛名之下,是一戶戶家庭的辛勤勞作。《松江府志》載,當地人“俗務紡織,他技不多”,“家紡、戶織,遠近通流。”“紡織不止村落,雖城中亦然,織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裡媼晨抱紗入市,易木棉以歸;明旦複抱紗以出”。 這是說,很多家庭是夜以繼日地從事紡織,白天抱著紡好的紗線、織成的布匹去集市售賣,然後買回棉花、棉紗回家開夜工紡紗或織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徐光啟亦雲:“嘗考宋紹興中,松郡稅糧十八萬石耳,今平米九十七萬石,會計、加編,徵收,耗剩,起解、鋪墊,諸色役費,當複稱是。是十倍宋也。壤地廣袤,不過百里而遙;農畝之入,非能有加於他郡邑也。所繇共百萬之賦,三百年而尚存視息者,全賴此一機一杼而已。非獨松也,蘇杭常鎮之幣帛枲,嘉湖之絲纊,皆恃此女紅末業,以上供賦稅,下給俯仰。若求諸田畝之收,則必不可辦。”(《農政全書》)無論是“俗務紡織,他技不多”,還是“上供賦稅,下給俯仰”,都明白地指示著這樣的一個事實:紡織,是一個家庭的生計所系!

雖然不乏有男子參與其中——“男耕女織,外內有事。田家婦女,亦助農作,鎮市男子,亦曉女紅”(《松江府志》),甚至有男子織布技藝精湛——《谷水舊聞》記載:明朝萬曆年間,華亭縣十五保的陳守貞“孑身事母”,是人人稱道的“孝子”,“手自紡織,所織布獨精潔”,遠近聞名,世稱“陳孝子布”。但不得不說,紡織之事,女性天然地更為適宜,尤其是手工作坊時代,女性是當然不讓的主角。自元朝之後,對松江府的女性而言,紡織,不再僅僅是一種生活技能,更是一種維持家庭生計的職業。“查江南蘇松兩郡,最為繁庶,而貧乏之民得以俯仰有資者,不在絲而在布。女子七八歲以上即能紡絮,十二三歲即能織布。一日之經營,盡足以供一人之用度而有餘。”(《皇朝經世文編》)甚至,上海縣誌載:“民間男子多好遊閑,不事生業。其女子多勤。善織紗,篝燈燎火,至達旦不休。終歲生資悉仰給於織作。”可見,因為紡織業的發達,女子紡紗織布帶來的收入,成為了當地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甚至是主要來源。有記載說,一個女兒紡紗織布的收入,超過了其父、兄在田裡耕作的收入。浦東三林塘一帶,把心靈手巧,能織出高品質布匹而賣出“頂價”(當地布莊願出高價收購)的姑娘,譽為“頂價姑娘”(已婚者稱為“頂價娘子”),因而媒人盈門,身價倍增。家長亦引以為榮。

紡織既為一家生計之所系,而紡紗織布的主要承擔者又是女性,則作為家庭財富的主要創造者,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提升是自然而然的,不論是在婚前婚後。清季,浦東三林塘一帶,女子擇偶有一定的選擇權,男女一經定親,即可互相上門往來。七寶鎮則有民謠:“娘娘手裡討針線(零花錢)。”財政大權操諸主婦之手,內外操持,擅一家之政。不言而喻,女性家庭地位的變化,源自於家庭內部的收入格局的轉變。這收入格局的轉變,則主要起自女性收入的快速增長,其對家庭總收入的貢獻變得舉足輕重,而不再像以往那樣可有可無。進而言之,男女平等,非唯思想觀念而已,本質上是一個生計問題。男女平等與生計,其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一個分幣的兩面。一個衣食俯仰于男人的女人,需要依靠男人養活的女人,在家庭中是不可能有話語權的。唯有經濟足以獨立自存的女性,才有可能爭得應有的地位。沒有疑問,餘以為,男女平等的最終實現,必然是與生計問題一併解決的。

這裡有一個問題。“男耕女織”向來是古代中國家庭的生活圖景,女織主要是自給自足,或者是極小範圍內的交換。何以到元朝及其之後,松江府的人們“俗務紡織,他技不多”,何以“女織”躍升為家庭的生計所系,家庭收入的主要甚至唯一來源?為什麼松江府的人們可以藉此而生活?回答是,市場的擴展。亞當·斯密在其《國富論》中說得明白,社會分工受到市場範圍的限制——“分工起因於交換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總要受交換能力大小的限制,換言之,要受市場廣狹的限制。市場要是過小,那就不能鼓勵人們終生專務一業。”是的,正是因為松江棉布“衣被天下”,行銷全國和海外市場,從而使得松江府的人們可以專事紡織而衣食無虞甚至發家致富。不止此也,市場的擴展,也使得松江府紡織產業內部的分工進一步深化,一道道工序演化為獨立的行業,比如軋花、印染、紡織機具的製造等等。

上海開埠,來自西方的機制棉紗棉布湧入中國市場,洋布的價格只有土布的三分之一左右,松江府的棉紡織業因此受到致命衝擊。“吾村專以紡織為業,近聞無紗可紡。松太布市,消減大半”。(《齊民四術》)在傳統棉紡織業衰落之際,近代的工廠企業開始在上海出現,這其中就包括外資和民族資本開辦的各類軋花、紡紗、織染、制絨、織麻、織綢、襪衫等企業。無數棉紡織手工業作坊的工人和家庭手工業者紛紛進入這些工廠充當雇傭工人。如上海縣的法華鄉,“光緒中葉以後開拓市場,機廠林立,丁男婦女赴廠做工……專事紡織者日見其少矣”。又如川沙的“女工本事紡織,今則洋布、洋紗盛行,土布因之減銷,多有遷至滬地洋紗廠、洋布局為女工者”。這些紡織女工和在其他工廠當工人的女子,無不有著獨立的經濟來源,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及至建國之後,法律上明確“男女平等”, 鼓勵婦女積極參加工作,“雙職工”家庭湧現。在家庭的收入貢獻上,女性頂起了“半邊天”。

一條紅線貫穿始終。自黃道婆海南崖州歸來,向家鄉的人們傳授“做造捍、彈、紡、織之具,至於錯紗、配色、綜線,挈花,各有其法。”上海的家庭收入構成發生了明顯的轉變,女性的收入快速增長,成為家庭財富的重要來源甚至主要創造者。由此發端,歷經元、明、清一直到現在,在上海的家庭中,女人的收入,或者低於男人但不可忽視,或者與男人不相上下,或者過之,總而言之始終是家庭總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其對家庭財富貢獻既然舉足輕重,則其在家庭的地位,自然不遑多讓。

從家庭轉向社會,亦是如此。歷史上有一個漫長的時期,人類社會的主導權,掌握在女人手中,那便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會。在那個生產力極其低下的年代,人類“靠天吃飯”,其從事的生產活動,是採集、狩獵和捕魚。男女的分工,是男人進行狩獵和捕魚,女人負責採集。採集遠比漁獵的收穫穩定,因而成為部落和氏族成員衣食的主要來源。女人的產出貢獻,既然主導著部落和氏族成員衣食的供給,則掌控部落和氏族的權力落入其手是自然不過的。待到人類社會逐步進化至農耕文明,生產方式改變之下,男人的產出貢獻超過女人,社會的主導權遂轉入男人之手,一直延續至今。

如果不論武力,這前提重要:武力,也即是“弱肉強食”的競爭準則,是生物界和人類社會的終極性決定競爭勝負的準則,其直接決定著權力誰屬。勝負一分,權力即定,勝者掌控權力。從經濟學上看,武力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租值消散之龐大難以想像,推之極致,足以令人類毀滅。余以為,人類社會的進化,撩開外在的各種附麗,核心的要點,就是發明了各式各樣的制度安排,盡可能地用別的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比如年齡、等級、道德,市價等等,來替代武力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從而大幅地減少了租值消散。君不見,迄今為止,只有人類走出了原始的叢林!人類遠祖的那些朋友和敵人,至今還在叢林中生活,執行著“弱肉強食”的競爭準則。

擱置了武力這個前提,上述的事實——從上海女人家庭地位的轉變到人類社會主導權在男女之間的輪替,可以引申出一個有趣的的權力定律:武力不論,權力的歸屬,取決於產出貢獻。誰產出貢獻大,誰就掌控權力。家庭如此,社會亦如此。補充一句,不要看名義上權力誰屬,要看權力實際掌握在誰之手。

2016/12/3

上海及其四周的江南地區的人們無不深受其惠。造福人民之人,人民是不會忘記的。“黃婆婆,黃婆婆,教我紗,教我布,二隻筒子,兩匹布。”歌謠的世代傳唱,是家鄉的人們始終銘記黃道婆恩澤的明證。

棉花引入之前,古代中國紡織的主要材料,是絲和麻。與絲和麻相較,棉的優勢非常明顯。“比之桑蠶,無采養之勞,有必收之功,埒之枲苧,免績緝之功,得禦寒之益,可謂不麻而布,不繭而絮”,“又兼代氈毯之用,以補衣褐之費”。(明·王禎·《農書》)加之政策的鼓勵和引導——比如明王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就大力宣導種植包括棉花在內的經濟作物。洪武元年,他下令:“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其後,明王朝又推出了所謂的“折色”制度,允許用棉布、棉花折納稅糧,“棉布一匹折(米)一石”,“棉花一斤折米二鬥”,由此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種植棉花和紡紗織布的積極性。烏泥涇所在的松江府,因為黃道婆對紡織機具和工藝的革新,棉紡織技術實現了質的飛躍,產量和品質均據全國之冠,棉紡織業由是日益興盛,超越蘇州成為明清時期全國棉紡織業的中心——“吾鄉所出皆切實用,如綾、布二物,衣被天下,雖蘇杭不及也”。(《松江府志》)當其時也,“棉布寸土皆有”、“織機十室必有”。各市鎮上,“四方商賈之貿販花布者,群集於此”,“商賈輳集,貿易花、布,京省標客,往來不絕”。貿易所及,松江所產布匹不僅銷往全國各地,也遠銷日本、南洋東南亞諸國以及英國等國家和地區。

“松郡棉布,衣被天下。”這盛名之下,是一戶戶家庭的辛勤勞作。《松江府志》載,當地人“俗務紡織,他技不多”,“家紡、戶織,遠近通流。”“紡織不止村落,雖城中亦然,織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裡媼晨抱紗入市,易木棉以歸;明旦複抱紗以出”。 這是說,很多家庭是夜以繼日地從事紡織,白天抱著紡好的紗線、織成的布匹去集市售賣,然後買回棉花、棉紗回家開夜工紡紗或織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徐光啟亦雲:“嘗考宋紹興中,松郡稅糧十八萬石耳,今平米九十七萬石,會計、加編,徵收,耗剩,起解、鋪墊,諸色役費,當複稱是。是十倍宋也。壤地廣袤,不過百里而遙;農畝之入,非能有加於他郡邑也。所繇共百萬之賦,三百年而尚存視息者,全賴此一機一杼而已。非獨松也,蘇杭常鎮之幣帛枲,嘉湖之絲纊,皆恃此女紅末業,以上供賦稅,下給俯仰。若求諸田畝之收,則必不可辦。”(《農政全書》)無論是“俗務紡織,他技不多”,還是“上供賦稅,下給俯仰”,都明白地指示著這樣的一個事實:紡織,是一個家庭的生計所系!

雖然不乏有男子參與其中——“男耕女織,外內有事。田家婦女,亦助農作,鎮市男子,亦曉女紅”(《松江府志》),甚至有男子織布技藝精湛——《谷水舊聞》記載:明朝萬曆年間,華亭縣十五保的陳守貞“孑身事母”,是人人稱道的“孝子”,“手自紡織,所織布獨精潔”,遠近聞名,世稱“陳孝子布”。但不得不說,紡織之事,女性天然地更為適宜,尤其是手工作坊時代,女性是當然不讓的主角。自元朝之後,對松江府的女性而言,紡織,不再僅僅是一種生活技能,更是一種維持家庭生計的職業。“查江南蘇松兩郡,最為繁庶,而貧乏之民得以俯仰有資者,不在絲而在布。女子七八歲以上即能紡絮,十二三歲即能織布。一日之經營,盡足以供一人之用度而有餘。”(《皇朝經世文編》)甚至,上海縣誌載:“民間男子多好遊閑,不事生業。其女子多勤。善織紗,篝燈燎火,至達旦不休。終歲生資悉仰給於織作。”可見,因為紡織業的發達,女子紡紗織布帶來的收入,成為了當地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甚至是主要來源。有記載說,一個女兒紡紗織布的收入,超過了其父、兄在田裡耕作的收入。浦東三林塘一帶,把心靈手巧,能織出高品質布匹而賣出“頂價”(當地布莊願出高價收購)的姑娘,譽為“頂價姑娘”(已婚者稱為“頂價娘子”),因而媒人盈門,身價倍增。家長亦引以為榮。

紡織既為一家生計之所系,而紡紗織布的主要承擔者又是女性,則作為家庭財富的主要創造者,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提升是自然而然的,不論是在婚前婚後。清季,浦東三林塘一帶,女子擇偶有一定的選擇權,男女一經定親,即可互相上門往來。七寶鎮則有民謠:“娘娘手裡討針線(零花錢)。”財政大權操諸主婦之手,內外操持,擅一家之政。不言而喻,女性家庭地位的變化,源自於家庭內部的收入格局的轉變。這收入格局的轉變,則主要起自女性收入的快速增長,其對家庭總收入的貢獻變得舉足輕重,而不再像以往那樣可有可無。進而言之,男女平等,非唯思想觀念而已,本質上是一個生計問題。男女平等與生計,其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一個分幣的兩面。一個衣食俯仰于男人的女人,需要依靠男人養活的女人,在家庭中是不可能有話語權的。唯有經濟足以獨立自存的女性,才有可能爭得應有的地位。沒有疑問,餘以為,男女平等的最終實現,必然是與生計問題一併解決的。

這裡有一個問題。“男耕女織”向來是古代中國家庭的生活圖景,女織主要是自給自足,或者是極小範圍內的交換。何以到元朝及其之後,松江府的人們“俗務紡織,他技不多”,何以“女織”躍升為家庭的生計所系,家庭收入的主要甚至唯一來源?為什麼松江府的人們可以藉此而生活?回答是,市場的擴展。亞當·斯密在其《國富論》中說得明白,社會分工受到市場範圍的限制——“分工起因於交換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總要受交換能力大小的限制,換言之,要受市場廣狹的限制。市場要是過小,那就不能鼓勵人們終生專務一業。”是的,正是因為松江棉布“衣被天下”,行銷全國和海外市場,從而使得松江府的人們可以專事紡織而衣食無虞甚至發家致富。不止此也,市場的擴展,也使得松江府紡織產業內部的分工進一步深化,一道道工序演化為獨立的行業,比如軋花、印染、紡織機具的製造等等。

上海開埠,來自西方的機制棉紗棉布湧入中國市場,洋布的價格只有土布的三分之一左右,松江府的棉紡織業因此受到致命衝擊。“吾村專以紡織為業,近聞無紗可紡。松太布市,消減大半”。(《齊民四術》)在傳統棉紡織業衰落之際,近代的工廠企業開始在上海出現,這其中就包括外資和民族資本開辦的各類軋花、紡紗、織染、制絨、織麻、織綢、襪衫等企業。無數棉紡織手工業作坊的工人和家庭手工業者紛紛進入這些工廠充當雇傭工人。如上海縣的法華鄉,“光緒中葉以後開拓市場,機廠林立,丁男婦女赴廠做工……專事紡織者日見其少矣”。又如川沙的“女工本事紡織,今則洋布、洋紗盛行,土布因之減銷,多有遷至滬地洋紗廠、洋布局為女工者”。這些紡織女工和在其他工廠當工人的女子,無不有著獨立的經濟來源,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及至建國之後,法律上明確“男女平等”, 鼓勵婦女積極參加工作,“雙職工”家庭湧現。在家庭的收入貢獻上,女性頂起了“半邊天”。

一條紅線貫穿始終。自黃道婆海南崖州歸來,向家鄉的人們傳授“做造捍、彈、紡、織之具,至於錯紗、配色、綜線,挈花,各有其法。”上海的家庭收入構成發生了明顯的轉變,女性的收入快速增長,成為家庭財富的重要來源甚至主要創造者。由此發端,歷經元、明、清一直到現在,在上海的家庭中,女人的收入,或者低於男人但不可忽視,或者與男人不相上下,或者過之,總而言之始終是家庭總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其對家庭財富貢獻既然舉足輕重,則其在家庭的地位,自然不遑多讓。

從家庭轉向社會,亦是如此。歷史上有一個漫長的時期,人類社會的主導權,掌握在女人手中,那便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會。在那個生產力極其低下的年代,人類“靠天吃飯”,其從事的生產活動,是採集、狩獵和捕魚。男女的分工,是男人進行狩獵和捕魚,女人負責採集。採集遠比漁獵的收穫穩定,因而成為部落和氏族成員衣食的主要來源。女人的產出貢獻,既然主導著部落和氏族成員衣食的供給,則掌控部落和氏族的權力落入其手是自然不過的。待到人類社會逐步進化至農耕文明,生產方式改變之下,男人的產出貢獻超過女人,社會的主導權遂轉入男人之手,一直延續至今。

如果不論武力,這前提重要:武力,也即是“弱肉強食”的競爭準則,是生物界和人類社會的終極性決定競爭勝負的準則,其直接決定著權力誰屬。勝負一分,權力即定,勝者掌控權力。從經濟學上看,武力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租值消散之龐大難以想像,推之極致,足以令人類毀滅。余以為,人類社會的進化,撩開外在的各種附麗,核心的要點,就是發明了各式各樣的制度安排,盡可能地用別的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比如年齡、等級、道德,市價等等,來替代武力決定勝負的競爭準則,從而大幅地減少了租值消散。君不見,迄今為止,只有人類走出了原始的叢林!人類遠祖的那些朋友和敵人,至今還在叢林中生活,執行著“弱肉強食”的競爭準則。

擱置了武力這個前提,上述的事實——從上海女人家庭地位的轉變到人類社會主導權在男女之間的輪替,可以引申出一個有趣的的權力定律:武力不論,權力的歸屬,取決於產出貢獻。誰產出貢獻大,誰就掌控權力。家庭如此,社會亦如此。補充一句,不要看名義上權力誰屬,要看權力實際掌握在誰之手。

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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