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
所謂“殉葬”也叫“人殉”,
是以活人從葬,
它是中國自原始社會末期至整個奴隸社會廣泛流行的一種古代葬俗。
在古人心中,
鬼魂觀念產生以前,
人死後可以隨意處置屍體。
但在鬼魂觀念出現以後,
對屍體的處置便有了一整套的講究。
從考古資料上看,
人殉最早出現在中原地區和西北地方,
時間大約是在西元前2800年~前2000年。
人殉最為盛行的時候是在我國商代。
其實這些都是我國古代鬼魂崇拜的最為典型的例子。
進入階級社會後,
崇拜鬼魂在葬禮中表現得更為突出,
其儀式有招魂、報喪、哭靈、禮葬、水葬、天葬等。
《墨子·節葬篇》載:“天子殺殉, 眾者數百, 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 眾者數十, 寡者數人。 ”這說明野蠻的殉葬已成為一種制度, 當時用於殉葬的人都是直接被活活殺死的。 這些人中女子占大多數, 可以是奴隸, 可以是俘虜, 也可能是妾奴。
不過在春秋時期,
到了秦朝,
秦始皇死時,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
秦二世稱:“先帝后宮非有子者,
出焉不宜,
皆令從死。
”後宮婦女殉葬者達數千人。
由於“用人殉葬”制度一直遭到人民的反對,
隨著社會的進步,
漢代至元代期間,
人殉制已基本不復存在。
到了明代,
“人殉”又一度死灰復燃。
據《廿二史劄記》記載, 人殉制廢止于明天順八年正月, 即1464年。 時值英宗病危, 他下遺詔表示:“用人殉葬, 吾不忍也, 此事宜自我止, 後世勿複也。 ”野蠻的“人殉”制度這才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