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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殘忍的古代殉葬制度你知道嗎

在古代, 所謂“殉葬”也叫“人殉”, 是以活人從葬, 它是中國自原始社會末期至整個奴隸社會廣泛流行的一種古代葬俗。 在古人心中, 鬼魂觀念產生以前, 人死後可以隨意處置屍體。 但在鬼魂觀念出現以後, 對屍體的處置便有了一整套的講究。

從考古資料上看, 人殉最早出現在中原地區和西北地方, 時間大約是在西元前2800年~前2000年。 人殉最為盛行的時候是在我國商代。 其實這些都是我國古代鬼魂崇拜的最為典型的例子。 進入階級社會後, 崇拜鬼魂在葬禮中表現得更為突出, 其儀式有招魂、報喪、哭靈、禮葬、水葬、天葬等。

《墨子·節葬篇》載:“天子殺殉, 眾者數百, 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 眾者數十, 寡者數人。 ”這說明野蠻的殉葬已成為一種制度, 當時用於殉葬的人都是直接被活活殺死的。 這些人中女子占大多數, 可以是奴隸, 可以是俘虜, 也可能是妾奴。

不過在春秋時期,

“人殉”的做法引起了人們的非議。 《禮記·檀弓下》記載:齊大夫子車死後, 其妻和總管商定用人殉葬。 子車的弟弟子亢卻對他們說:“如果哥哥在陰間需人侍候的話, 沒有比他的妻子和總管更合適的了。 這件事要不就算了, 如果一定要堅持, 我就準備用你們二位生殉。 ”子車的妻子和總管不願去死, 只好同意取消人殉。

到了秦朝, 秦始皇死時,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 秦二世稱:“先帝后宮非有子者, 出焉不宜, 皆令從死。 ”後宮婦女殉葬者達數千人。 由於“用人殉葬”制度一直遭到人民的反對, 隨著社會的進步, 漢代至元代期間, 人殉制已基本不復存在。 到了明代, “人殉”又一度死灰復燃。

據《廿二史劄記》記載, 人殉制廢止于明天順八年正月, 即1464年。 時值英宗病危, 他下遺詔表示:“用人殉葬, 吾不忍也, 此事宜自我止, 後世勿複也。 ”野蠻的“人殉”制度這才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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