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結婚後承包了一個快遞網點,
弟弟和女朋友都在我這打工,
看著他倆感情好,
我挺高興的,
我還許諾等他們結婚給他倆五萬塊錢。
他倆結婚頭兩天,
我有點不舒服就委託老公給弟弟送了一張五萬的卡。
弟弟婚禮那天我們全家都去參加,
到最後照相的時候,
弟弟和弟媳都不理我,
我有點納悶,
我沖弟媳笑笑,
她回給我一個白眼,
我拉弟弟到一邊,
弟弟說:姐,
這幾年我給你放牛做馬,
一個月都不休一天,
我結個婚,
你隨500就算了,
還弄個卡,
沒有這麼羞辱人的!我當時就愣住了,
我找老公問他,
他賭咒發誓說自己真的給了。
我查了自己的錢包才知道,
自己把給女兒一周生過活費的卡和給弟弟的卡弄混了。
我趕緊解釋,
然後又取了5萬塊錢給他倆,
弟弟的婚禮因為我的疏忽鬧的不怎麼愉快。
他們結婚後,
他倆都辭職了,
弟弟說弟媳生氣了,
說我故意的,
要給她下馬威,
我真是有口難言。
我自認為對她不錯了,
如果我不說給她錢就沒有這麼多事了,
人心真是搞不懂,
弟弟也是,
夫妻情深是可以,
這耳根子也太軟了吧!現在我和弟弟家的關係很一般,
就因為5萬塊錢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現在都不知道自己錯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