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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近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並發出通知, 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為著力解決駐村幫扶中選人不優、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 更好發揮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生力軍作用, 現就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決策部署, 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 深入實施精准扶貧精准脫貧, 以實現貧困人口穩定脫貧為目標, 確保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精准、幫扶扎實、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二)基本原則

——堅持因村選派、分類施策。 根據貧困村實際需求精准選派駐村工作隊, 做到務實管用。 堅持因村因戶因人施策, 把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成效作為衡量駐村工作隊績效的基本依據。

——堅持縣級統籌、全面覆蓋。 縣級黨委和政府統籌整合各方面駐村工作力量,

根據派出單位幫扶資源和駐村幹部綜合能力科學組建駐村工作隊, 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村一村一隊。 駐村工作隊隊長原則上由駐村第一書記兼任。

——堅持嚴格管理、有效激勵。 加強駐村工作隊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從嚴從實要求, 培養優良作風。 健全保障激勵機制, 鼓勵支持幹事創業、奮發有為。

——堅持聚焦攻堅、真幫實扶。 駐村工作隊要堅持攻堅目標和“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 將資源力量集中用於幫助貧困村貧困戶穩定脫貧,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駐村幫扶工作。

二、規範人員選派

(一)精准選派。 堅持因村選人組隊, 把熟悉黨群工作的幹部派到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戰鬥力不強的貧困村,

把熟悉經濟工作的幹部派到產業基礎薄弱、集體經濟脆弱的貧困村, 把熟悉社會工作的幹部派到矛盾糾紛突出、社會發育滯後的貧困村, 充分發揮派出單位和駐村幹部自身優勢, 幫助貧困村解決脫貧攻堅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二)優化結構。 優先安排優秀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參加駐村幫扶。 每個駐村工作隊一般不少於3人, 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2年。 要把深度貧困地區貧困村和脫貧難度大的貧困村作為駐村幫扶工作的重中之重。 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的物件在深度貧困地區的, 要加大選派幹部力度。

(三)配強幹部。 縣級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要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實、綜合能力強、健康具備履職條件的人員參加駐村幫扶工作。

新選派的駐村工作隊隊長一般應為處科級幹部或處科級後備幹部。 幹部駐村期間不承擔原單位工作, 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到所駐貧困村, 確保全身心專職駐村幫扶。 脫貧攻堅期內, 貧困村退出的, 駐村工作隊不得撤離, 幫扶力度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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