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城郊, 有個幸福的家庭, 有個愛我的老公, 有個帥氣的兒子。
想想和老公戀愛時的憧憬與美好, 現在卻走到了婚姻的盡頭,
最近家裡拆遷房子要分下來了, 按人口每人可分到55平, 本來和老公一直算安全期過性生活的, 也沒打算再要寶寶, 可誰知來了意外……
我又要做媽媽了, 也預示著我要再次遭一回罪, 肚子還得再挨一刀, 可老公是開心的。 可當我媽媽要求以前就說好的要是再有寶寶跟我家姓時, 愛我的老公卻說他要離婚, 我們的房子他要, 自己的55方拆遷房也要拿回走, 這使得我非常心寒, 因為之前他說過, 如果我們離婚, 他是不會要我們的拆遷房, 作為我和寶寶後半生的保障。
感覺自己遇到個不是真正愛自己的男人, 準備一周後去離婚, 他要房子就給他, 肚子裡的孩子我在考慮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