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你情我願, 不是為愛, 沒人願意糾纏。
有些分手, 是兩人相互厭倦, 分開了彼此都是解脫。 有些分手卻是一場赤裸裸的背叛。
最傷人的莫過於下面這兩種分手:
一、突然之間杳無音訊
兩人相戀時, 許下此生所有的美好的諾言。 讓人嚮往, 讓人憧憬。
可突然有一天, 你卻杳無音訊, 沒有爭吵, 沒有說再見。
等有一天再見, 你已牽上了別人的手, 沒有解釋, 不能糾纏, 只有一句“對不起,
留下一個人在無盡歲月裡暗然神傷, 生無可戀。
二、一方還在熱戀, 一方早已情斷
有這樣一種人, 不愛你了, 甚至下家都找好了。 卻還在與你周旋, 他冷著你, 敷衍著你, 卻不說分手, 不說再見。
處心積慮的等另一個人來說, 來了斷, 然後他(她)還能以一種受了傷的姿態從這段感情中抽身。
愛極必傷, 情深不壽。
在這段感情中, 真正受傷害的往往是用情至深的那個人。
無論愛與不愛, 都應該坦坦蕩蕩, 以上這兩種分手方式, 無論哪一種, 都不給人留退路, 但凡有點理智, 都不願再相互糾纏。
這段愛, 也不值得愛過的人再去眷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