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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鏡湖區法院對無為56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2017年12月27日上午,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對被告人周幫海等56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公開進行一審宣判。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兩名首要分子周幫海、丁紹萍分別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三年,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5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

上世紀九十年代, 被告人周幫海開始涉足電子賭博遊戲機行業。 為了攫取非法經濟利益, 確立優勢地位。

被告人周幫海等人於2001年在無為縣城開設了二家大型賭博遊戲機廳, 並雇傭了被告人丁紹萍等十余名無為縣社會無業人員看場護場。

被告人周幫海等人以威脅、沖砸等暴力手段, 對無為縣無城鎮境內其他較大的賭博遊戲機廳實施排擠和打壓, 確立了在該區域內同行業中公認的強勢地位,

從而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

為積極維護以被告人周幫海為首的組織利益, 提升自已在無為縣的強勢地位和黑道名聲, 被告人丁紹萍組織手下成員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暴力犯罪。 至此, 該犯罪集團迅速擴張, 層次結構逐步穩定, 內部規矩愈趨嚴密, 形成以被告人周幫海、丁紹萍為首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通過經營電子賭博遊戲廳、開設賭場等非法手段, 長期獲取巨額經濟利益。 在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後, 又通過投資迪吧、浴場、賓館、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實體, 聚斂財富。

該組織在無為縣非法存在數十年, 為爭奪經濟利益, 維護組織強勢地位, 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 其中實施組織性開設賭場犯罪8起、聚眾鬥毆犯罪16起、故意殺人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5起、尋釁滋事犯罪1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包庇犯罪2起。 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16人輕傷、多人輕微傷。

該組織依仗其組織勢力在無為縣稱霸一方, 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 並給當地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嚴重破壞了正常社會生活秩序。

鏡湖區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 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後果及在組織中的作用等, 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該案的一審宣判, 宣告了周幫海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覆滅,

依法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確保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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