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教是儒家的日常道德規範, 也是歷代封建政府維護統治的重要工具。 他們在社會秩序的穩定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
元代進入中原後, 儒家倫理對世俗化的影響逐漸減弱, 青年學生進入尼姑庵的現象時有發生。 明朝開國元朝後, 朱元璋皇帝盡其所能, 恢復了成朱理學, 弘揚了仁義的儒家價值觀, 並教導臣民要遵守儒家的道德規範和禮教。
然而, 在寺廟裡, 尼姑群經常發生駭人聽聞的事件。 在永樂年間, 一個小男孩進了廟, 被她的祖先留下。 最後, 她的身體像乾柴一樣瘦。 他們將屍體埋在地下, 以摧毀屍廟, 直到幾個月後被發現有罪。 接著天順年間,有一個執政到北京儀式寺廟暫時留下來,結果不能離開幾個月後,最後一個骨瘦如柴,沒有人類形態。
此類案件數量眾多。 為此, 明朝政府頒佈了一項法律, 要求將婦女的年齡提高到59歲, 而59歲以下的婦女不應被允許以尼姑的名義進入寺廟。 在它的同伴中, 為了防止內部混亂, 和尚的年齡將會限制在20歲左右, 也就是說, 20歲以上的人不能當和尚。 然而, 這種政策並沒有阻止混亂, 這一醜聞仍在繼續。 它被抵制並迅速廢除。
萬曆三十三年間, 萬曆皇帝派周劍作為御前使者訪問江南。
如果一個女人有100磅, 那麼就相當於100磅的豬肉價格, 一般人或負擔得起的, 在這個方法的實施之後, 可以說, 兩個世界中最好的, 讓這些女人停下來, 也解決了鰥夫的問題。 周儒學向萬曆皇帝報告了這一問題, 皇帝下令全國應以全國的實施為例。 與此同時, 整個國家都應該效仿皇帝的做法。 然而, 如果這種混亂如此嚴重, 將直接以豬肉價格出售。 從那時起, 社會就有了很多的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