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吳強,
跟老婆小麗結婚兩年了。
因為我們還年輕,
一直都沒要孩子。
我們都不是老大,
所以兩家老人也不怎麼催。
要說我們的生活過的還過得去,
她媽也就是我岳母,
告訴她週末要回娘家,
不要去公婆家,
她就堅決的執行,
每週我都要買上好酒好菜,
到岳父岳母家改善生活。
其實我家離得也不算遠,
可是我每次提出去我家看我父母,
每次都搞得我還得感謝她老人家一番。 但我也不能不去看我父母, 老婆不去, 我就得趁空去看看。 那天我回家, 看到父親老是咳嗽, 我媽剛從外面給他拿藥回來。 我很愧疚, 覺得自己沒有盡到孝道, 就從兜裡掏出來500塊錢, 給了媽, 告訴他給爸買點好吃的補補。
給父母錢的事, 我覺得也沒啥, 回去就跟老婆說了。 小麗也沒說啥。
週末到岳父岳母家, 小麗給她媽學了這個事, 誰知道丈母娘卻坐不住了, 上來就沖我吼了句:你這個敗家的孩子, 買點好吃的就是500塊,
我一聽氣就不打一處來, 這是什麼話?我就回她一句:這幾年給你多少錢你都沒記嗎?我給我媽500塊你都嫌多, 每週給你買的東西你算過嗎?你是牲口嗎, 怎麼也吃那麼多?
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
可小麗一聽我說她媽,
上來就扇我一個耳光。
這我哪能忍啊,
反手就打了回去。
丈母娘在一邊看不去了,
也上來幫著老婆跟我廝打。
這不,
我一個人在家三天了,
小麗沒回來也沒來電話,
我覺得這日子是不是就到頭了,
可是我雖然下手重了點,
但不後悔自己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