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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推波助瀾地方違規舉債 財政部問責風暴刮至會計行

財政部日前再次通報, 四川省巴中市、成都市新都區查實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 江西省豐城市存在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相關問題。 除責令限期整改, 還依法依規對多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式, 給予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記過等不同程度處分。

對於四川省的情況, 通報顯示, 2014年-2015年, 為支援四川巴中新城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借款融資, 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融資請示, 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由市政府、市財政局向相關單位出具承諾函, 承諾將還本付息資金納入預算或在新城公司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時安排財政資金償還有關債務,

2014年至2015年共涉及合同金額23.12億元, 其中2015年新預算法實施後繼續到位資金14.13億元。

經審計監督和財政專員辦督促, 截至目前, 巴中市政府、市財政局已按程式協商撤銷了出具的融資承諾函, 並由新城公司全額償清相關違規融資債務。 另外, 在四川省政府督促下, 新都區通過財政資金安排、借款人償還等措施, 已將違規融資全部整改完畢。

對於江西省的情況, 通報顯示, 江西省豐城市置換債券資金使用和管理過程中, 存在違規使用置換債券資金、個人違法代持國有股份、私設賬外賬挪用財政資金等問題。 江西省開展全面自查整改, 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截至目前, 江西省政府已全額收繳違規使用的置換債券資金10861萬元, 並按程式扣減了豐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億元。

與此同時, 財政部日前發佈的2017年會計資訊品質檢查公告稱, 近日, 財政部對江蘇省高郵市、洪澤縣地方債發行過程中負有審計責任的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依法下達了處理決定, 並對4名簽字註冊會計師予以行政處罰;根據審計署移交線索, 對負有審計責任的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依法下達了處理決定, 並對2名簽字註冊會計師予以行政處罰。 各會計師事務所應切實增強風險意識, 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 對用於地方發債的財務報表嚴禁違規出具審計報告,

為加強地方債務管理、防範化解債務風險切實發揮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審計鑒證作用。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從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的情況看, 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一些金融機構推波助瀾。 有些金融機構認為地方政府不會破產也不敢破產, 存在財政兜底幻覺, 加上政府背景專案融資規模大, 利率彈性小, 容易快速提升單位經營業績和個人績效獎勵, 對這類項目趨之若鶩, 沒有按照市場化原則嚴格評估政府背景專案風險, 放鬆風險管控要求, 大量違規提供融資。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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