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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美紐斯的教育思想

誇美紐斯簡介

揚·阿姆斯·誇美紐斯Comenius, Johann Amos(捷克文:Jan Amos Komenský)(德文:Johann Amos Comenius)(波蘭文:Jan Amos Komeński)(匈牙利文:Comenius Ámos János)(拉丁文:Iohannes Amos Comenius), 生於1592年, 死於1670年, 是一位以捷克語為母語的摩拉維亞族人, 捷克偉大的民主主義教育家, 西方近代教育理論的奠基者, 出身於一磨坊主家庭。 他是公共教育最早的擁護者, 其理念在他所著作的《大教學論》中提出。

年輕時被選為捷克兄弟會的牧師, 並主持兄弟會學校。 三十年戰爭(1618~1648)爆發後數十年被迫流亡國外, 繼續從事教育活動和社會活動。 他尖銳地抨擊中世紀的學校教育並號召“把一切知識教給一切人”。 提出統一學校制度, 主張普及初等教育, 採用班級授課制度, 擴大學科的門類和內容, 強調從事物本身獲得知識。 主要著作有《母育學校》、《大教學論》、《語言和科學入門》、《世界圖解》等。

誇美紐斯的教育思想

1、誇美紐斯受到人文主義的深刻影響, 對人具有的智慧和創造力充滿信心,

主張通過教育使人獲得和諧發展, 希望通過教育改良社會, 實現教派和民族的平等。

泛智論是誇美紐斯教育思想的核心, 所謂“泛智”, 就是使所有的人通過接受教育而獲得廣泛、全面的知識, 從而使智慧得到全面的發展。 他主張學習廣泛的知識, 掌握學科知識的精粹;強調所學內容要對實際生活有用;重視自然科學知識的學習, 以及各種語言的學習;注重學生行動能力的訓練等。 在其教育代表作《大教學論》中開宗明義“它闡明把一切知識教給一切人的全部藝術”, 並試圖通過教育實驗來實現“泛智教育”和“泛智學校”的理想。 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還提出了許多重要的教學原則, 如直觀性原則、啟發誘導原則、量力性原則、循序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

以及因材施教原則等。 這些原則依然是我們今天的教師在教學活動中遵循的基本原則。

2、誇美紐斯的另一重要貢獻是, 在教育史上他最早從理論上詳細闡述了班級授課制以及相關的學年制、學日制、考查、考試制度。

雖然早在歐洲宗教改革時期, 在耶穌會派和路德派等教派學校的教學實踐中, 已經出現了分班、分級教學制度, 並且按年、月、周規定教學進度。 但是, 誇美紐斯是對班級授課制等作系統理論闡述的第一人。 他以太陽的“光亮和溫暖給予萬物”而“不單獨對付任何單個事物、動物或樹木”為依據, 論證了班級授課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他認為班級授課制是對教師產生激勵作用, 提高教學效率的有力手段。 他指出班級授課制的具體方法是:根據兒童年齡特點和知識水準, 將兒童分成不同的班級;每個班級擁有一個專用教室;每個班級有一位老師, 他面對全班所有學生進行教學。 他主張在一般情況下, 各年級都應該在每年的秋季開始和結束學年課程,

其他時間不應該接收任何兒童入學, 以保證全班的學習進度一致, 都能在學年底結束相同課程的學習, 經考試升入更高年級。 每日上課時間為4小時, 在每學習1小時後休息半小時。 每年有4次較長的休假日, 每次休息8日。 關於考查和考試制度, 他提出建立學時考查、學日考查、學周考查、學季考試和學年考試。 其中學年考試是最重要的考試, 通常在學年結束時舉行, 通過抽籤進行口試, 合格者均可升級, 不合格者必須重修或勒令退學。 誇美紐斯以他在教育理論上的卓越貢獻, 奠定了西方教育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3、誇美紐斯主張普及義務教育,“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類”實際上是對所有兒童授以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只有那些有志於從事腦力勞動的男女才能享受,高等教育則更是少數“智者”的權利。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誇美紐斯打破了封建主義的禁錮,主張人人有權利接受教育的主張,適合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3、誇美紐斯主張普及義務教育,“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類”實際上是對所有兒童授以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只有那些有志於從事腦力勞動的男女才能享受,高等教育則更是少數“智者”的權利。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誇美紐斯打破了封建主義的禁錮,主張人人有權利接受教育的主張,適合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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