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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解讀二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日前印發, 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國務院相關意見確定的116項改革事項中, 有99項將在自貿試驗區開展試點, 試點工作至明年12月21日結束。

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次試點是為了推進自貿試驗區營商環境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 促進區內企業加快適應國際通行貿易規則, 進一步釋放創新創業活力。

梳理試點方案, 記者發現此次開展的99項試點中, 完全取消行政審批5項、審批改為備案2項、全面實行告知承諾22項、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37項、強化市場准入監管33項。

其中, 藥品廣告異地備案、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等關注度較高的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 據瞭解, 對於取消審批事項, 企業可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對改為備案的事項, 企業根據備案條件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 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 即可辦理。 “對於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事項和強化市場准入監管事項, 具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會逐項提出具體辦法。 ”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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