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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one們活該被萬人唾棄、被封殺嗎?

pgone李小璐的事情到今天應該差不多已經告一段落了, 我們來最後聊一聊。

pgone“出事”之後, 一瞬間成了過街老鼠, 因為他不僅有跟李小璐的緋聞, 還被幾家黨媒點名批評, 指出他的歌詞中有教唆青少年吸毒的傾向。

現在這首《聖誕夜》已經在各大音樂網站下架, 但還留有截圖。

歌詞中“純白色的粉末”就是在暗示毒品。

但這首歌豈止是教唆吸毒?對女性也是赤裸裸的侮辱。

於是@中國婦女報 (即全國婦聯機關報)也點名批評了pgone,

認為這樣的歌手和歌曲都應該封殺。

隨後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紫光閣》雜誌社官微@紫光閣 也發佈了跟@中國婦女報 差不多的內容, 認為pgone攤上大事了。

搞笑的事情發生了, pgone粉絲誤認為紫光閣是一家飯店, 呼籲大家抵制這家飯店, 還要用“地溝油”搞垮他們。

紫光閣:emmmmmmmmmm

就在幾家党媒聯合點名批評pgone的時候, 有消息傳來, pgone原本的參加的《中國有嘻哈》巡迴演唱會, 確定無法參加;

寶潔和oppo兩家廣告商也確認撤掉宣傳。

於是“pgone被全網封殺”這一消息傳得沸沸揚揚。

這時候回到我的標題,【pgone活該被罵被封殺嗎?】

很多人可能會疑惑,這事兒還有異議?那可不就是活該嘛。

然而事實告訴我們,異議大了。

比如知名情感博主@衣錦夜行的燕公子 ,認為不管一個藝人有多討厭,都不應該用公權力去封殺;

也有人在知乎上發表觀點,覺得pg one被封殺很可怕。

燕公子覺得,一個身纏醜聞的明星,不管怎樣都應該由市場來選擇,用公權力去封殺,等於限制了大家的選擇自由。

另一些網友覺得,pgone做的事情沒有到封殺的地步,畢竟吸毒什麼的沒有實錘。

但這裡要搞清楚兩個問題。

首先,官媒從來沒封殺過pgone,只是提出了點名批評。

反而是一些廣告商、節目製作方,在看到了“醜聞”後,自主選擇了棄用。

這不正是燕公子所謂的“市場選擇”嗎?

廣告商和節目方害怕pgone會帶來負面效應,影響自己的商品或者節目,所以從商業和市場的角度選擇了不跟pgone合作。

第二,pgone的問題不是在於未經查證的吸毒和露骨歌詞,而是教唆青少年吸毒、跟嫂子傳緋聞,這些都不符合一個“偶像”品格。

黑人音樂確實有很多消極露骨的歌詞,但這都跟他們從小所處的環境有關,很多黑人rapper可能十幾歲就開始接觸槍支、毒品、暴力,他們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混混”,是“壞人”。

但pgone呢?

從綜藝節目走紅,從來走的就是“偶像”的路線。

偶像會向自己的粉絲傳達消極的,不健康的思想和情緒嗎?

不會。

同樣是歌手的周傑倫就說,因為自己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才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尤其對兒童。美國的嘻哈音樂宣揚毒品槍支和暴力,但他正相反,他的音樂宣揚愛。

所以別甩鍋給黑人音樂了,這是個人選擇而已。

看到這裡,你可能更覺得pgone被罵得好了,但這倒讓我想起了2015年《奇葩說》的一道辯題:醜聞主角活該被萬人虐嗎?

醜聞主角,活該,被虐,pgone簡直全部齊活了。

然而當時那場辯論,大部分人都選擇了反方“不應該”,蔡康永、金星也選了“不應該”,只有馬東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選了“應該”。

為什麼會“不應該”?

先看看反方觀點。

一辯的邱晨把醜聞主角分成了三種類型,提出了三個問題:

1 醜聞主角是否一定有罪?

2 醜聞主角是否罪大惡極?

3 是否一定要用“萬人虐”的方式來懲罰醜聞主角?

對於無罪的“醜聞主角”,“萬人虐”實際是一種網路暴力;

第二種罪責比較輕的醜聞主角,她認為大家應該給予適當寬容,畢竟誰沒犯過錯?

而即使是罪大惡極罪不可赦的罪犯,邱晨也認為不該鼓勵大家對他進行個體羞辱。

反方二辯的肖驍有些跑題。

他舉了自己的例子,說自己經常因為一些傳言如整容,就被攻擊,就被“萬人虐”,這顯然很不公平。

然而,“肖驍整容”這件事,他自己都說了,並不算醜聞。

既然不是醜聞,他被虐,只能說明他成了網路暴力的犧牲品,但這跟辯題無關。

肖驍強調,“萬人虐”是一種讓人下跪的力量。

可能是,但這個辯題的重點是“醜聞主角”是不是“活該”,而不是“萬人虐”。

姜思達的點也在“虐”這個字上,但思路有點不一樣,他覺得“虐”本身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用不道德的行為去指責不道德的事,怎麼會反而變得道德呢?

他舉了陳赫離婚的例子,說陳赫雖然被萬人虐了,但變得更火了,說明“萬人虐”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同時他認為“萬人虐”的方式傷害了公信的良序。

但不是的。

陳赫在出醜聞之前,絕對是一線的綜藝明星,粉絲和路人眼中的香餑餑;但如今的陳赫,每次出現在公眾面前的時候,至少有一半的路人是記得他曾經是“渣男”這個事實的啊。

那說明“萬人虐”起到效果了啊。

正方的辯論也很精彩,雙方勢均力敵。

正方一辯大兵,說醜聞之所以叫醜聞,是因為觸碰到了道德底線。

如果大家對醜聞不聞不問,就會變成嚴重的社會冷漠,到最後,大家對醜聞稀鬆平常,醜聞也就不是醜聞了。

這很可怕。

二辯樊野說得略單薄了些,主要觀點是,“欲帶皇冠,必承其重”,既然你接受了大家的喜愛和讚美,也該經得起大家的批評。

還有人提出,活該被虐,和大家去虐他,是兩件事情,應該區分開來。

正方最精彩的是顏如晶,她的角度相當清奇。

她說,很多時候,“萬人”並沒有商量好對一個醜聞主角進行批判,只不過剛好大家對這個人發表了相同的看法而已。

是你的行為導致了一群人對你產生了自發的抵觸,這也從側面證明了“活該”。

而反方最有力的觀點顯然來自感性的蔡康永,他不贊成“萬人虐”的方式,只是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是不好控制的個體,今天你批評一個人,他罪有應得;可你不能保證你每次批判的人都是罪有應得。

如果萬人虐變成一種手段,那有可能會傷及無辜。

同時,以自己的道德標準判定別人有罪,是很可怕的事情。

這跟前面的常遠說的論點吻合,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完全瞭解事情的真相。

這時候反方已經完全扳回一城,現場大多數觀眾都支持不應該被虐了。

所以pgone這樣的人,不該被罵嗎?

其實最後馬東的總結可以更好地幫助我們理解。

他拆解了題目,先提出什麼是“醜聞”。

因為他認為,很多事情看似是“醜聞”,其實只能算“悲劇”。

比如金星變性曾被人不理解、曾被人謾駡,甚至連靳東都暗諷她“不男不女”,這對金星來說,本來就不算醜聞。

這是大眾認知的悲劇。

所以我們在評價一件事的時候,先分清什麼是醜聞,什麼是悲劇。

歷史在進步,思想在開化,從前是醜聞的事情,現在再看可能是悲劇。

比如陳冠希豔照門事件。

不過pgone這件事,我想不論放到什麼時候,什麼文化背景下,都大約是醜聞吧。

分清了醜聞,再看“活該”,其實這是一個因果關係。

而“萬人虐”這件事,在如今的網路下,已經是一種無法改變的大眾心態。

所以,如果確定的主角,在確實做了醜事的情況下,無法改變地被虐,這不就是活該嗎?

所以啊,有些明星被虐,並不是我們故意要虐ta,而是ta確實做了值得被虐的事情。

但蔡康永他們說得也沒錯,這種言語攻擊的方式要慎用,我們不能做了情緒的奴隸。

但願這活該的人和事,能再少一些吧。

寶潔和oppo兩家廣告商也確認撤掉宣傳。

於是“pgone被全網封殺”這一消息傳得沸沸揚揚。

這時候回到我的標題,【pgone活該被罵被封殺嗎?】

很多人可能會疑惑,這事兒還有異議?那可不就是活該嘛。

然而事實告訴我們,異議大了。

比如知名情感博主@衣錦夜行的燕公子 ,認為不管一個藝人有多討厭,都不應該用公權力去封殺;

也有人在知乎上發表觀點,覺得pg one被封殺很可怕。

燕公子覺得,一個身纏醜聞的明星,不管怎樣都應該由市場來選擇,用公權力去封殺,等於限制了大家的選擇自由。

另一些網友覺得,pgone做的事情沒有到封殺的地步,畢竟吸毒什麼的沒有實錘。

但這裡要搞清楚兩個問題。

首先,官媒從來沒封殺過pgone,只是提出了點名批評。

反而是一些廣告商、節目製作方,在看到了“醜聞”後,自主選擇了棄用。

這不正是燕公子所謂的“市場選擇”嗎?

廣告商和節目方害怕pgone會帶來負面效應,影響自己的商品或者節目,所以從商業和市場的角度選擇了不跟pgone合作。

第二,pgone的問題不是在於未經查證的吸毒和露骨歌詞,而是教唆青少年吸毒、跟嫂子傳緋聞,這些都不符合一個“偶像”品格。

黑人音樂確實有很多消極露骨的歌詞,但這都跟他們從小所處的環境有關,很多黑人rapper可能十幾歲就開始接觸槍支、毒品、暴力,他們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混混”,是“壞人”。

但pgone呢?

從綜藝節目走紅,從來走的就是“偶像”的路線。

偶像會向自己的粉絲傳達消極的,不健康的思想和情緒嗎?

不會。

同樣是歌手的周傑倫就說,因為自己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才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尤其對兒童。美國的嘻哈音樂宣揚毒品槍支和暴力,但他正相反,他的音樂宣揚愛。

所以別甩鍋給黑人音樂了,這是個人選擇而已。

看到這裡,你可能更覺得pgone被罵得好了,但這倒讓我想起了2015年《奇葩說》的一道辯題:醜聞主角活該被萬人虐嗎?

醜聞主角,活該,被虐,pgone簡直全部齊活了。

然而當時那場辯論,大部分人都選擇了反方“不應該”,蔡康永、金星也選了“不應該”,只有馬東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選了“應該”。

為什麼會“不應該”?

先看看反方觀點。

一辯的邱晨把醜聞主角分成了三種類型,提出了三個問題:

1 醜聞主角是否一定有罪?

2 醜聞主角是否罪大惡極?

3 是否一定要用“萬人虐”的方式來懲罰醜聞主角?

對於無罪的“醜聞主角”,“萬人虐”實際是一種網路暴力;

第二種罪責比較輕的醜聞主角,她認為大家應該給予適當寬容,畢竟誰沒犯過錯?

而即使是罪大惡極罪不可赦的罪犯,邱晨也認為不該鼓勵大家對他進行個體羞辱。

反方二辯的肖驍有些跑題。

他舉了自己的例子,說自己經常因為一些傳言如整容,就被攻擊,就被“萬人虐”,這顯然很不公平。

然而,“肖驍整容”這件事,他自己都說了,並不算醜聞。

既然不是醜聞,他被虐,只能說明他成了網路暴力的犧牲品,但這跟辯題無關。

肖驍強調,“萬人虐”是一種讓人下跪的力量。

可能是,但這個辯題的重點是“醜聞主角”是不是“活該”,而不是“萬人虐”。

姜思達的點也在“虐”這個字上,但思路有點不一樣,他覺得“虐”本身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用不道德的行為去指責不道德的事,怎麼會反而變得道德呢?

他舉了陳赫離婚的例子,說陳赫雖然被萬人虐了,但變得更火了,說明“萬人虐”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同時他認為“萬人虐”的方式傷害了公信的良序。

但不是的。

陳赫在出醜聞之前,絕對是一線的綜藝明星,粉絲和路人眼中的香餑餑;但如今的陳赫,每次出現在公眾面前的時候,至少有一半的路人是記得他曾經是“渣男”這個事實的啊。

那說明“萬人虐”起到效果了啊。

正方的辯論也很精彩,雙方勢均力敵。

正方一辯大兵,說醜聞之所以叫醜聞,是因為觸碰到了道德底線。

如果大家對醜聞不聞不問,就會變成嚴重的社會冷漠,到最後,大家對醜聞稀鬆平常,醜聞也就不是醜聞了。

這很可怕。

二辯樊野說得略單薄了些,主要觀點是,“欲帶皇冠,必承其重”,既然你接受了大家的喜愛和讚美,也該經得起大家的批評。

還有人提出,活該被虐,和大家去虐他,是兩件事情,應該區分開來。

正方最精彩的是顏如晶,她的角度相當清奇。

她說,很多時候,“萬人”並沒有商量好對一個醜聞主角進行批判,只不過剛好大家對這個人發表了相同的看法而已。

是你的行為導致了一群人對你產生了自發的抵觸,這也從側面證明了“活該”。

而反方最有力的觀點顯然來自感性的蔡康永,他不贊成“萬人虐”的方式,只是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是不好控制的個體,今天你批評一個人,他罪有應得;可你不能保證你每次批判的人都是罪有應得。

如果萬人虐變成一種手段,那有可能會傷及無辜。

同時,以自己的道德標準判定別人有罪,是很可怕的事情。

這跟前面的常遠說的論點吻合,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完全瞭解事情的真相。

這時候反方已經完全扳回一城,現場大多數觀眾都支持不應該被虐了。

所以pgone這樣的人,不該被罵嗎?

其實最後馬東的總結可以更好地幫助我們理解。

他拆解了題目,先提出什麼是“醜聞”。

因為他認為,很多事情看似是“醜聞”,其實只能算“悲劇”。

比如金星變性曾被人不理解、曾被人謾駡,甚至連靳東都暗諷她“不男不女”,這對金星來說,本來就不算醜聞。

這是大眾認知的悲劇。

所以我們在評價一件事的時候,先分清什麼是醜聞,什麼是悲劇。

歷史在進步,思想在開化,從前是醜聞的事情,現在再看可能是悲劇。

比如陳冠希豔照門事件。

不過pgone這件事,我想不論放到什麼時候,什麼文化背景下,都大約是醜聞吧。

分清了醜聞,再看“活該”,其實這是一個因果關係。

而“萬人虐”這件事,在如今的網路下,已經是一種無法改變的大眾心態。

所以,如果確定的主角,在確實做了醜事的情況下,無法改變地被虐,這不就是活該嗎?

所以啊,有些明星被虐,並不是我們故意要虐ta,而是ta確實做了值得被虐的事情。

但蔡康永他們說得也沒錯,這種言語攻擊的方式要慎用,我們不能做了情緒的奴隸。

但願這活該的人和事,能再少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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