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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秋:微信紅包雖小,點則釀成錯誤

去年春節期間, 廣東省連州市一位姓張的小學語文教師、班主任點了一個家長髮的微信紅包, 當即回贈紅包、家長卻不收, 而這位老師又未及時向學校報告, 近日, “事發”而被通報批評。 (1月12日 中國青年網)

廣東省連州市這位張老師因點家長微信紅包被通報批評, 在網上形成熱議, 但也有網友為其“喊冤”“鳴不平”。

據有關方面瞭解, 給張老師發微信紅包的這名家長, 曾要求張老師給自家孩子往前調座位, 張老師因孩子個頭高, 坐在前面會擋住其他學生視線而沒有答應, 家長對此不太滿意。 過年時, 張老師收到這名家長髮的微信紅包,

就點開了, 然後立即又回贈了一個紅包。 可是家長不接收老師回贈的紅包, 反而把老師收紅包的截圖發到網上, 同時也到當地教育局實名舉報。

有網友認為這是家長在給老師“挖坑”, 搞“釣魚”舉報, 而對張老師表示同情。 筆者認為, 張老師因點家長微信紅包受到處理一點都不冤, 當地教育部門做出的處理合法合理。

其一, 違反職業道德。 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明確了“十條紅線”, 其中第七條為“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 現在多數中小學每個班級建立了QQ群、微信群, 這些群應是教師與家長、家長之間溝通交流的平臺。 有家長在QQ群、微信群發紅包, 群裡的老師應該予以制止,

無論如何, 都不應該點開紅包。 QQ、微信紅包就是金錢, 點開就是收受錢財。 廣東連州的張老師點了家長微信紅包, 其行為確實“踩”到了紅線, 違反了廉潔紀律, 構成了違紀。 張老師明知家長的微信紅包是誘惑和考驗, 還是經受不住, 說明其抵禦誘惑、經受考驗的定力不夠強。

其二, 心存僥倖心理。 張老師收到家長髮的微信紅包, 就點開了, 然後立即又回贈了一個紅包, 可是家長不接收老師回贈的紅包。 在這種情況下, 張老師完全可以在節後通過面對面的方式與這名家長溝通, 當面歸還紅包。 但張老師最終選擇通過微信互發紅包的方式, 沒有回應卻不了了之, 結果卻是欲了難了。 張老師未對自己收微信紅包的過失進行及時彌補,

可能還是心存僥倖, 認為微信紅包金額不大, 對還不還紅包報著無所謂的態度。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講:“學高為師, 身正為範。 ”教師不僅是知識傳授者, 還應成為思想教育者和道德示範者, 才不愧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稱謂。 老師“點”家長微信紅包被通報批評, 提醒老師們微信紅包雖小, 點則釀成錯誤, 警示老師和家長交往要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 從而避免被“釣魚”和往“坑”裡跳。

稿源:荊楚網

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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