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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齊超:“共用輪椅”,這生意醫院該不該做?

最近, 蘇州市立醫院北區推出一款專為患者打造的共用輪椅, 只需掃一掃二維碼, 患者和家屬就能隨意使用。 按照步驟繳納98元押金即可租借輪椅。 3小時內免費, 超過時間每1小時需要交納2元。 (1月14日 《揚子晚報》)

共用經濟真是個好詞, 讓很多閒置的東西重新散發了活力。 然而, 不是所有的“共用”都讓人舒心, 比如大城市氾濫成災的共用單車, 再比如, 這個新聞裡的“共用輪椅”。 或許有人認為, 醫院推出“共用輪椅”, 滿足一些患者的實際需求, 未嘗不可。 但在筆者看來, 醫院裡的“共用輪椅”總讓人有一種怪怪的感覺,

更何況, 做這生意的還是醫院。

在我們常人看來, 為患者不能行走、不便行走的患者臨時性地提供輪椅, 就應當像為殘疾患者提供方便一樣, 應當是醫院的一項基本義務。 其實, 很多醫院也都是把提供輪椅當成便民服務。 我們納悶的是:為何蘇州市這家醫院怎麼就把服務做成生意了呢?表面上看, 3小時內免費很人性化, 但就算患者可以在3小時完成臨時需求, 可有多少需要輪椅的患者能在3小時期限內返回病房, 或者找到可以輪換的“共用輪椅”呢?這就意味著很多使用“共用輪椅”的患者, 都會為使用買單。

當然, 醫院免費提供輪椅, 也有難言的苦衷, 或者說缺憾:有些患者家屬不自覺, 長期霸佔便民的輪椅, 讓輪椅不能“輪流”服務;有些患者不愛護便民輪椅,

損壞嚴重;同時, 購置輪椅的這筆費用太昂貴, 醫院不願承擔, 等等。 不過, 便民輪椅體現醫院的公益性底色, 不可或缺。 再者, 那些不盡人意之處, 是可以採取措施克服的, 比如, 連續使用或長期使用者, 在等候排序中靠後;比如制定損壞賠償制定, 並要求使用者繳納押金。 另外, 購置便民輪椅, 可以向政府救援, 讓公共財政承擔一半的費用。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 也該是給人希望與溫暖的地方, 如果一門心思做生意, 則會讓人寒心。 若按照這家醫院的思維, 那麼, 之前免費使用的板凳、茶瓶、被褥等物品, 是否也可以成為醫院“共用經濟”下的生財之道?推而廣之, 超市里的購物車, 是否也該成為超市的“共用購物車”?把本應該提供的基本服務借共用的外殼收費,

這樣的邏輯除了荒唐, 就是霸道。

醫院不能調到冷漠的錢眼裡, 把便民輪椅做成“共用輪椅”, 絲毫不考慮患者和公眾的感受, 這生意還是免了吧。

稿源:荊楚網

作者:黃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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