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世界旅遊組織通過《馬尼拉世界旅遊宣言》指出:“旅遊是人的基本權利, 旅遊是人類實現自我精神解放的重要途徑。 ”近些年來,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 旅遊成為人們實現精神追求的一個重要方式。 然而, 旅遊業在飛速發展的同時, 也滲透出一些行業亂象。 雲南麗江遊客被打, 西雙版納導遊訓斥遊客“一毛不拔”, 轎子雪山景區工作人員惡意傷害遊客……一樁樁旅遊事故, 不斷刺激著我們的眼球, 拷問著從業人員的良心。
雪鄉女導遊的“九個月磨刀, 三個月宰羊”、“寧願錢遭罪, 否則遊客遭罪”的說法就是遊客被導遊強制消費的有力證明。
雪鄉旅遊亂象的盛行, 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當地政府不作為、慢作為, 對旅遊行業亂象一味回避, 導致監管不力, 亂象叢生;二、旅遊行業缺乏自律, 導遊團隊素質低下, 缺乏職業道德, 缺少正規培訓;三、遊客法律意識淡薄, 助長了導遊的不法活動, 為旅遊行業管理漏洞提供了契機。
儘管如此, 我們也應正視行業亂象。
稿源:荊楚網
作者: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