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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放學後做什麼才有意義?

近段時間以來教育界一直在討論一個話題:我們的孩子在下午四點半放學後幹什麼?

曾經我們說孩子學業負擔太重, 沒有自由玩的時間, 社會各界(專家、家長、社會團體)奔走呼號給孩子“減負”, 現在孩子有時間了, 每天幾個小時的自由時間怎麼“玩”又成了一個社會話題, 這會“專家”集體沉默, 可是家長沉默不起, 他們怕耽誤孩子在“幼升小”、“小升初”、“競爭重點高中”階段比其他孩子成績差!

中國現代幼稚教育教學奠基人——陳鶴琴從“做人”開始為我們解讀過教育在孩子成長中應該扮演什麼角色的問題。

他把教育的目的劃分為依次遞進的三個層次:

一、“做人”是教育最為一般的意義和目的

教給孩子並培養孩子建立起完美的人際關係, 藉以參與社會生活, 控制自然, 改進社會, 進而追求個人及人類的幸福便是一個“做人”的問題。

所以我們對孩子的教育的起點應該是提倡他們學習如何做人, 如何追求社會進步和人類的發展, 而不僅僅是成績問題。

家長和學校要更多關注孩子的為人處世素養和能力, 帶孩子走進圖書館、走進實驗室, 去觀察大自然體驗社會生活, 而不是把孩子送到輔導班!

二、培養自己的孩子努力做好“中國人”, 使其熱愛祖國, 熱愛人民, 建設祖國的愛國主義品質, 體現了教育的民族性, 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熱愛祖國, 擁有集體榮譽感的孩子, 其內心才有更強大的力量和學習的持久動力, 家長和學校結合自己的經歷和國家的歷史講好家鄉故事, 講好民族傳統。

三、教給並培養孩子努力“做現代中國人”, 這個教育目標需要孩子應具備五個方面的條件:健全的身體, 建設的能力, 創造的能力, 合作的能力和伺服器精神。

要求家長和學校組織孩子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在活動中體會集體的力量,體驗個人對集體和社會的價值!

要求家長和學校組織孩子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在活動中體會集體的力量,體驗個人對集體和社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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