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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璧的收藏真假難辨,各位藏品看准了

玉璧是一種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狀圓形玉器, 為我國傳統的玉禮器之一, 也是“六瑞”之一。 玉璧, 是用玉選料極精, 製作工藝極細。 來源於《爾雅·釋器》。

《爾雅·釋器》載:“肉(周圍的邊)倍好(中間的孔)謂之璧, 好倍肉謂之瑗, 肉好若一謂之環。 ”根據中央孔徑的大小把這種片狀圓形玉器分為玉璧、玉瑗、玉環3種。

從考古出土的實物看, 古人在製作玉器時, 對於玉璧的孔徑與器體的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 因此今天我們習慣上把寬邊小孔徑的圓狀器統稱作璧, 而窄邊大孔徑的稱為環, 一般不再用“瑗”這一名稱。

玉璧是中國玉器中出現最早並一直延續不斷的品種, 是很重要的瑞玉, 戰國至兩漢是玉璧的鼎盛時期, , 花紋形式多變, 飾紋種類極為豐富, 使用範圍大增, 數量也屬歷代之冠。

我國玉文化沉積蘊涵了深厚的炎黃傳統文化, 是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以玉器為載體的玉文化, 深刻地反映和影響了中國人傳統的思想觀念並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 收藏和鑒別古玉璧, 一定要切實掌握其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風格特徵。

玉璧【南京博物院館藏】 館藏品4張

古玉中禮玉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按照古人萬物皆有靈性的觀念, 認為美石——玉是山川的精華, 上天恩賜的寶物, 具有溝通天地鬼神的靈性。 成書于戰國末期的《周禮》把壁、琮、圭、璋、琥、璜等玉器作為“六器”、“六瑞”。 實際上玉禮器出現相當早。 良渚文化中就出現大量玉琮、玉璧, 數量之繁多, 製作之精美, 後來的歷朝歷代只能望其項背。

玉璧, 是一種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狀圓形玉器。 穿孔稱作“好”, 邊緣器體稱作“肉”。 《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壁, 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一般把體形扁平、周邊圓形、中央有孔且邊大孔小的器物稱為壁。考古發現,玉璧最早產生於距今約5、6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一直到清朝,都有不同形制和紋飾的玉璧出現。玉璧的應用範圍也極為廣泛,既是權力等級的標誌,也可用於佩戴,亦能作為隨葬品,同時又是社會交往中的饋贈品或信物。

玉璧是一種圓板形、片狀、中部有孔的玉器,《爾雅》有“肉倍好謂之璧”的說法。肉即邊,好即孔,邊為孔徑的兩倍便是璧。

在存世的古玉璧中,肉與好符合倍數關係的不多。《爾雅》中有好倍肉謂之“瑗”、肉好如一謂之“環”的說法。“環”、“瑗”屬於璧類玉器,是一種特殊型璧。

在古代,璧是一種重要玉器,使用年代之長、品種之多是其他玉器不能相比的。璧有以下幾種用途:一為禮器,二為佩玉,三為禮儀饋贈品,四為葬玉。玉璧的紋飾隨著時代不同而有變化。商代璧多飾弦紋。春秋戰國至漢代,玉璧為雲紋、谷紋、蒲紋,間或有螭紋。唐、宋、元以後出現了凹雕螭紋、乳丁紋、獸面紋、花鳥紋裝飾的玉璧。

玉璧中應引起重視的是素璧、穀紋璧、蒲紋璧。素璧最早出現於新石器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有三個出土地。一是良渚文化遺址;二是廣漢地區早期文化遺址;三是齊家文化遺址。商代也有素璧,素璧在當時主要用於禮器。谷璧、蒲璧使用一直延續到明清時代。明清出現了一面

穀紋璧

以谷紋或蒲紋、雲雷紋、席地紋裝飾,一面飾花、鳥、魚、蟲、龍、鳳、八卦、吉祥物等圖案。《周禮》有“子執古璧”、“男執蒲璧”的記載。谷璧上鐫刻有成排的密集小乳丁,乳丁上雕成漩渦狀如同穀牙,取其穀可養生之意。蒲璧指帶有極淺的六角形格子紋的璧,取蒲能織席可以安人之意。這兩種璧多是戰國和漢代的,一般為幾釐米到十幾釐米,超過二十釐米的不多見,從存世或出土的實物看,寶光四溢,做工極精良。在戰國時期這類玉璧已被奉為珍寶,作為佩玉或抵押品、賞賜品、鑲嵌品、禮儀品及饋贈品。龍紋、鳥紋、鳳鳥紋、蒲璧見之於漢代,璧的表面用同心圓繩紋分為兩區,多達三區。外區飾龍紋或鳳鳥紋,內區飾蒲紋,三區內飾獸面紋。這種漢代璧一般用水玉製成,分厚薄兩種,直徑一般較大,大的有超過40釐米,但厚的並不多見。

龍紋的蒲璧很為奇特,以陰刻線組成,正面刻畫龍頭。鼻眼很大,鼻下雕粗陰線較寬但很淺,一般無嘴,其他部位用細線雕刻。龍為雙身,如飄帶伸向兩側,刻紋與龍身纏繞,代表爪或翅。玉璧的運用歷史久遠,跨度數千年之久,文化內涵極深。

古代的禮器,最常見的,除了青銅器(如鼎、簋等),還有玉器(如璧、圭等)。在三禮(《周禮》、《儀禮》、《禮祀》)中佔有重要地位。

各式玉璧

璧是玉禮器中,較為廣泛使用的圓玉。凡貴族朝聘,廟堂祭祀,喪葬禮儀等,用璧都有規定。及後,出現的小玉璧,則是用於佩玉,作為裝飾之物。

玉,古稱美石,由於產地不同,質地差異明顯。以新疆和田、陝西藍田、河南南陽等所產軟玉為佳。璧上刻鑿的紋飾也很多,幾達二十多種,其中,以渦紋、鱗紋、勾連紋、穀粒紋較常見。

《夜讀拾得錄(九十八)·送璧與返璧》一文中,衛國的右宰谷臣招待魯國大夫郈成之,“陳樂而不樂”,“酒酣而送之以璧”,正是說明穀臣將遇到凶事,或有不測。在當時,璧可作葬禮之器。送璧傳遞了將有凶訊。受璧者,心中便明白了。

古之圓玉,有璧、瑗、環、玦四種,這四種圓玉,在人事處理上作用不同。璧已如上述,瑗,主要用以召人。天子召見諸侯,諸侯召見卿大夫、士的時候,都要命人拿著瑗,以為信物。環,主要用以君免臣罪,許回復任;玦則表示君臣關係已經斷絕,返回無望。《荀子·大略》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邊境,或遠離京都的地方),三年不敢去(離開),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

四種圓玉有四種不同用途,它們之間怎樣區別呢?古器物研究者拿圓玉的中心孔徑作為掌握標準,列出以下幾種情況:

①中心孔徑小於邊寬的,叫做璧。

②中心孔徑大於邊寬的,叫做瑗。

③中心孔徑與邊寬相等的,叫做環。

④凡是周邊有一個小缺口的環,叫做玦。

這是一般情況,也有不相符合的,如戰國中山園墓出土一件自名“玉環”的圓玉,中心孔徑就大於邊寬。儘管有些出入,上述以圓玉的中心孔徑大小作為辨識璧、瑗、環、玦,仍不失為一個重要依據。

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一般把體形扁平、周邊圓形、中央有孔且邊大孔小的器物稱為壁。考古發現,玉璧最早產生於距今約5、6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一直到清朝,都有不同形制和紋飾的玉璧出現。玉璧的應用範圍也極為廣泛,既是權力等級的標誌,也可用於佩戴,亦能作為隨葬品,同時又是社會交往中的饋贈品或信物。

玉璧是一種圓板形、片狀、中部有孔的玉器,《爾雅》有“肉倍好謂之璧”的說法。肉即邊,好即孔,邊為孔徑的兩倍便是璧。

在存世的古玉璧中,肉與好符合倍數關係的不多。《爾雅》中有好倍肉謂之“瑗”、肉好如一謂之“環”的說法。“環”、“瑗”屬於璧類玉器,是一種特殊型璧。

在古代,璧是一種重要玉器,使用年代之長、品種之多是其他玉器不能相比的。璧有以下幾種用途:一為禮器,二為佩玉,三為禮儀饋贈品,四為葬玉。玉璧的紋飾隨著時代不同而有變化。商代璧多飾弦紋。春秋戰國至漢代,玉璧為雲紋、谷紋、蒲紋,間或有螭紋。唐、宋、元以後出現了凹雕螭紋、乳丁紋、獸面紋、花鳥紋裝飾的玉璧。

玉璧中應引起重視的是素璧、穀紋璧、蒲紋璧。素璧最早出現於新石器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有三個出土地。一是良渚文化遺址;二是廣漢地區早期文化遺址;三是齊家文化遺址。商代也有素璧,素璧在當時主要用於禮器。谷璧、蒲璧使用一直延續到明清時代。明清出現了一面

穀紋璧

以谷紋或蒲紋、雲雷紋、席地紋裝飾,一面飾花、鳥、魚、蟲、龍、鳳、八卦、吉祥物等圖案。《周禮》有“子執古璧”、“男執蒲璧”的記載。谷璧上鐫刻有成排的密集小乳丁,乳丁上雕成漩渦狀如同穀牙,取其穀可養生之意。蒲璧指帶有極淺的六角形格子紋的璧,取蒲能織席可以安人之意。這兩種璧多是戰國和漢代的,一般為幾釐米到十幾釐米,超過二十釐米的不多見,從存世或出土的實物看,寶光四溢,做工極精良。在戰國時期這類玉璧已被奉為珍寶,作為佩玉或抵押品、賞賜品、鑲嵌品、禮儀品及饋贈品。龍紋、鳥紋、鳳鳥紋、蒲璧見之於漢代,璧的表面用同心圓繩紋分為兩區,多達三區。外區飾龍紋或鳳鳥紋,內區飾蒲紋,三區內飾獸面紋。這種漢代璧一般用水玉製成,分厚薄兩種,直徑一般較大,大的有超過40釐米,但厚的並不多見。

龍紋的蒲璧很為奇特,以陰刻線組成,正面刻畫龍頭。鼻眼很大,鼻下雕粗陰線較寬但很淺,一般無嘴,其他部位用細線雕刻。龍為雙身,如飄帶伸向兩側,刻紋與龍身纏繞,代表爪或翅。玉璧的運用歷史久遠,跨度數千年之久,文化內涵極深。

古代的禮器,最常見的,除了青銅器(如鼎、簋等),還有玉器(如璧、圭等)。在三禮(《周禮》、《儀禮》、《禮祀》)中佔有重要地位。

各式玉璧

璧是玉禮器中,較為廣泛使用的圓玉。凡貴族朝聘,廟堂祭祀,喪葬禮儀等,用璧都有規定。及後,出現的小玉璧,則是用於佩玉,作為裝飾之物。

玉,古稱美石,由於產地不同,質地差異明顯。以新疆和田、陝西藍田、河南南陽等所產軟玉為佳。璧上刻鑿的紋飾也很多,幾達二十多種,其中,以渦紋、鱗紋、勾連紋、穀粒紋較常見。

《夜讀拾得錄(九十八)·送璧與返璧》一文中,衛國的右宰谷臣招待魯國大夫郈成之,“陳樂而不樂”,“酒酣而送之以璧”,正是說明穀臣將遇到凶事,或有不測。在當時,璧可作葬禮之器。送璧傳遞了將有凶訊。受璧者,心中便明白了。

古之圓玉,有璧、瑗、環、玦四種,這四種圓玉,在人事處理上作用不同。璧已如上述,瑗,主要用以召人。天子召見諸侯,諸侯召見卿大夫、士的時候,都要命人拿著瑗,以為信物。環,主要用以君免臣罪,許回復任;玦則表示君臣關係已經斷絕,返回無望。《荀子·大略》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邊境,或遠離京都的地方),三年不敢去(離開),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

四種圓玉有四種不同用途,它們之間怎樣區別呢?古器物研究者拿圓玉的中心孔徑作為掌握標準,列出以下幾種情況:

①中心孔徑小於邊寬的,叫做璧。

②中心孔徑大於邊寬的,叫做瑗。

③中心孔徑與邊寬相等的,叫做環。

④凡是周邊有一個小缺口的環,叫做玦。

這是一般情況,也有不相符合的,如戰國中山園墓出土一件自名“玉環”的圓玉,中心孔徑就大於邊寬。儘管有些出入,上述以圓玉的中心孔徑大小作為辨識璧、瑗、環、玦,仍不失為一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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