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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權利?並不是簡簡單單一句“改變規則”實行禁摩就能夠剝奪的

這兩天, 一份運用導航軟體大資料分析而成的《2017年中國主要城市交通分析報告》讓汕頭又在全國排上了名。

“高峰擁堵延時指數”汕頭全國排名第32位

從2016年的60名開外蹭蹭蹭往上升

“晚高峰擁堵延時指數”汕頭全國排名第10位

成功擠入前十, 沒有喜悅, 只有堵心

擁堵延時指數, 其實這是一個反應車輛通行速度的指標, 雖然不能完全衡量某地交通的整體運行狀態, 但多少可以作為參考。

報告評估的汕頭的“晚高峰實際速度”為每小時18.93公里, 與實際相差無幾。 每天晚上下班高峰期, 汕頭的大部分主幹道, 例如金砂東、中山東, 包括禁摩後的海濱路, 行車速度真的很慢。 如果偶爾來一場雨, 更是可以用龜速來形容。

根據媒體報導, 去年汕頭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60萬輛,

呈現持續增長的勢頭。 但比起很多城市, 汕頭的汽車並不算多, 但這些城市不見得就比汕頭堵。 最好的例子是我們正在對標的廈門, 兩年前已經超過100萬輛;和汕頭面積一樣大的深圳, 去年的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300萬。

然而這兩座城市擁堵指數排名均比汕頭靠後, 實在是讓我們有點尷尬。 雖然堵車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城市的經濟活躍度, 但分析汕頭道路擁堵的具體原因, 可以說堵車和房價一樣, 都和當前汕頭的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不相匹配。

為什麼60萬輛汽車汕頭會比300萬輛汽車的深圳要更堵?

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客觀上的城市特點和硬體不足, 也有主觀上的管理和發展的滯後。

城區結構與規模

雖然同為2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積, 但汕頭的城市建成區規模和城市化水準無法和深圳相比擬。 金平、龍湖、濠江三個區組成的中心城區的面積不到350平方公里。 如果只算城市化程度最高的金平和龍湖北岸城區, 只有200平方公里多一點, 卻聚集了100多萬人口,

也就是說十分之一的城市面積卻集中了五分之一的城市人口, 相應也可以推算至少集中了五分之一的汽車數量, 人多車多空間小, 高峰擁堵很正常。

從局部來看, 幾天前汕頭剛剛將住宅容積率從原來的4.5高限調低到4.0。 即使如此, 這種容積率也遠比許多城市的住宅容積率要高得多(一般都在3以下)。

什麼是容積率?簡單地理解,就是同樣大一塊地,可以建設的商品房面積比例。同樣是10畝地,容積率越高,意味著可以建設更多的商品房,容納更多的人口入駐。

所以從汕頭海灣大橋一進入汕頭市區,你就會看到密密麻麻的商品房像一堵堵牆。空間不多,區間道路很小,房子卻建得多,人口因此高度集中,車輛進出、停放需求量也就更大,交通組織欠缺考慮,交通矛盾隨即爆發。汕頭東區很多社區,都普遍存在這樣的問題。主幹道堵,進入了區間路,同樣很難走。大動脈不暢,毛細血管也不通,擁堵很自然。

然而城市裡風雨無阻賺血汗錢的外賣小哥和快遞小哥在禁摩道路裡這能如下圖:

看完是不是莫名一種催人淚下。

近期每逢星期六晚上都會有一群不知名可愛人兒自發到海濱路戴頭盔騎單車。騎行隊伍中受訪人稱:作為土生土長的汕頭老市區人,可以說人民廣場、海濱路、輪渡等,是從小到大維繫我與汕頭這片土地情感的地方。父母騎著摩托車,我們坐在車上,在海濱路享受著海風,搭輪渡去礐石爬山,這承載了多少人的童年。而如今,簡簡單單的一句“改變規則”,讓這一切只能成為回憶。無奈之下,我們只能通過如此方式,重新尋回童年的點點滴滴。

作為一個騎摩托車上下班通勤、外出遊玩的人,我本身具有摩托車駕駛證,我所騎乘的摩托車有政府頒發的可上路行駛的牌照,有該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年審、交強險,所買的車輛嚴格依照國家要求繳納了稅款,在路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我是一個合法的騎士,本應盡情享受摩托車帶給我的便捷與快樂。

憑什麼要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所犯的錯誤買單?並不是騎摩托車的人都是窮人,也不是說能開的上汽車的人社會地位就有多高,我有合法的手續與認證,我就有資格享有與汽車同等的權利。何為權利?並不是簡簡單單一句“改變規則”從而實行禁摩就能夠剝奪的。

(內容來源摩托家)

摩托迷——將摩旅進行到底

什麼是容積率?簡單地理解,就是同樣大一塊地,可以建設的商品房面積比例。同樣是10畝地,容積率越高,意味著可以建設更多的商品房,容納更多的人口入駐。

所以從汕頭海灣大橋一進入汕頭市區,你就會看到密密麻麻的商品房像一堵堵牆。空間不多,區間道路很小,房子卻建得多,人口因此高度集中,車輛進出、停放需求量也就更大,交通組織欠缺考慮,交通矛盾隨即爆發。汕頭東區很多社區,都普遍存在這樣的問題。主幹道堵,進入了區間路,同樣很難走。大動脈不暢,毛細血管也不通,擁堵很自然。

然而城市裡風雨無阻賺血汗錢的外賣小哥和快遞小哥在禁摩道路裡這能如下圖:

看完是不是莫名一種催人淚下。

近期每逢星期六晚上都會有一群不知名可愛人兒自發到海濱路戴頭盔騎單車。騎行隊伍中受訪人稱:作為土生土長的汕頭老市區人,可以說人民廣場、海濱路、輪渡等,是從小到大維繫我與汕頭這片土地情感的地方。父母騎著摩托車,我們坐在車上,在海濱路享受著海風,搭輪渡去礐石爬山,這承載了多少人的童年。而如今,簡簡單單的一句“改變規則”,讓這一切只能成為回憶。無奈之下,我們只能通過如此方式,重新尋回童年的點點滴滴。

作為一個騎摩托車上下班通勤、外出遊玩的人,我本身具有摩托車駕駛證,我所騎乘的摩托車有政府頒發的可上路行駛的牌照,有該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年審、交強險,所買的車輛嚴格依照國家要求繳納了稅款,在路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我是一個合法的騎士,本應盡情享受摩托車帶給我的便捷與快樂。

憑什麼要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所犯的錯誤買單?並不是騎摩托車的人都是窮人,也不是說能開的上汽車的人社會地位就有多高,我有合法的手續與認證,我就有資格享有與汽車同等的權利。何為權利?並不是簡簡單單一句“改變規則”從而實行禁摩就能夠剝奪的。

(內容來源摩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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