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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啟動

河南日報訊1月25日, 記者從省自貿辦瞭解到, 省政府日前下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要求在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等問題,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

《方案》明確:試點內容為《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和《國務院關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決定》已經批復上海市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及其改革措施。

試點期為《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據省自貿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河南自貿試驗區改革內容為:結合本地實際, 從上海市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許可等事項中選擇99項進行改革試點, 將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都分離出去。

《方案》明確鼓勵探索創新。 三個片區政府和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此次改革試點工作, 尊重並發揮自貿試驗區的首創精神。 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敢為人先、積極探索, 當好改革排頭兵, 打造改革新高地。

此次“證照分離”改革怎麼改, 《方案》進行了明確規定和闡述:

直接取消審批。 實行行業自律管理, 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包括“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等5項行政許可事項。

由審批改為備案。 根據規定的備案條件, 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後, 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政府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准或許可。

實行告知承諾制。 由行政審批機關製作告知承諾書, 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 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 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 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 公開辦事程式, 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 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 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 大力推廣並聯審批、證照聯辦,

切實打通企業辦事環節。

強化准入監管。 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許可事項, 按照國際通行規則, 加強風險控制, 強化市場准入管理, 不得隨意放寬審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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