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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看高新」“你有多大才,我搭多大台”

大慶高新區:工作有奔頭、創業有激情、展現有舞臺

“你有多大才, 我搭多大台”

“‘你有多大才, 我搭多大台’, 我院黨組借助多種培訓載體,

抓幹警綜合素質的養成, 讓每一名幹警感到檢察有夢想, 成才有希望, 工作有奔頭, 創業有激情, 展現有舞臺。 ”1月15日, 面對記者的採訪, 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檢察長鐘國慶說, 自司法改革以來, 該院通過實施人才育檢戰略, 全方位搭建幹警成長進步平臺, 實現人才培養方式的“嬗變”。

專業實訓:打磨工匠精神

“年輕、向上、學歷高……要說我們這個團隊的優點和長處那可就多了!我們還被稱為‘獎牌收割機’呢!”該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超群臉上洋溢著自豪, 如數家珍地說, 2016年, 在全省檢察機關舉辦的偵查監督、公訴、案件管理、民行、網路安全技術檢察業務競賽中, 該院9名幹警代表大慶市檢察院參賽, 共獲得業務標兵、優秀辯手、辦案能手等12個單項獎,

1名幹警代表省檢察院參加最高檢業務競賽, 獲得全國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業務能手”稱號。

“沒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這種獲得感既有自身學歷的優勢, 更是黨組不斷搭建成長平臺、不斷打磨錘煉的結果。 ”鐘國慶說, 該院成立僅10年, 是一個年輕的檢察院, 目前“80後”幹警達29名, 占幹警總數52%。 這些年輕幹警學歷高、素質好,但還不夠成熟, 特別是司法辦案經驗和精細打磨功夫普遍欠缺。

為培養幹警的工匠精神, 該院制定《2014-2017年青年幹警培養規劃》, 全方位搭建平臺, 讓幹警充分展示和鍛煉自己。 隨之, 該院“檢察大講堂”平臺、“競賽演講培訓”平臺應運而生。

“這兩個平臺是為了提高幹警出庭的控辯能力、辦案前後的理性思維能力而設置的。

”該院政治部主任蔣本彥說, 3年多來, 該院每月拿出兩個週五下午的黨團活動時間開辦“檢察大講堂”, 通過專家學者授課、業務骨幹登臺交流、領導總結點評等形式, 學習前沿法律知識, 交流辦案心得體會, 指點工作瑕疵。 而演講競賽活動則每季度或根據形勢任務來安排, 採取主題演講的方式, 邀請高校教授點評, 既傳播檢察正能量, 又提升了幹警的思辨能力。

“正是這種交流和傳授, 讓我們逐漸養成了審慎細緻的作風, 並在辦案中收穫了成果。 ”該院公訴科科長王鵬帆談到一起抗訴後獲得改判的案件時很有感觸。 2014年11月, 他承辦了一起輕微暴力毆打他人致人死亡的案件。

針對該案的定性, 大家爭論不休。

王鵬帆反復閱卷核實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 有針對性地訊問了3名犯罪嫌疑人, 排除證據疑點。 又對鑒定死因誘因向權威人士諮詢, 還查閱了近年來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 在捕訴聯席會討論時, 面對各種不同意見, 王鵬帆認為被告人的傷害行為系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的原因之一, 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根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在“多因一果”類型案件中被告人只對自己的原因行為負責, 且被告人有自首情節, 應減輕處罰, 故提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於是, 一審判決後, 該院以量刑畸重為由提出抗訴。 最終, 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檢察機關抗訴書中所提被害人死亡原因系“多因一果”, 一審判決量刑過重理由成立,
予以支持, 撤銷一審判決中量刑部分。 2016年, 該案被最高檢評為“百件優秀刑事抗訴案件”。

“我們不只是學業務, 還涉獵文學、藝術、心理學等方面知識。 ”據李超群說, “大講堂”除了實戰經驗的介紹和理論知識的解讀, 還包括詩詞欣賞、音樂賞析等內容。 借助演講競賽平臺, 還針對規範司法行為, 邀請禮儀學校教師講解社交禮儀和出庭公訴、接訪應訴中的言行規範等內容, 為幹警擦亮“整容”之鏡。

“兩個平臺的搭建是我們提升素質能力的‘加油站’, 提高工作效率的‘助推器’, 展示個人風采的‘大舞臺’。 ”幹警馮馨爻說。

跨界練兵:培養複合型人才

“崗位不同, 方法不同, 心得不同。 把每個崗位最好的實踐經驗加以總結並推廣, 就可以推動全院的司法水準和辦案效率。”鐘國慶說,在人才培養模式上,該院改變傳統的崗位練兵模式,採取“跨界練兵”的方式,著力培養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

所謂“跨界”,一是跨院際之界,通過院與院之間比武交流,提升素質;二是跨崗位之界,通過崗位輪換方式,提升素質。

記者在採訪期間觀摩了一場辯論活動,甲方是來自全國模範檢察院——紅崗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乙方是高新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通過這種院與院之間類比實戰演練的方式,既進行業務交流,也能在相互評比學習中提升庭審應辯能力。”紅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唐守偉說,這種練兵已成為兩院提高幹警實戰技能的常態。

也正是有了這種實戰的淬煉,該院檢察官在入額遴選筆試中,2名幹警排名全市前3名,40周歲以下幹警平均成績在全市10個縣、區院中領先。2016年第六屆全省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中,1名獲得“公訴業務標兵”和全省唯一的“優秀辯手”稱號,1名被評為“全省優秀公訴人”。

“要說跨界誰最行,技術寇里找李良。”在該院有這麼一句順口溜。

“我是2010年考入的,8年來,我先後走了三個部門。”提起跨部門之界,李良感觸良多。最初他從事技術工作,面對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官,面對法庭上慷慨陳詞,李良心動了。他完成技術工作的同時,主動向前輩討教學習經驗,利用休息時間,苦啃“法律經”,2012年,他通過了司法考試。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質的跨越,那會兒我又有了新目標——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經院黨組的支持和李良的不懈努力,2016年,他如願以償。

能夠在法庭上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李良的檢察官夢想起航了!2014年,黨組安排李良到未成年人犯罪審查科辦案。在新的崗位,李良把法學理論變成辦案實踐。從批捕環節看到了偵查監督的辛苦與繁重,從公訴閱卷、庭審感受著控辯的睿智。2016年3月,黨組又將他調到反貪局辦理自偵案件。他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把大資料分析應用到辦案過程中,曾查實一起作案多達37起、涉案金額達480萬元的貪污、受賄案。現在,重回技術崗位的李良正把業務部門積累的經驗,運用到智慧檢務的探索中。

“我們還有一項練兵方式,就是以‘崗位最佳實踐活動’為載體,讓每個幹警都有思考和實踐的著力點。”蔣本彥說,“崗位最佳實踐活動”已經堅持開展了5年。

現任未成年人犯罪審查科科長的董冰,曾是偵查監督科幹警,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方向的博士。過去,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審查逮捕工作中,由於嚴格限制逮捕措施的標準不夠明確,操作性不強。在“崗位最佳實踐活動”中,他根據正在進行的專業研究,把科學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標準作為自己的最佳實踐點,鑽研出“一分、二查、三設定”的方法,通過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輕重層次、犯罪情節、犯罪行為附隨情節等,科學制定評價指標和影響因數,計算出是否採取逮捕措施的風險值,並向院領導提出相應建議。這一方法增強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嚴格限制逮捕措施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收到較好效果。未檢部門著眼準確認定未成年人年齡,總結出全面審查年齡證據、仔細審查言詞證據、準確排除年齡矛盾、存疑推定有利於涉罪未成年人的“四步法”。

該院將“崗位最佳實踐活動”的成果通過《崗位最佳實踐快報》、局域網的形式在全院推廣,或通過檢察講堂組織幹警學習。目前,共形成司法辦案經驗成果65項,32項成果被市院轉發,7項成果在全市檢察系統進行宣講。

量化考評:啟動爭先創優熱

“全年個人績效考核總分224.5分,在辦公室排名第二位。”“全年審核的案件中,與判決書一致的占98.82%,其餘1.18%已提出抗訴並獲得市院支持……”1月12日,高新區檢察院11名科室長(負責人)對2017年度的個人履職、學習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向全院幹警作“三述”彙報。

每到歲末年初,該院都組織中層幹部對照院裡的考核辦法開展述職、述學、述廉。在“三述”中,每名科室長從個人履職過程中績效管理得分情況,來分析重點、難點、亮點工作完成情況,對在履職過程中的作用發揮、成效結果等方面進行數量、品質分析。

“‘三述’所依據的考核辦法是我院制定的《檢察幹警綜合考評實施方案》。”蔣本彥說,以往在考核過程中,都以立案數、抗訴數等硬性指標來衡量工作優劣,這種方式會造成只看結果,不問過程,對如何規範司法行為沒有太多考量,即便平時不努力,關鍵時刻上得去就能評個差不多。2014年,新一屆黨組在充分論證和考察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經座談討論、廣泛徵求意見,出臺了檢察幹警綜合考評方案及實施細則。

據介紹,該院的綜合素質考評中對每名科長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團結帶領幹警完成業務工作品質、提高隊伍建設水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參加集體活動、集中學習和遵守院務管理有關規定”以及“調研文章評比或發表、崗位最佳實踐成果、檢察講堂授課”等均設定相應分值。同時,對“立功受獎”“被上級通報批評”等設立加、減分項,對幹警的綜合考評也以此類推。綜合考評每季度通報一次得分情況,年底進行匯總。綜合考評結果,作為員額檢察官晉升、崗位調整、提拔任用、選樹典型和選送培訓的重要參考依據。

據該院政治部副主任馬彥靈介紹,以往大家不注重平時工作積累,往往是“年終述職講一講,民主測評定乾坤”。為打破這種局面,該院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負向考核與正向考核相結合、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區分情況評價打分。對案件管理、簡報資訊等工作量化到位,指標到人;對不適合進行量化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等按照“層級管理、定性評價”的方法,結合日常表現逐級向院考評領導小組提供考評建議;對幹警立功受獎、完成急難險重任務表現突出的可以加分;對出現司法行為不規範、司法檢查被通報、公車私用等情況則要減分。採取日常累加、季度通報、年終匯總和張榜公示的方法,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綜合考評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

“堅持用綜合考評機制評價幹部,才能讓能者上、庸者讓、功者獎、過者罰成為良好的任人唯賢的清風正氣。”鐘國慶說,對綜合考評成績不及格、連續三年在全市排名靠後的員額檢察官、科室長或普通幹警,採取誡勉談話、全院通報、脫崗培訓、調整崗位或建議辭去領導職務等懲戒措施,起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效果,促進幹警盡職盡責。

近兩年來,已有9名青年幹警得到提拔,2名成長為院檢委會委員,4名成長為部門負責人,9名確定為檢察官員額候選人,占全院員額總數的47.4%。

2018年第014期-總第415期

來源|檢察日報

責編|何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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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推動全院的司法水準和辦案效率。”鐘國慶說,在人才培養模式上,該院改變傳統的崗位練兵模式,採取“跨界練兵”的方式,著力培養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

所謂“跨界”,一是跨院際之界,通過院與院之間比武交流,提升素質;二是跨崗位之界,通過崗位輪換方式,提升素質。

記者在採訪期間觀摩了一場辯論活動,甲方是來自全國模範檢察院——紅崗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乙方是高新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通過這種院與院之間類比實戰演練的方式,既進行業務交流,也能在相互評比學習中提升庭審應辯能力。”紅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唐守偉說,這種練兵已成為兩院提高幹警實戰技能的常態。

也正是有了這種實戰的淬煉,該院檢察官在入額遴選筆試中,2名幹警排名全市前3名,40周歲以下幹警平均成績在全市10個縣、區院中領先。2016年第六屆全省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中,1名獲得“公訴業務標兵”和全省唯一的“優秀辯手”稱號,1名被評為“全省優秀公訴人”。

“要說跨界誰最行,技術寇里找李良。”在該院有這麼一句順口溜。

“我是2010年考入的,8年來,我先後走了三個部門。”提起跨部門之界,李良感觸良多。最初他從事技術工作,面對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官,面對法庭上慷慨陳詞,李良心動了。他完成技術工作的同時,主動向前輩討教學習經驗,利用休息時間,苦啃“法律經”,2012年,他通過了司法考試。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質的跨越,那會兒我又有了新目標——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經院黨組的支持和李良的不懈努力,2016年,他如願以償。

能夠在法庭上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李良的檢察官夢想起航了!2014年,黨組安排李良到未成年人犯罪審查科辦案。在新的崗位,李良把法學理論變成辦案實踐。從批捕環節看到了偵查監督的辛苦與繁重,從公訴閱卷、庭審感受著控辯的睿智。2016年3月,黨組又將他調到反貪局辦理自偵案件。他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把大資料分析應用到辦案過程中,曾查實一起作案多達37起、涉案金額達480萬元的貪污、受賄案。現在,重回技術崗位的李良正把業務部門積累的經驗,運用到智慧檢務的探索中。

“我們還有一項練兵方式,就是以‘崗位最佳實踐活動’為載體,讓每個幹警都有思考和實踐的著力點。”蔣本彥說,“崗位最佳實踐活動”已經堅持開展了5年。

現任未成年人犯罪審查科科長的董冰,曾是偵查監督科幹警,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方向的博士。過去,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審查逮捕工作中,由於嚴格限制逮捕措施的標準不夠明確,操作性不強。在“崗位最佳實踐活動”中,他根據正在進行的專業研究,把科學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標準作為自己的最佳實踐點,鑽研出“一分、二查、三設定”的方法,通過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輕重層次、犯罪情節、犯罪行為附隨情節等,科學制定評價指標和影響因數,計算出是否採取逮捕措施的風險值,並向院領導提出相應建議。這一方法增強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嚴格限制逮捕措施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收到較好效果。未檢部門著眼準確認定未成年人年齡,總結出全面審查年齡證據、仔細審查言詞證據、準確排除年齡矛盾、存疑推定有利於涉罪未成年人的“四步法”。

該院將“崗位最佳實踐活動”的成果通過《崗位最佳實踐快報》、局域網的形式在全院推廣,或通過檢察講堂組織幹警學習。目前,共形成司法辦案經驗成果65項,32項成果被市院轉發,7項成果在全市檢察系統進行宣講。

量化考評:啟動爭先創優熱

“全年個人績效考核總分224.5分,在辦公室排名第二位。”“全年審核的案件中,與判決書一致的占98.82%,其餘1.18%已提出抗訴並獲得市院支持……”1月12日,高新區檢察院11名科室長(負責人)對2017年度的個人履職、學習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向全院幹警作“三述”彙報。

每到歲末年初,該院都組織中層幹部對照院裡的考核辦法開展述職、述學、述廉。在“三述”中,每名科室長從個人履職過程中績效管理得分情況,來分析重點、難點、亮點工作完成情況,對在履職過程中的作用發揮、成效結果等方面進行數量、品質分析。

“‘三述’所依據的考核辦法是我院制定的《檢察幹警綜合考評實施方案》。”蔣本彥說,以往在考核過程中,都以立案數、抗訴數等硬性指標來衡量工作優劣,這種方式會造成只看結果,不問過程,對如何規範司法行為沒有太多考量,即便平時不努力,關鍵時刻上得去就能評個差不多。2014年,新一屆黨組在充分論證和考察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經座談討論、廣泛徵求意見,出臺了檢察幹警綜合考評方案及實施細則。

據介紹,該院的綜合素質考評中對每名科長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團結帶領幹警完成業務工作品質、提高隊伍建設水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參加集體活動、集中學習和遵守院務管理有關規定”以及“調研文章評比或發表、崗位最佳實踐成果、檢察講堂授課”等均設定相應分值。同時,對“立功受獎”“被上級通報批評”等設立加、減分項,對幹警的綜合考評也以此類推。綜合考評每季度通報一次得分情況,年底進行匯總。綜合考評結果,作為員額檢察官晉升、崗位調整、提拔任用、選樹典型和選送培訓的重要參考依據。

據該院政治部副主任馬彥靈介紹,以往大家不注重平時工作積累,往往是“年終述職講一講,民主測評定乾坤”。為打破這種局面,該院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負向考核與正向考核相結合、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區分情況評價打分。對案件管理、簡報資訊等工作量化到位,指標到人;對不適合進行量化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等按照“層級管理、定性評價”的方法,結合日常表現逐級向院考評領導小組提供考評建議;對幹警立功受獎、完成急難險重任務表現突出的可以加分;對出現司法行為不規範、司法檢查被通報、公車私用等情況則要減分。採取日常累加、季度通報、年終匯總和張榜公示的方法,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綜合考評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

“堅持用綜合考評機制評價幹部,才能讓能者上、庸者讓、功者獎、過者罰成為良好的任人唯賢的清風正氣。”鐘國慶說,對綜合考評成績不及格、連續三年在全市排名靠後的員額檢察官、科室長或普通幹警,採取誡勉談話、全院通報、脫崗培訓、調整崗位或建議辭去領導職務等懲戒措施,起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效果,促進幹警盡職盡責。

近兩年來,已有9名青年幹警得到提拔,2名成長為院檢委會委員,4名成長為部門負責人,9名確定為檢察官員額候選人,占全院員額總數的47.4%。

2018年第014期-總第415期

來源|檢察日報

責編|何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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