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30歲還沒有目標, 可把母親急壞了。 由於我知道家裡的條件, 結了婚還要彩禮, 現在的條件對我來說成婚就是一種奢求。 而母親卻讓我找個好姑娘, 說就是竭盡所有也要讓你有個家。 每次聽到這兒, 我都不由得想哭, 母親也想抱大孫子, 這是她一向的願望。
好在上一年, 我交了個女朋友, 正準備成婚時, 她家卻提了條件。 城裡需求有房, 還要10萬彩禮, 缺一樣都不可。 爸爸媽媽都是務農身世, 要想湊齊這些錢可不簡單, 東借西借總算在縣城裡付了個首付, 有了自己的小窩。
“既然看不上咱們, 就離婚吧, 沒有你, 咱們照樣過。 ”老婆聽完摔門而去, 我不知道我這麼做對不對。 你們說, 我過火嗎?
備註:文章中圖片均來源於網路, 與本文內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