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住在青年公寓的貼隔壁, 他離異, 她未婚, 有一次他經過她正巧敞開的房間瞥見裡面收拾得整整齊齊, 心頭一動。
1月26日, 杭州余杭區法院判了一起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案件。
男人是被告。
他, 35歲, 離異, 住在杭州喬司某單身公寓。
隔壁住著一個姑娘, 彼此在走廊裡見過。 姑娘不記得了, 但是男人長了心眼。 去年10月10日淩晨1點多, 男人到家, 收衣服時衣服掉到了窗外安放空調外機的小陽臺。
男人穿著短袖和內褲翻窗而出, 撿到了衣服, 往她的方向瞥了一眼。 呀, 她的窗戶沒關。
興許是夜宵喝了14瓶啤酒, 事後他跟警方說, “我喜歡她很久了, 但是沒有勇氣表白, 這樣去看看我也會很開心”。
男人把撿到的衣服往自家窗戶一扔, 然後小心翼翼地過去。 他在窗外怔怔地看著姑娘。 她就那樣甜蜜地仰臥著, 蓋著薄被。 就這樣看了幾分鐘, 姑娘突然眼睛睜了睜。
後來,
男人後來說:我看她看到我了, 怕這個時候回去她已經認出我, 不如進去跟她說清楚。
男人和女人的話能夠對起來, 男人只是向他心裡的女神表白了, 說喜歡她很久很久。
女人說那你要用正當的方式。 女人說當時自己一心想穩住他。 後來女人開了燈, 就跑出去了。 男人也回了自己房間。
女人回來後發現男人的眼鏡落在自己家, 想了想, 報警。
單身公寓的物業人員也接受了警方調查。
因為男人認罪認罰, 所以余杭法院採用的是速裁程式。 男人吳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判處拘役六個月, 緩刑六個月。
事發後, 吳某就從單身公寓搬走了。
這也太恐怖了!別拿喜歡當藉口!網友們,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