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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外資增長的實施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外資增長的實施意見

豫政〔2018〕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精神,促進我省利用外資穩定增長,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擴大外資准入領域

(一)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全省範圍內推行已在自貿試驗區試行過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進一步提高投資環境的開放度、透明度、規範性。 (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負責)

(二)積極落實國家擴大開放政策措施。

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和相關政策法規,持續擴大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製造、支線和通用飛機維修、鐵路旅客運輸、加油站、銀行證券保險、現代物流、資訊服務、文化旅遊、健康養老、服務外包、教育培訓等領域對外開放,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積極謀劃招商項目,推動開放政策落地實施。 (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委、交通運輸廳、文化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省民航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稅支援力度

(三)完善資金支持政策。 研究制定《河南省招商引資資金管理辦法》,對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外資項目、新設立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新型招商模式等進行適當獎勵。

鼓勵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援利用外資工作。 (省財政廳、商務廳負責)

(四)促進利用外資與對外投資相結合。 對我國居民企業(包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分回國內符合條件的境外所得,適用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鼓勵我省上市公司積極利用深港通、滬港通吸引境外投資。 統一內外資企業外債管理,提高外資企業境外融資能力和便利度。 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含外資企業)通過貸款、發債等形式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支持企業可以最高兩倍淨資產為上限自主借用外債。 (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河南證監局、省國稅局、地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援重點引資平臺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 鼓勵市、縣級政府合理使用地方政府債券支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國家級開發區等重點引資平臺基礎設施建設。 鼓勵各地加快試點發展專案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品種,優先保障上述區域符合條件的重大專案融資需求。 (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揮外資對優化服務貿易結構的積極作用。 鼓勵外資投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服務業。 經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省商務廳、財政廳、科技廳、國稅局、地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豫投資。 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於鼓勵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 對外商投資企業重大增資擴股項目在項目核准、備案、用地、環評等環節開闢“綠色”通道,由所在地政府採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援。 (省商務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增強招商引資實效

(八)發揮招商引資品牌活動作用。 打造中國(河南)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豫籍香港企業家春茗活動、中國(鄭州)產業轉移系列對接活動等招商引資品牌,增強活動的影響力和實效性。

充分利用廈洽會、中博會、東盟博覽會、博鼇亞洲論壇等境內外展會活動進行招商推介洽談,推動“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投資和貿易相結合。 (省商務廳、工業和資訊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外資參與我省企業優化重組。 支持外資以兼併收購、設立投資性公司、融資租賃、股權出資、股東對外借款等形式參與我省企業改組改造,加快推進外資參與我省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對境外世界500強和行業龍頭企業並購或參股我省企業的重大專案,鼓勵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開發區利用外資水準。支持國家級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創新審批體制、優化審批流程、理順權責關係、強化監督管理。推動開發區圍繞主導產業引進能夠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發展後勁的外資企業和項目,支持外資參與“百千萬”億級優勢產業集群培育工程。完善開發區利用外資考核政策,將實際利用外資水準作為開發區升級、擴區、調區的考核因素。(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招商專案跟蹤落實。建立重大專案預審機制,加強對重大專案選址、環評、土地、融資和投資者實力等要素的綜合研究論證。完善重大專案責任推進機制,建立健全在談、簽約招商引資項目台賬,緊盯合同履約率、項目開工率、資金到位率,強化跟蹤落實。(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外資營商環境

(十二)優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建立完善外商投資管理資訊平臺和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簡化外商投資專案管理程式,進一步減少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工作環節,推進工商登記與商務備案“一窗一表”改革試點工作。創新便利外商投資企業舉措,進一步縮短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辦理時間。保持外資政策穩定性連續性,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嚴格兌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省商務廳、工商局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援重點開放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國家戰略平臺和服務業“兩區”(商務中心區、特色商業區)、專業園區等服務開放平臺利用外資功能,支持各地利用政策疊加優勢,構建多元化開放平臺。(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中國(鄭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開放招商引領作用。制定完善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優惠政策,面向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行業龍頭企業開展專題推介招商,大力引進總部基地、研發機構等。明確招商重點,面向全球開展精准招商、產業鏈招商,爭取引進一批引領性、突破性的重大專案落戶自貿試驗區。加快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優化、規範和創新跨境電商通關和監管,探索開展全國跨境電商綜合監管改革試點,提升跨境電商服務管理水準。(省商務廳、鄭州海關負責)

(十五)支持開發區拓展引資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開發區調區、擴區和整合,建立飛地園區,國家級開發區經國務院批准調區、擴區,涉及需要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照有關要求開闢“綠色”通道,限時辦結。對國家級開發區涉及的地方傾斜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指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國家級開發區利用外資專案用地所需指標單列下達,做到優先保障、應保盡保。(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外國人才引進制度。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採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為外國人才辦理工作許可提供便利。依法放寬外國人才簽證有效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簽發長期簽證或居留許可。鼓勵外國高層次人才來我省創新創業,符合條件的同等適用河南自貿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特殊優惠政策。不斷完善外國人才評價標準。大力支持優秀外籍高校畢業生在豫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商務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招商引資考核力度。建立完善招商引資考核機制,定期通報招商引資工作動態。對利用外資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轄市、縣(市、區)給予適當獎勵。對招商引資工作不力、開放型經濟發展明顯滯後的地方給予通報批評。(省商務廳、財政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招商引資工作保障。對重點招商專案、重點招商活動和產業招商小分隊等赴境外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人員,在因公出國(境)指標上給予保障和適當傾斜,在手續辦理上優先安排、提供便利。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營造崇尚創新、敢於擔當、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省商務廳、省政府外僑辦、省監察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利用外資工作,按照職責分工,主動作為,密切配合。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開發區利用外資水準。支持國家級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創新審批體制、優化審批流程、理順權責關係、強化監督管理。推動開發區圍繞主導產業引進能夠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發展後勁的外資企業和項目,支持外資參與“百千萬”億級優勢產業集群培育工程。完善開發區利用外資考核政策,將實際利用外資水準作為開發區升級、擴區、調區的考核因素。(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招商專案跟蹤落實。建立重大專案預審機制,加強對重大專案選址、環評、土地、融資和投資者實力等要素的綜合研究論證。完善重大專案責任推進機制,建立健全在談、簽約招商引資項目台賬,緊盯合同履約率、項目開工率、資金到位率,強化跟蹤落實。(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外資營商環境

(十二)優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建立完善外商投資管理資訊平臺和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簡化外商投資專案管理程式,進一步減少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工作環節,推進工商登記與商務備案“一窗一表”改革試點工作。創新便利外商投資企業舉措,進一步縮短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辦理時間。保持外資政策穩定性連續性,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嚴格兌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省商務廳、工商局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援重點開放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國家戰略平臺和服務業“兩區”(商務中心區、特色商業區)、專業園區等服務開放平臺利用外資功能,支持各地利用政策疊加優勢,構建多元化開放平臺。(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中國(鄭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開放招商引領作用。制定完善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優惠政策,面向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行業龍頭企業開展專題推介招商,大力引進總部基地、研發機構等。明確招商重點,面向全球開展精准招商、產業鏈招商,爭取引進一批引領性、突破性的重大專案落戶自貿試驗區。加快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優化、規範和創新跨境電商通關和監管,探索開展全國跨境電商綜合監管改革試點,提升跨境電商服務管理水準。(省商務廳、鄭州海關負責)

(十五)支持開發區拓展引資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開發區調區、擴區和整合,建立飛地園區,國家級開發區經國務院批准調區、擴區,涉及需要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照有關要求開闢“綠色”通道,限時辦結。對國家級開發區涉及的地方傾斜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指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國家級開發區利用外資專案用地所需指標單列下達,做到優先保障、應保盡保。(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外國人才引進制度。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採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為外國人才辦理工作許可提供便利。依法放寬外國人才簽證有效期限,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簽發長期簽證或居留許可。鼓勵外國高層次人才來我省創新創業,符合條件的同等適用河南自貿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特殊優惠政策。不斷完善外國人才評價標準。大力支持優秀外籍高校畢業生在豫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商務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招商引資考核力度。建立完善招商引資考核機制,定期通報招商引資工作動態。對利用外資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轄市、縣(市、區)給予適當獎勵。對招商引資工作不力、開放型經濟發展明顯滯後的地方給予通報批評。(省商務廳、財政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招商引資工作保障。對重點招商專案、重點招商活動和產業招商小分隊等赴境外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人員,在因公出國(境)指標上給予保障和適當傾斜,在手續辦理上優先安排、提供便利。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營造崇尚創新、敢於擔當、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省商務廳、省政府外僑辦、省監察廳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利用外資工作,按照職責分工,主動作為,密切配合。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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