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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18〕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2日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4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在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河南自貿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等問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試點範圍和內容

按照《意見》要求,在河南自貿區實施範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複製推廣《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5〕222號)和《國務院關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24號)已經批復上海市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國務院或部門已取消的事項除外)及改革措施。 試點期為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二、改革方式

結合河南自貿區實際,複製推廣上海市改革試點經驗,採取不同管理方式,把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都分離出去。

(一)直接取消審批。 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包括“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等5項行政許可事項。

(二)由審批改為備案。 根據規定的備案條件,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政府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准或許可。 包括“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等2項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行告知承諾制。 由行政審批機關製作告知承諾書,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申請人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後方可從事被許可行為。 包括“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許可”等22項行政許可事項。

(四)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公開辦事程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 大力推廣並聯審批、證照聯辦,切實打通企業辦事環節。 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執業許可”等35項行政許可事項。

(五)強化准入監管。 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准入管理,不得隨意放寬審批條件。

包括“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等33項行政許可事項。

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逐項梳理明確辦事依據、材料、程式和時限,研究優化辦事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措施辦法。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行業規範建設,制定明確具體的行業經營標準,培育壯大行業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規範作用。

三、相關改革措施

(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河南自貿區鄭州、開封、洛陽三個片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綜合統一的行政審批機構,集中實施本片區管委會許可權內的行政許可權。 試點內容中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由各片區管委會綜合審批機構負責實施。 建立健全審批主體與其他相關業務部門的工作銜接制度和協調配合機制。

(二)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探索完善監管措施。 對取消審批或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等事項,要逐項研究細化自律準則和標準,強化日常監管,做到放開准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 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要逐項明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和管理要求,形成突出監管措施的配套管理辦法,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 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 各片區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從對市場主體的審批監管轉變為合規監管,通過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嚴格執行行業規範、守法守規守信經營。 健全企業資訊公示制度和公示資訊抽查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回應,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的資訊即時共用和工作聯動,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綜合執法改革,打造綜合監管模式,充分運用大資料等現代資訊技術,提高監管效率,積極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加快推進資訊共用。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複提交、重複審查、重複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共用,探索實現部門間企業基礎資訊和相關信用資訊共用、業務協同,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河南自貿區要提前完成接入國家資料共用交換平臺工作,儘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資訊共用。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在全省“三十五證合一”基礎上,在河南自貿區將“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資訊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河南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編辦、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牽頭做好政策指導工作,省自貿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納入試點內容的事項,由具體承擔許可職能的部門負責落實;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由省自貿辦會同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各片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各片區管委會為監管主體,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加快推進資訊共用工作,由省自貿辦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推進多證合一工作,由省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要建立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其他相關改革,制定具體的落實工作方案,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

(二)鼓勵探索創新。鄭州、開封、洛陽三個省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河南自貿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尊重並發揮河南自貿區的首創精神,積極營造良好環境。河南自貿區各片區要敢為人先、積極探索,當好改革“排頭兵”,打造改革“新高地”。省自貿辦、編辦、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要及時總結改革試點中探索形成的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尤其是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的做法,並對“證照分離”改革經驗進行匯總評估,形成全面推開的意見建議。

(三)加強督導落實。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遇到困難和問題的要加強指導、幫助解決,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刁難市場主體的要嚴肅問責。

(四)堅持依法推進。落實“重大改革於法有據”要求,依照法定程式開展相關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河南自貿區各片區管委會對超出試點內容的其他事項,改革方式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政府檔的,可參照上述改革方式自行改革;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政府檔的,按規定程式報批。

附件: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具體事項表(共97項)

健全企業資訊公示制度和公示資訊抽查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回應,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的資訊即時共用和工作聯動,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綜合執法改革,打造綜合監管模式,充分運用大資料等現代資訊技術,提高監管效率,積極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加快推進資訊共用。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複提交、重複審查、重複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共用,探索實現部門間企業基礎資訊和相關信用資訊共用、業務協同,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河南自貿區要提前完成接入國家資料共用交換平臺工作,儘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資訊共用。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在全省“三十五證合一”基礎上,在河南自貿區將“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資訊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河南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編辦、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牽頭做好政策指導工作,省自貿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納入試點內容的事項,由具體承擔許可職能的部門負責落實;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由省自貿辦會同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各片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各片區管委會為監管主體,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加快推進資訊共用工作,由省自貿辦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推進多證合一工作,由省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要建立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其他相關改革,制定具體的落實工作方案,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

(二)鼓勵探索創新。鄭州、開封、洛陽三個省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河南自貿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尊重並發揮河南自貿區的首創精神,積極營造良好環境。河南自貿區各片區要敢為人先、積極探索,當好改革“排頭兵”,打造改革“新高地”。省自貿辦、編辦、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要及時總結改革試點中探索形成的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尤其是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的做法,並對“證照分離”改革經驗進行匯總評估,形成全面推開的意見建議。

(三)加強督導落實。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遇到困難和問題的要加強指導、幫助解決,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刁難市場主體的要嚴肅問責。

(四)堅持依法推進。落實“重大改革於法有據”要求,依照法定程式開展相關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河南自貿區各片區管委會對超出試點內容的其他事項,改革方式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政府檔的,可參照上述改革方式自行改革;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政府檔的,按規定程式報批。

附件: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具體事項表(共9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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