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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教育局:有償辦班補課 三年內一律不准評職評先評優

寒假將至, 日前, 南陽市教育局下發緊急通知, 要求各級各校迅速開展專項整治, 嚴查有償辦班行為。

通知指出, 從現在開始到春節前, 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區各學校抓住寒假有償補課易發、多發這個關鍵時間節點, 成立專班, 重點整治學校統一組織集體收費補課, 以家長委員會名義或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有償補課, 為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有償補課提供場所、提供生源等違規行為;重點整治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 動員、誘導、強制學生參加校外舉辦的補習班, 為校外辦班補課提供生源等行為。

專項整治期間, 各縣區要通過明察暗訪, 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一批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學校和教師, 在全系統形成“不能補”“不敢補”的強大震懾。

針對部分教師通過校外托教機構變相有償補課、校外托教機構管理混亂等問題, 市教育局將會同工商、衛生、消防、公安、食藥監等部門, 由市政府出臺關於規範管理校外托教機構的意見,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明確部門職能。 管理意見出臺後, 組織聯合執法小組對校外托教機構進行專項檢查。 存在安全隱患的, 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或行政處罰通知書;不具備招生條件的, 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一律不得組織招生。 在全力整治有償辦班補課、規範管理校外托教機構的同時, 從常規管理、辦學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育收費等方面,

進行一次全面自查和綜合治理, 確保教育教學平穩有序, 確保整個系統和諧穩定。

據悉, 南陽市教育局有言在先, 教育局長、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凡是對有償辦班補課管理不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縣區通報批評,同時追究教育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凡是發現學校組織集體補課, 或者將場地出租給社會培訓機構的, 校長一律先免職後調查處理;發現教師補課, 或者參與社會機構補課的, 三年內一律不准評職、不准評先評優, 並按照相關檔規定頂格處理。 (南陽晚報記者王秀雲 特約記者王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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