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中汽車已經成為
絕大多數人的代步工具
但您的愛車號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
如果您有任何關於號牌的疑問
接下來請跟蜀黍一起學習一下
關於號牌的那些事
號牌不清最常見
根據公安部發佈的機動車號牌標準, 金屬材料號牌的表面應清晰、整齊、平滑、光潔、著色均勻、反光均勻, 不應有明顯的皺紋、氣泡、顆粒雜質等缺陷或損傷;號牌表面不同反光區域的反光效果應均勻, 不應有明顯差異。
該標準顯示, 對以下5種情況導致號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應更換號牌:號牌字元被塗改, 不能復原的;號牌字元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勻的;號牌的安裝孔損壞或其他物理化學損壞的;號牌的底色或字元顏色有明顯褪色的;號牌外觀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要求的。
在日常執勤執法過程中, 蜀黍也會嚴查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
在這裡蜀黍要告訴大家,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 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處二十元罰款。
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 處二百元罰款, 一次性記滿12分, 並扣留駕駛證。
不可忽視的放大號
放大號不清晰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 保持清晰、完整。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 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同志, 請你仔細看一下, 你所駕駛的重型載貨汽車未按規定噴塗放大號牌,
請問處罰依據是什麼呢?
駕駛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處一百元罰款。 請你回去後按照規定整改。
員警同志我一定立即整改!不給他人和自己的行車安全帶來隱患。
請輸入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 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 群眾的守法意識也在不斷提高, 但蜀黍在執法過程中還是會遇到個別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
對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規定,
”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 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對於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 處二百元罰款, 一次性記滿12分, 並扣留駕駛證。
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但有些駕駛員為了使自己的違法行為不被發現查處, 還是會冒著危險偽造變造號牌!
對於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高速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
蜀黍有話說
號牌不清不完整、未按規定噴塗放大號、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都要依法接受法律的處罰, 蜀黍提醒各位駕駛員, 千萬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方便而觸及法律的底線。
安全合法上路行駛, 一起為平安暢通的高速路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