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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搶火車票有人搶了上百萬次也沒票 你買的加速包管用不

河南商報記者陳媛媛

實習生丁繼珂

每每看到火車站人頭攢動的排隊買票場景, 就有人說, 怎麼不在網上買票?殊不知, 網上“排隊”的買票者更是數不勝數。

但花錢買了搶票軟體的會員、加速包, 就能更快地搶到票嗎?

【現象】

系統顯示搶了百萬次

仍一票未得

身在上海的河南人小劉, 是一個上班族, 眼看著離回家的日子越來越近, 她還沒訂到一張回家的火車票。 於是, 用起了時新的搶票軟體和加速包, 期望能為自己解決問題。

“我是用攜程這個軟體預訂的火車票, 還給我哥訂了一張, 結果現在我倆一張票都沒買到。

”“幫忙搶一下票, 謝謝!”為了增加搶到票的成功率, 從十幾天前, 小劉就開始在微信群裡讓好友助力搶票, 到現在已經收到了40份加速包。

“用搶票軟體的人太多了, 我自己買不到就算了, 還連累了我哥。 ”小劉預訂的是從上海到商丘的高鐵票, 她說, 現在搶票還在進行中, 實在訂不到票就只能約順風車回家了。

【搶票】

買加速包請好友助力

使用多個搶票軟體

與小劉一樣, 寄希望於搶票軟體卻始終一票未得的, 還有身在廣州的小陶, 以及幫家人搶票的小蔣和小郭。

2017年剛畢業參加工作的小陶說, 往年學校放假早, 從未體會過搶票帶來的壓力, 但是今年卻不同。 “票一放出來就沒了, 根本來不及搶。 ”小陶說, 之前從未使用過搶票軟體,

今年她在一個叫智行火車票的軟體上預訂了一張從廣州發往亳州的火車票, 按照提示, 她選了三個日期。 “怕萬一買不著, 多選幾個日期, 訂到哪天是哪天吧。 ”

小蔣和小郭為了搶票, 也買了20元、50元不等的加速包, 並邀請了好友助力, 還是沒搶到票。 小郭買的是浙江到周口的票, “火車票是上午11點開始放票, 我一直在搶票介面等著, 但一到10點59分, 就會得到票已搶完的提示。 ”

和小劉他們不一樣, 沒買加速包, 也沒讓好友助力的小何, 卻已經很容易就搶到票了。 她說, “雞蛋沒有放在一個籃子裡, 每個搶票軟體都下單, 所以成功率大一些。 ”

【答疑】

搶票軟體隨機出票

成功率再高也未必能搶到

有些人一天之內就搶到了心儀的歸鄉車票,

而有些人即使多花錢也未必搶來火車票, 到現在還在時不時地打開手機, 關注搶票進度。 不少人納悶, 放票之前就開始在搶票軟體上預訂搶票了, 為啥還是沒搶到?

河南商報記者撥打某搶票軟體的客服電話詢問, 工作人員表示票是隨機出的, 不按預訂的時間順序, 成功率再高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能搶到票。

小郭說, 她覺得搶票軟體一點也不靠譜。 “我覺得朋友圈好友助力就是為了宣傳推廣的, 對搶票沒啥用。 ”而小陶覺得, 因為過於依賴搶票軟體, 反而產生了鬆懈的心理。

【分析】

為遏制網路“黃牛”

今年春運首推慢速排隊機制

利用搶票軟體依然搶不到票, 還可能與12306網路售票系統推出的慢速排隊機制有關。

12306網路售票背後融入了“黑科技”——系統一旦識別出有非人為速度購票的風險,

就會立即將疑似為機器或外掛搶票的使用者列入慢速排隊佇列, 讓符合常規速度的人為購票使用者在正常速度中排隊。

鐵總介紹, 這是在今年春運首次實行的慢速排隊機制, 是購票風險防控措施, 可防範各類惡意搶票外掛程式, 目的就是為了遏制網路搶票, 努力保證售票公平。

【體驗】

某搶票軟體搭售套餐

稍不注意就會多付錢

河南商報記者註冊了攜程帳號進行體驗。 河南商報記者預訂了一張硬座車票, 票價為192元, 但是當確認完訂單去支付時, 系統卻預設增加了20元, 名為“高速搶票”套餐, 另外還有免費的“低速搶票”、10元/份的“快速搶票”、40元/份的“極速搶票”、50元/份的“光速搶票”四種套餐可供選擇。

雖然可以更改套餐, 但稍不注意, 就直接多付了錢。

而記者在體驗智行火車票軟體時, 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 支付時, 系統預設多出了20元的加速包費用。

【律師】

線上收費搶票

是變相加價倒賣車票

搶票軟體通過宣傳增加成功率, 來進行收費, 這種行為該如何界定?

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認為:用搶票軟體搶票, 如果花錢買一些加速包或者花錢成為會員才能提高成功率的話, 實際上是變相加價倒賣車票的行為。

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下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下的, 系一般違法行為, 即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如果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 則構成倒賣車票罪。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北京市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則認為,如果搶票軟體只是提供一種方式而沒有收取相關的手續費用,則不會構成相關犯罪,但如果收取了相關費用並且數額過大,則很可能涉嫌犯罪。

部分網站在下載搶票軟體的同時,借機搞搭售,進行捆綁式銷售行為,比如在系統預設選項中增加“搶票套餐”等額外有償服務,有時消費者購票時間倉促的情況下,也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消費,這樣的銷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涉嫌不正當競爭。

則構成倒賣車票罪。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北京市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則認為,如果搶票軟體只是提供一種方式而沒有收取相關的手續費用,則不會構成相關犯罪,但如果收取了相關費用並且數額過大,則很可能涉嫌犯罪。

部分網站在下載搶票軟體的同時,借機搞搭售,進行捆綁式銷售行為,比如在系統預設選項中增加“搶票套餐”等額外有償服務,有時消費者購票時間倉促的情況下,也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消費,這樣的銷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涉嫌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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