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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反貪的三大絕招

雍正的前任聖祖皇帝康熙, 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 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 雍正接手時, 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 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 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 朕在藩邸, 知之甚悉。 "又說, "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複不少", "藩庫錢糧虧空, 近來或多至數十萬"。 嚴峻的形勢下, 不管是為公還是為私, 清理積欠、誅殺貪官, 都是勢在必行。 雍正別無選擇。

雍正

雍正在位時誅殺貪官不計其數。 但他的反腐措施並不僅此, 除懲治誅殺貪官以外, 雍正還有三項更為徹底的措施:

一、絕不放過貪官的涉案的親戚和子孫。

二、讓貪官"死而不已"。

三、殺貪官給官看。

雍正

貪官們的罪一經核實, 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 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 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從請托, 務必嚴加議處。 追到水盡山窮處, 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 方符朕意。 "此令一下, 全國一片抄家聲, 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 可見當時官場上對這個"刻薄皇帝"的怨毒之深。

但"亂世用重典", 為國家計, 為社稷計, 不如此不足以撥亂反正。 沒有雍正大刀闊斧的整頓吏治、肅清貪官、清理積欠,

就不會有後來的"乾隆盛世"。

由此看來, 貪官們只有"死路一條"了。 可是, 在雍正時代貪官連"死路一條"都沒有。 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 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範, 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

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帳!"雍正指出, 這些傢伙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 就想一死抵賴, 犧牲性命保住財產, 讓子孫後代享用。 因為依照人之常情, 殺人不過頭點地。 人一死, 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 可惜雍正不吃這一套, 他不管什麼常情不常情, 駡名不駡名。 他要做的事, 一定要做到位, 誰也別想有僥倖心理。

雍正軍裝

雍正繼位不久就發生山西虧空和科場舞弊兩大案件。 經審理, 山西巡撫諾敏與下屬官僚"上下其手, 內外勾結", 致使山西庫銀虧空四百多萬兩;恩科主考官張廷璐洩漏考題、收受賄賂, 營私舞弊, 罪大惡極。 雍正原本是要把諾敏"腰斬"、把張廷璐"淩遲", 經大臣諫勸, 改為諾敏"賜死"、張廷璐"腰斬"。

雍正下令:"傳旨給順天府和京師各大衙門,

讓那裡四品以上的官吏, 在諾敏、張廷璐行刑時, 不論是否沾親帶故, 也不論是不是門生好友, 統統都到西市去‘觀刑'。 讓所有的人都去給這兩個墨吏送行, 大有好處!"---- 這就是殺貪官給官看。

對此, 雍正還有一番高論:"殺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 要叫當官的去看, 一人也不許不去, 朕就是要讓他們好好看看, 看得心驚肉跳, 看得筋骨酥軟, 看得魂消魄喪, 看得夢魂不安!這樣, 以後他們的黑眼珠盯著白銀子時, 就會有所驚覺, 就得掂量掂量, 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 就得想法給自己留條後路!朕告訴你們, 這些當官的, 都自稱是孔子和孟子的門徒, 讓他們見一見這血淋淋的場面, 比他們關在房子裡去讀一百部《論語》、《孟子》還管用得多呢!"

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

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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