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被盜了, 小偷抓到可是錢財回不來了啊?小偷都揮霍了。 員警不跟我說小偷家地址。 案子到法院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我該怎樣維護我的權利呢?
首先, 通過報案處理是對合法權益的最好保障, 督促公安機關追繳髒物、責令退賠是目前保護合法權益的主要措施。
第一, 我國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有追繳贓物的法定職責。 現被盜錢財被小偷揮霍, 導致無法追回。
第二, 盜竊的贓物無法追回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也不能另行起訴。 根據《刑訴解釋》第一百三十九條, 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 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繳、退賠的情況, 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 故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最後, 公安機關有追繳贓物的法定職責, 任何時候, 只要發現被告人有財產, 司法機關均可依法追繳或者強制執行。 故督促公安機關及時追繳贓物是最好的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