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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藏煙花爆竹非法銷售,小店主被拘留並罰款!

春節假期剛過,

返鄉過年的市民陸續返回深圳開工,

“開門炮”、鬧元宵, 放鞭炮?

深圳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大家可千萬別違法!

隨著近年來深圳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宣傳深入人心, 在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大大減少, 但還是有個別人僥倖偷偷燃放。 日前, 福田香蜜湖轄區一小店店主就瞄準了這種需求, 自作聰明地將煙花爆竹藏在店內售賣, 沒想到大年剛過, 她就即將面臨被拘留處罰的情境。

為了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發生, 福田警方一接到類似警情, 便馬上出警趕到現場處置。 噪音大、污染大, 不少市民對於周邊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也諸多怨言。

2月24日晚上8時許, 香蜜湖派出所又接到市民報警, 稱在園博園門口, 被幾名燃放“摔炮”的小孩誤傷。 民警隨即趕到現場, 將幾名當事人帶回了派出所瞭解情況。

順藤摸瓜, 香蜜湖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辦案隊民警立即趕赴金眾社區進行核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 正在看店的女子貝某起初矢口否認, 稱那些煙花爆竹只是放在那裡而已, 並沒有銷售, 可當看到剛剛在此買摔炮的幾個小孩出現, 才意識到無可抵賴。

其實, 貝某明知深圳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原本想趁著農曆新年期間偷偷進行售賣, 從而小賺一筆。 於是, 她將煙花爆竹藏在店面後的小房間裡, 平時陌生人來問絕口不提, 只是熟人前來才會告知。 不料, 到頭來還是被警方逮了個正著。

當晚, 民警當場收繳煙花爆竹共計20餘箱, 對現場進行查封,

並將店鋪負責人帶回派出所。 目前, 香蜜湖派出所已給予貝某拘留10日的處罰, 同時對店鋪的法人進行罰款, 該店的營業執照也被吊銷。

有人說少了鞭炮少了年味兒,

但是年味兒是什麼呢?

小編認為

年味兒是人來營造的,

家人團聚在一起的歡樂,

過節時的輕鬆氛圍,

以及好天氣好空氣帶來的舒適感,

有了這些難道還不夠有“年味兒”?

為了深圳藍,

再次強調,

請您不要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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