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 中國古代兵器之一, 短兵器械的一種。 鞭起源較早, 至春秋戰國時期已很盛行。 鞭有軟硬之分。 硬鞭多為銅制或鐵制, 軟鞭多為皮革編制而成。 常人所稱之鞭, 多指硬鞭。 常用的鞭法有劈、掃、紮、抽、劃、架、拉、截、摔、刺、撩等。
鞭、鐧二者, 始源甚早, 但鮮見出土文物。 《史記·伍子胥列傳》:“及吳兵入城, 伍子胥求昭王, 乃掘楚平王墓, 出其屍, 鞭之三百, 然後已。 ”說明春秋、戰國時期已開始用鞭。 軟鞭在晉代即已出現, 被認為是猛烈暗器, 不易抵禦。 唐初名將尉遲敬德擅長使用鞭。 宋丁度、曾公亮《武經總要》:“鐵鞭多節, 系襲晉代遺制。
鞭有單、雙、軟、硬之分, 其質有銅、鐵、鐵木、純木之別, 與用皮革製成, 驅趕牛馬的鞭子, 是完全不同的器具。 但軟鞭類的七節鞭、九節鞭、十三節鞭等, 與趕牛馬的鞭子, 在來源上, 可能有一定的關係。
硬鞭多為銅制或鐵制, 軟鞭多為皮革編制而成。 七節鞭、九節鞭、十三節鞭謂之軟鞭。 鞭適用于馬戰與步戰。 硬鞭一般用於馬戰, 持鞭之將多持雙鞭。 鋼鞭沉重而無刃, 以力傷人。 故持鞭者均需大力勇。
軟鞭由鏢頭、握把、若干鐵制鞭節和圓環相連而成。 攜帶方便, 使用可長可短, 軟硬兼施。 其技法主要有纏、掄、掃、掛、拋、舞花及地趟鞭等。 軟鞭以圓運動為主,
秦家鞭:此鞭鞭長四尺, 通體為長鐵杆。 其上下二端各有一突出的圓球。 無明顯的鞭把和鞭尖的區別。 其用法同硬鞭。
雷神鞭:屬硬鞭。 其鞭長四尺, 鞭把與劍把相同。 鞭身前細後粗。 共為十三節, 形如寶塔。 鞭身為方形, 每節之間有突出的鐵疙瘩。 鞭尖成方錐形, 有利尖。 鞭身粗一寸有餘。 把手處有圓形銅護盤。 鞭重三十斤, 通體為鐵制。
水磨鋼鞭:短兵器械之一。 屬於硬鞭。 鞭長三尺五寸, 鞭把為五寸, 鞭身長三尺。 鞭身後粗前銳。 呈方形, 有十三個鐵疙瘩, 鞭頭稍細, 為方錐形。 鞭把粗為一寸三分。 鞭頭鞭把三處均可握手, 能二頭使用。
竹節鞭:屬於硬鞭。其鞭長四尺半,把手為圓形,上有若干突出圓結,便於握手。把手前有圓形護盤。鞭身前細後粗,呈竹節狀,共有九節或十一節不等。鞭身頂端很細。通體為鐵制。
能二頭使用。竹節鞭:屬於硬鞭。其鞭長四尺半,把手為圓形,上有若干突出圓結,便於握手。把手前有圓形護盤。鞭身前細後粗,呈竹節狀,共有九節或十一節不等。鞭身頂端很細。通體為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