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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公、檢、法、旅等部門查處的20起雲南旅遊典型案件

在4月16日的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新聞發佈會上, 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 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余繁就去年11月15日新聞發佈會後查處的535起涉旅案件中涉及法院、公安、工商、旅遊等部門共20件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成立“12.21”涉旅專案工作組, 查明: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 在昆明雲迪旅行社“綠色雲景”旅遊項目中, 來自河南、上海、山東等省市的30名遊客, 在西雙版納州期間除參加旅遊行程安排的項目外, 被迫參加自費項目1個和在4個購物店消費。 導遊李雲主要採取遊客不參加自費項目就拖延發放房卡、不安排晚餐、驅趕遊客下車等方式, 變相強迫遊客交易消費。 2017年12月22日導遊李雲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景洪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後經報請景洪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1月18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導遊李雲執行逮捕,

2018年3月15日案件偵查終結移交景洪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3.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行賄案。 經檢查發現,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涉嫌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行賄。 經查,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和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五條的規定。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和《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等規定, 2017年4月12日, 昆明市工商局給予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9.7264萬元、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4月20日, 給予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3.5654萬元、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昆明市公安局偵查,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行賄人民幣50萬元, 由旅行社招徠低價旅遊團, 組織遊客在旅遊過程中到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下屬購物店購物, 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 2018年2月4日、7日、9日, 昆明市公安機關分別對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出納王瑜,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洪標、經理陳勝幫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對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2018年3月15日, 犯罪嫌疑人白開勇、林洪標、陳勝幫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4.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向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行賄案。

2018年3月, 麗江市公安局在開展案件偵查中發現, 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法人、總經理肖建龍涉嫌向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商業賄賂。 經查, 肖建龍在經營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位於麗江金塔景區的同春珍寶館購物店過程中, 為了獲取客源和利潤, 違反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 同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約定, 先行以借款方式向和剛華預支資金100萬元, 由和剛華組織3000人次的旅遊團到同春珍寶館購物消費。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之間, 肖建龍通過其本人及同春珍寶館員工白瑩、趙孟雪等人的銀行卡向和剛華的私人銀行卡轉帳共計人民幣96.3478萬元, 由和剛華利用職務之便, 組織旅行團到肖建龍經營的同春珍寶館購物消費, 後因實際進店人數只有約1800人, 未達到雙方約定的人數, 經2人對賬協商, 和剛華又通過銀行轉帳退還肖建龍30萬元, 並向肖建龍寫了一張10萬元的欠條, 餘款56.3478萬元作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間, 和剛華所帶旅遊團進金塔景區同春珍寶館進店購物人數的人頭費。 肖建龍、和剛華2人對各自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並於3月29日被麗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12日,犯罪嫌疑人肖建龍、和剛華分別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6.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商業賄賂案。2017年8月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自2017年7月1日經營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起,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店內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共計320.125萬元。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9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11萬元、罰款20萬元,合計22.11萬元的行政處罰。

7.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商業賄賂案。2017年9月15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於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經營期間,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回扣共計30.345萬元。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3月1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做出沒收違法所得0.56萬元、罰款10萬元,合計10.56萬元的行政處罰。

10.麗江凱撒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2017年10月3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大理古城進行檢查時發現,導遊田雲海存在指定購物場所,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經查,導遊田雲海于當日受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尹某等31大2小團隊,在當天大理段行程中,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導遊田雲海將該團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攬翠閣玉器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16日對麗江凱撒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導遊人員田雲海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1.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2017年10月4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導遊鄧乾剛存在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經查,導遊鄧乾剛當日受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何某等一行16人,鄧某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南詔玉器店門口講解並讓遊客進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27日對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導遊人員鄧乾剛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3.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暫扣導遊證導遊葉長春帶團購物案。2017年12月3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遊客投訴過程中,發現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到騰沖綺羅商貿城購物店購物,騰沖市旅遊發展局當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暫扣導遊證處理(暫扣期為2017年12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2017年12月27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上級轉辦投訴時,發現12月23日騰沖杜鵑王旅行社仍委派暫扣導遊證期間的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進入騰沖翡翠公盤購物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騰沖市旅遊發展局依法於2018年1月6日對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做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保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1月15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4.雲南美錦旅行社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案。2017年12月12日,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在處理遊客邱某一行的投訴過程中,發現雲南美錦旅行社操作的“雲舞經典昆大麗雙飛6日遊”的線路產品成本為953元/人,該社僅收取組團社濟南西南假期旅行社服務費用550元/人,雲南美錦旅行社在接待該團隊中存在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的行為屬實。旅行社行為違反《旅行社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11日對雲南美錦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5.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案。2017年10月12日,西雙版納州旅遊執法人員接到遊客李某投訴。經查,李某一行2人通過馬蜂窩網站報團參加版納旅遊,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接待李某一行2人在版納旅遊期間存在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違法行為。旅行社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9日對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趙景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6.被吊證導遊楊濠瑞仍從事導遊服務案。2017年12月20日,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騰沖市南亞翡翠購物店週邊檢查時,發現導遊楊濠瑞(曾用名楊品梅)持異常的電子導遊證為32名遊客提供導遊服務。經查,導遊楊濠瑞於2017年10月30日被西雙版納州旅發委罰款並做出吊銷導遊證處理,並告知其不得再以導遊身份帶團,楊濠瑞在知曉的情況下仍然從事導遊服務。根據其違法事實,騰沖市公安機關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楊濠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

17. 趙斌無證從事導遊活動案。2018年2月8日,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在九鄉景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起“假導遊”案。經查,違法嫌疑人趙斌,為獲取非法收入,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冒充導遊從西雙版納帶領旅行團隊至宜良縣九鄉風景區旅遊,後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宜良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趙斌做出行政拘留6日的決定。

18.西雙版納告莊“莫妮卡”酒吧“酒托”詐騙案。2018年2月2日,景洪市公安局在告莊“莫妮卡”酒吧內成功搗毀一個以網上交友為名,騙取男網友到酒吧高額消費的“酒托”詐騙犯罪團夥,抓獲7名違法嫌疑人(楊興華、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經審查,7名違法嫌疑人交代了其在網上主動添加男網友,取得信任後,便把男網友約出來見面,由充當“酒托”的女孩,引導男網友到酒吧進行消費,低價商品以高價售出並從中收取利潤的違法事實。景洪市公安局當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分別給予1名違法嫌疑人(楊興華)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另6名違法嫌疑人(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予以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19.普國華帶領遊客偷逃門票案。2018年3月1日,違法嫌疑人普國華為獲取非法利益,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帶領10名遊客從石林風景區週邊偷逃門票進入景區,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石林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普國華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20.李景春偷盜遊客車內財物案。春節期間(2018年2月16日至17日),西雙版納州景洪城區連續發生三起砸車窗盜竊財物案件,被害人均為到西雙版納的遊客。案件發生後,專案組於2月19日淩晨1時許,在景洪市一出租房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景春(男、漢族、黑龍江人),當場查獲其作案時使用的摩托車、手套、彈弓、鋼珠等物品,現場收繳贓款7000餘元,被盜的名牌包3個、翡翠2件、手機1部、外幣若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景春對其三天內在景洪城區實施砸車窗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景洪市公安局當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景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雲報旅遊文化全媒體記者 施穎 韓怡 文圖)

6.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商業賄賂案。2017年8月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自2017年7月1日經營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起,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店內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共計320.125萬元。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9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11萬元、罰款20萬元,合計22.11萬元的行政處罰。

7.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商業賄賂案。2017年9月15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於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經營期間,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回扣共計30.345萬元。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3月1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做出沒收違法所得0.56萬元、罰款10萬元,合計10.56萬元的行政處罰。

10.麗江凱撒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2017年10月3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大理古城進行檢查時發現,導遊田雲海存在指定購物場所,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經查,導遊田雲海于當日受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尹某等31大2小團隊,在當天大理段行程中,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導遊田雲海將該團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攬翠閣玉器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16日對麗江凱撒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導遊人員田雲海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1.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2017年10月4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導遊鄧乾剛存在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經查,導遊鄧乾剛當日受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何某等一行16人,鄧某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南詔玉器店門口講解並讓遊客進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27日對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導遊人員鄧乾剛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3.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暫扣導遊證導遊葉長春帶團購物案。2017年12月3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遊客投訴過程中,發現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到騰沖綺羅商貿城購物店購物,騰沖市旅遊發展局當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暫扣導遊證處理(暫扣期為2017年12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2017年12月27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上級轉辦投訴時,發現12月23日騰沖杜鵑王旅行社仍委派暫扣導遊證期間的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進入騰沖翡翠公盤購物店購物的行為屬實。旅行社及導遊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騰沖市旅遊發展局依法於2018年1月6日對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做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保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1月15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4.雲南美錦旅行社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案。2017年12月12日,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在處理遊客邱某一行的投訴過程中,發現雲南美錦旅行社操作的“雲舞經典昆大麗雙飛6日遊”的線路產品成本為953元/人,該社僅收取組團社濟南西南假期旅行社服務費用550元/人,雲南美錦旅行社在接待該團隊中存在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的行為屬實。旅行社行為違反《旅行社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11日對雲南美錦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5.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案。2017年10月12日,西雙版納州旅遊執法人員接到遊客李某投訴。經查,李某一行2人通過馬蜂窩網站報團參加版納旅遊,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接待李某一行2人在版納旅遊期間存在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違法行為。旅行社行為違反《旅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依據《旅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9日對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趙景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6.被吊證導遊楊濠瑞仍從事導遊服務案。2017年12月20日,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騰沖市南亞翡翠購物店週邊檢查時,發現導遊楊濠瑞(曾用名楊品梅)持異常的電子導遊證為32名遊客提供導遊服務。經查,導遊楊濠瑞於2017年10月30日被西雙版納州旅發委罰款並做出吊銷導遊證處理,並告知其不得再以導遊身份帶團,楊濠瑞在知曉的情況下仍然從事導遊服務。根據其違法事實,騰沖市公安機關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楊濠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

17. 趙斌無證從事導遊活動案。2018年2月8日,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在九鄉景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起“假導遊”案。經查,違法嫌疑人趙斌,為獲取非法收入,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冒充導遊從西雙版納帶領旅行團隊至宜良縣九鄉風景區旅遊,後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宜良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趙斌做出行政拘留6日的決定。

18.西雙版納告莊“莫妮卡”酒吧“酒托”詐騙案。2018年2月2日,景洪市公安局在告莊“莫妮卡”酒吧內成功搗毀一個以網上交友為名,騙取男網友到酒吧高額消費的“酒托”詐騙犯罪團夥,抓獲7名違法嫌疑人(楊興華、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經審查,7名違法嫌疑人交代了其在網上主動添加男網友,取得信任後,便把男網友約出來見面,由充當“酒托”的女孩,引導男網友到酒吧進行消費,低價商品以高價售出並從中收取利潤的違法事實。景洪市公安局當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分別給予1名違法嫌疑人(楊興華)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另6名違法嫌疑人(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予以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19.普國華帶領遊客偷逃門票案。2018年3月1日,違法嫌疑人普國華為獲取非法利益,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帶領10名遊客從石林風景區週邊偷逃門票進入景區,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石林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當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普國華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20.李景春偷盜遊客車內財物案。春節期間(2018年2月16日至17日),西雙版納州景洪城區連續發生三起砸車窗盜竊財物案件,被害人均為到西雙版納的遊客。案件發生後,專案組於2月19日淩晨1時許,在景洪市一出租房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景春(男、漢族、黑龍江人),當場查獲其作案時使用的摩托車、手套、彈弓、鋼珠等物品,現場收繳贓款7000餘元,被盜的名牌包3個、翡翠2件、手機1部、外幣若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景春對其三天內在景洪城區實施砸車窗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景洪市公安局當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景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雲報旅遊文化全媒體記者 施穎 韓怡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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