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段偉朵通訊員白丞博
核心提示|城市裡養寵物的越來越多。 春天到了, 隨著氣溫升高, 平時溫順的動物變得容易“上火”, 寵物咬傷人的現象有所增多。 自家寵物, 一旦咬傷別人, 容易引發糾紛。 近日,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對幾起因狗咬人引發的訴訟進行梳理, 為市民提個醒。
案例1
酒後隨地小便惹紛爭, 小狗“護主”咬人
春風沉醉的夜, 喝得微醺, 晃晃悠悠往家走, 成為一些人放鬆休閒的方式。 然而, 在這個過程中, 想上廁所咋辦?
南陽市的王先生, 就選擇了隨便找一處黑影地兒,
法官說法:小狗咬人主人要擔責, 但隨地便溺有錯在先也要擔責
本案中, 趙先生所飼養的狗將王先生咬傷, 王先生請求趙先生承擔侵權責任, 於法有據應予支持。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 王先生酒後在趙先生家門前小便, 行為不當, 對糾紛的產生和本案損害後果的發生也有一定的過錯。
此外, 王先生傷情並不嚴重, 不符合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 對其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訴訟請求, 法院也沒有支持。
案例2
隔壁藏獒凶, 被咬傷後他住院1個月
張某自幼喜歡養狗, 尤其是對大型犬類情有獨鍾, 常在家中飼養藏獒、高加索犬等大型烈犬。
周某與張某系同村鄰居。 2016年5月份一天早上, 周某來到張某家, 自行打開張某家大門後, 就被張某所飼養藏獒撲倒咬傷。 張某隨即將周某送往醫院治療。
法官說法:明知有藏獒仍隨意進入, 需自行承擔20%責任
飼養犬只, 應當注意安全, 避免傷害他人。 本案中張某飼養的藏獒屬於大型烈性犬, 性格暴躁攻擊性強, 危險性更高, 理應採取較一般犬只更高級別的安全措施, 避免傷及四鄰和訪客。 但張某未採取相應安全措施, 導致周某一開門即被藏獒撕咬。
周某作為張某鄰居, 明知張某家中飼養大型犬只卻未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擅自開門,
提醒
攜帶寵物出行, 主人要承擔責任和義務
針對上述案例, 南陽中院民三庭法官孫娟提醒, 飼養動物, 主人要承擔很多的責任和義務。 不僅要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更要注意不要傷害他人。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 ”
此外, 在封閉場所飼養性格暴烈的大型犬等危險動物, 要在門外張貼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