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侯夢菲
本報訊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 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近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通知, 今年4月底前組建普查工作機構, 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
據悉,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物件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資訊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