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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啟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2020年年底前完成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侯夢菲

本報訊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 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近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通知, 今年4月底前組建普查工作機構, 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

據悉,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物件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資訊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要利用此次普查, 著力夯實統計資料基礎, 進一步提高統計資料品質;要準確統計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三大國家發展戰略功能區的經濟總量, 解決常規統計對“四下企業”(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建築業小微企業、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企業、規模以下服務業企業)統計不全面問題;要準確統計產業集聚區、商務中心區、特色商業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等發展載體的經濟總量, 客觀反映全省經濟功能區發展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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