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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長鳴!又現電單車違規充電引火患,行政拘留!

4月9日16時許, 沙頭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福田區沙嘴四坊某棟一房間發生火災。

接到報警後, 消防組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經調查, 該房間租客疏忽大意, 竟將電動車電池長時間放置在床頭櫃旁充電, 且未在現場看護離開, 插排發熱短路引起火災。 該房間門邊床頭櫃上堆放生活雜物, 放置在床頭櫃右方的多孔插排已燒熔, 床頭櫃一角被燒壞, 上方周圍有煙熏的痕跡, 過火面積0.3平方米,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沙頭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為了牢記火災事故的教訓, 進一步警示全社區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沙頭派出所消防民警聯合街道安監及沙嘴股份公司消防辦, 召集沙嘴城中村三小場所責任人、樓宇管理人員、快遞行業及餐飲業約一百餘人在事故現場召開警示教育會, 通報火警警示, 落實消防安全, 做到警鐘長鳴!

福田警方提醒

1.不要把電單車放在家裡充電;

2.不要夜間充電, 因為夜間充電極易電量超載, 引發火災;

3.不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區域停放電單車或者為電單車充電;

4.在為電單車充電時, 要做好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 防止發生火災;

5.要按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充電, 充電器和電池的電壓要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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