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寂寞的紅酒
美國, 位於北美地區, 是一個非常年輕的國家。 美國建國前, 曾長期遭到英國的殖民統治。 1775年, 美國獨立戰爭爆發, 美國人憑藉一萬多臨時拼湊的民兵打敗了橫行四海的英國人, 獲得了國家獨立。 眾所周知, 英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 不管是國力還是軍事力量都是世界首屈一指。 那麼為何一萬多美國散兵游勇能趕走強大的英國人?
第一, 18世紀中期, 經過長期的發展和融合, 北美十三州已經形成了共同市場和比較強烈的共同民族意識, 北美十三州各階層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 當時英國在美國的統治已經阻礙和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他們的訴求得不到滿足, 同時受到歐洲大革命的影響, 美國人反抗意識非常強烈, 尤其是華盛頓、傑弗遜等高級知識份子, 他們懷有堅定獨立信念, 他們領導了美國的獨立運動。
第二, 美國人能以弱勝強, 很大程度上借助了外力, 法國、西班牙等歐洲反英國家給了美國巨大的幫助。
第三, 美國獨立戰爭中, 儘管英國人節節敗退, 但仍然掌握著主動權, 仍然有能力平定美國人的叛亂。 但美國人不是英國人的主要敵人, 當時的英國人正在全力對付法國人, 西班牙、俄國等法國的盟友也在鬧騰, 大半個歐洲都在和英國人作對, 英國被這些反英國家拖得筋疲力盡, 英國人不想再繼續這場戰爭, 對平定美國叛亂更是提不上興趣。 事實上, 由於英國人在北美的統治成本很高, 長期處於財政虧空狀態,
參考資料:《美國史》、《美國獨立戰爭簡史》、《美國獨立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