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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醫院拒收疑似愛滋病孕婦的無可奈何

如皋的魏某是名孕婦, 一直按時到醫院做產檢, 快到預產期時, 有天晚上突然肚子疼感覺要生了, 於是急急忙忙往醫院趕, 準備生產, 哪知道被醫院給拒絕了, 說魏某可能感染了愛滋病病毒。 (4月15日, 大洋網)

新聞一出, 網友們炸開了鍋, 很多人憤憤不平, 在孕婦即將分娩之時卻忍心拒之門外, 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沒有醫德的表現, 更可以說是見死不救、草菅人命, 人們紛紛質疑, 醫院、醫生救死扶傷的職業素養哪兒去了?難道是HIV感染者就該吃閉門羹, 就該被排擠忽視嗎?

筆者看來, 醫院在這一起事件中確有不妥之處,

從新聞報導中我們可以得知, 魏某既到醫院做產檢, 疑似HIV患者, 按照相關規章制度, 醫院應該在24小時內及時告知, 可醫院並未按時履行告知義務, 已經事過三天, 魏某突然發作時, 自然選擇到之前的產檢醫院, 可這時醫院才拒收, 還是在如此情況緊急、人命攸關的關鍵時刻, 此舉固然讓魏某一家措手不及、氣不打一處來。 24小時內本該告知的事沒有及時告知, 給病人及家屬帶來不便, 這是醫院的失職, 醫院因誤診被罰實屬應該。 但是, 筆者也認為, 非要給醫院扣個見死不救的帽子, 未免也言過其實。

筆者看來, 首先醫院本身就說的是懷疑魏某為愛滋病毒攜帶者, 也說的是建議魏某去其他醫院生產, 倘若醫院並不具備為愛滋病毒患者接生的條件和措施,

而非要強行把孕婦留下, 才是極端不負責任。 試想, 倘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大出血, 而醫護人員卻從未有類似經驗, 那麼孕婦母子的生命安全誰來保障?那麼手術器具甚至床單紗布這些親密接觸物品都可能成為危險的源頭, 這些危險物品又該如何處理?何況, 醫院既然在這個時候還建議孕婦去其他醫院, 而沒有緊急求助, 我們是否可以大膽猜想, 醫院很有可能是根據孕婦的身體狀況作了評估, 而認為孕婦去其他醫院生產也來得及。

因此, 筆者認為, 與其一味指責醫院的自私自利、袖手旁觀, 不妨站在醫院的角度, 站在醫院其他孕婦、產婦甚至家屬的角度想想, 醫院此舉不僅僅是對醫護人員、對其他在此醫院生產的孕婦、產婦、家屬負責,

也是對魏某母子本身負責。

就此事件而言, 醫院的確該為不及時履行告知義務而承擔責任, 但不該為沒有接生而承受過多的指責。 好在魏某平安生下一名男孩, 並被確認並未感染愛滋病毒, 醫院也為誤診付出了一定的代價, 所以這理應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事件雖告一段落, 但筆者認為, 衛生部門應該思索的是, 如何消除歧視, 讓愛滋病患者不再求醫無門, 恐怕完善相關制度, 加強對醫護人員的業務培訓, 甚至配備專門的手術設備、病房等措施還必須不斷探索完善, 才能真正提高醫生和醫院接納愛滋病感染者就醫的能力, 也唯有此, 才不會讓像魏某一樣的疑似患者被拒之門外,

才不會有醫院的無奈之舉。

作者:蘇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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