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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警方公佈三起違法傳播暴恐音視頻案例 去年74人被警告處罰

大河網訊 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日, 河南省鄭州反恐辦組織鄭東新區分局民警走進轄區沁水灣居民社區, 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向社區群眾宣傳《反恐怖主義法》, 普及反恐怖安全防範方面的知識, 講解傳播暴恐音視頻的危害, 提高社區居民反恐防恐意識。

河南省鄭州反恐辦公佈三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案例:

2017年5月15日, 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 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 內容為斬首等血腥場面。 經查該男子為某客車廠工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經開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2017年10月22日, 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 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 經查該男子為一營運車駕駛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桐柏路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2017年11月14日, 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 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 經查該男子為中牟縣某局機關工作人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中牟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傳播暴恐音視頻違法行為, 鄭州市公安局2017年共刑事拘留1人, 行政拘留3人, 警告處罰74人。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 一些年輕人出於好奇獵奇心理, 觀看暴恐音視頻, 並利用網路向他人傳播, 不知道該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上網的網友面對宣揚恐怖主義, 極端主義的音視頻, 應該拒絕觀看, 拒絕傳播, 拒絕持有。

相關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 情節輕微, 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資訊、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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