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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你怎麼看?男子嫌“苟”姓不好想改“敬”

據大河報4月13日報導, 家住焦作溫縣南張羌鎮的苟先生覺得他的姓氏叫起來不太好聽, 給其工作、生活帶來很多不便, 甚至有時遭遇尷尬那是常有的事。 為了讓下一代不重蹈覆轍, 決定給剛出生不久的女兒改為“敬”姓, 不料卻遇到了難題, 女兒一時上不了戶口。

【“苟”改“敬”有實例】

公開資料顯示, 苟姓, 春秋戰國已有之。 據2006年統計:全國苟姓人口現約有33萬, 約占全國人口的0.026%, 是中國第237常見姓。 苟姓人為何會改姓敬呢?據姓氏學研究專家稱, 苟姓其實來源於敬, 早在南朝梁時, 權臣侯景曾建立過一個漢朝, 由於敬姓人的姓氏與他的名字同音, 應加以避諱, 於是便去“文”旁改姓苟。 後來, 敬姓由於與皇帝的名諱相同, 曾遇到過多次改姓現象。

2008年, 滎陽一村裡的苟姓村民找出了族譜, 證明了苟姓祖上為“敬”, 五代十國時期, 後晉一“敬”姓大臣因為要避皇帝石敬瑭的名諱,

忍痛減“文”改姓為“苟”。 為此, 村民決定集體改姓, 在經歷了派出所及上級公安分局嚴格審批之後, 最終村民們成功將苟姓修改為敬姓。

同樣在登封市唐莊鄉, 上百名苟姓村民借鑒他們的做法, 也進行了集體改姓。 這之後, 陝西、甘肅、河北、瀋陽、黑龍江等地的很多苟姓人, 紛紛認祖歸宗, 成功改姓“敬”。

苟先生說, 他家族中本家兄弟, 哥哥的孩子, 以及他的大女兒也都由苟姓改成了敬姓, 大女兒是在2014年左右改的姓, 當時有苟姓改敬姓政策。

【法規】

根據《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範(試行)》規定, 以下情形可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姓名或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等。

申請變更姓名, 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 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 方能給予其更改。

若未成年人變更姓名,

應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協商一致, 才能更改;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 還需征得其本人同意等, 否則不預更改。

【大河網評】

公民享有姓名權, 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但任何公民權利和自由不是絕對的, 姓名權同樣也不例外。 更改姓氏有兩個必備要件:一是不違反公序良俗, 二是存在其他正當理由。

我國姓氏文化源遠流長, 有深厚的倫理基礎, 社會普遍遵循。 公民若僅憑個人喜好願望並創設姓氏, 會造成對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的衝擊, 影響社會秩序管理, 會對個人工作、學習、生活等帶來極大的不便。

如果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 公民更改姓名, 相關部門應予支持和配合。

姓名, 是一個標識和符號,

也沒必要作為一種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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