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大商所修改異常交易管理相關規則

新華社大連4月14日電大連商品交易所13日晚間發佈通知, 對《〈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異常交易, 規定實控帳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合併計算。 修改前的《處理常式》中, 未對實控帳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的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併計算。 修改後, 交易所將對實控帳戶組內所有客戶的頻繁報撤次數、大額報撤次數進行合併計算, 按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監管標準進行異常交易管理。

二是明確期權實控帳戶限倉標準。 在實控帳戶持倉超限行為的監管標準及處理常式的規定中,

將原表述“一組實際關係帳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合併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細化為:“一組實際控制關係帳戶單日在多個期貨合約或者多個期權合約系列上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 此外, 大商所還明確了期權合約系列的概念, 即同一期貨合約衍生出的所有期權合約為一個期權合約系列。

三是刪除“套期保值持倉不合併計算”的表述。 在實際監管工作中, 大商所對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客戶, 按一個客戶管理, 即投機持倉合併計算, 套保持倉合併計算。

市場人士表示, 此次規則修改將實控帳戶的頻繁報撤和大額報撤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併計算, 強化了實控帳戶管理制度, 加強了交易所對市場異常交易的一線管理,

有利於進一步防範市場風險。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