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晉中東森超市有限公司錦綸店微型消防站, 因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逾期未整改, 被依法予以東森超市錦綸店單位罰款人民幣伍仟元及法人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處罰。
榆次公安消防大隊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晉中東森超市有限公司錦綸店進行監督檢查時, 發現該單位微型消防站使用的消防頭盔無出廠檢驗合格證明, 且未獲得有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消防員滅火防護靴及消防員滅火防護服均未獲得有效型式檢驗報告且未獲得有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針對東森超市有限公司錦綸店存在的隱患, 大隊監督人員依法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但在到期複查時, 監督人員發現該單位使用的不合格消防產品逾期未整改, 於是依法給予東森超市錦綸店單位罰款人民幣伍仟元及法人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處罰。
下一步, 榆次大隊將繼續加大消防產品使用領域的檢查力度, 全面確保各單位、場所能夠用到合格的消防產品, 把好各場所消防產品安全關。
供稿:宋衛萍
審核:韓俊鴻
編輯:王文治 版式:王文治
·end·
—如果喜歡, 快分享給你的朋友們吧—
長按二維碼關注“山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