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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稱“鴻毛藥酒是毒藥” ,涉損害商譽被跨省抓捕

因在網上發帖稱“鴻毛藥酒是毒藥”, 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抓捕。

家屬劉璿收到的逮捕通知書。 本文圖片 紅星新聞 圖

譚秦東所涉嫌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稱, 譚秦東的文章造成了140余萬的退貨損失, 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

但譚秦東的家人稱, 譚秦東是出於一名醫生的職業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飲用鴻茅藥酒, “並沒有虛構事實。 ”

因一篇閱讀量為2241的網帖

他被警方帶走

今年1月10日傍晚, 內蒙古涼城縣的數名便衣員警趕赴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旭景佳苑社區, 帶走了譚秦東。

譚秦東的妻子劉璿稱, 譚秦東於當天下午六七點左右被抓, “當時我在家帶小孩, 有鄰居上來說, 我家有個人被員警押在樓下。 ”劉璿立即下樓, 發現被抓的正是丈夫。

譚秦東是在住宅樓二樓被抓的, “當時他喊我的名字,

有個員警就問我是誰, 我說是他老婆。 ”劉璿稱, 其中一名便衣員警出示警官證, 稱有事要問譚秦東, 但譚秦東要跑。

譚秦東被警方帶走的地方

“我老公不知道這些人的真實身份, 所以跑到二樓並報警。 ”譚秦東的4歲女兒也在現場, “員警說不要讓小孩看到,

叫我把孩子帶回家, 十幾分鐘我再下去時, 他已被帶走。 ”

劉璿告訴紅星新聞, 當晚她一直打不通譚秦東的電話, 最後只收到了丈夫的一條微信, “說正在接受員警的詢問, 叫我不要擔心。 ”

1月14日, 劉璿趕赴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 在當地看守所見到了譚秦東。 譚秦東說, 他之所以被抓, 源於他去年12月19日在“美篇”上發佈的一篇帖子。

劉璿展示的原帖內容顯示, 該帖標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注:原帖為“鴻毛藥酒”)。

該帖中, 譚秦東撰寫的內容分三部分, 開頭:中國神酒, 只要每天一瓶, 離天堂更近一點。 人到老年, 心臟和血管都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共88字);正文:老年人, 退休後很多消遣專案就是電視, 鴻毛藥酒……誇大療效, 包治百病……(共132字);結尾:中國神酒,

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禮物。 最後, 該文注明“部分內容轉自西茜醫生”。

“毒藥”網帖文章截圖

劉璿並不知道丈夫在玩“美篇”, “但他曾把此文發到微信群”。 1月16日, 譚秦東告知劉璿用戶名和密碼後, 劉璿即遮罩了該帳號, 截至當日, 該文閱讀量為2241,

譚秦東的帳號仍只有5個粉絲。

鴻茅國藥方報案稱受網帖影響

公司損失利潤140余萬

涼城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的受案登記表顯示, 2017年12月22日, 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一員工受公司委託報案。 該員工稱:

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 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 大肆散播不實言論, 傳播虛假資訊, 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 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 總金額達827712元, 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 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 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經偵大隊的一份材料辦案說明顯示, 報案內容涉兩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黃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雪球每日最熱”的文章, 一篇是來自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譚秦東所發文章。 經調查取證,警方認為,前者不構成犯罪。

據相關詢問筆錄稱,受“毒藥”一文影響,在深圳、杭州、長春三地,共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這兩家公司為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兩公司分別退貨14000瓶、43200瓶,涉及貨款827000元、2983392元;7名市民分別要求退貨一箱、12瓶、8瓶、6瓶、1瓶、1瓶、1瓶。

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會計鑒定書》做鑒定結論稱,若兩家醫藥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藥酒方能贏得淨利潤1425375.04元。

1月5日,涼城警方從“美篇”所隸屬的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調取了譚秦東的註冊ID號(12874477)、手機號。該公司負責網上資訊發佈的副總經理稱,譚秦東的網帖“沒有明顯違法犯罪的內容,可能有一些侵權誹謗情節,但這不屬於公司的審核範疇。”

1月10日,譚秦東被涼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譚秦東被執行逮捕。

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作出《起訴意見書》稱,依法偵查查明:

譚慶東在微信群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律師說法:

正文多轉自公開報導與處罰公告

有公司退貨是否受文章影響需更多證據

譚秦東,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製藥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藥科技公司。

譚秦東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

為弄清楚譚慶東所寫文章是否受其他企業指使,其辯護人、廣東舜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定鋒已兩次前往涼城縣看守所見面,“譚慶東說自己純粹是出於醫生的職業道德,才發了這麼一篇帖子。”

譚秦東在詢問筆錄中稱,其“美篇”帳號文章均從網上下載發表,至於“毒藥”一文,是受一個“不認識的微信朋友”鼓動,“頭腦一熱發出去了”,其標題用“毒藥”二字,乃是“為了博取讀者眼球”。

譚秦東的醫生執業證書

他稱,該文主要內容來自“非凡醫品”公眾號文章,原文標題《奇葩:67種藥材能治47種病 1169個廣告的國藥鴻毛藥酒坑人到什麼時候》(注:原文標題為“鴻毛”)。4月13日,紅星新聞檢索發現,“非凡醫品”公眾號裡的該文章仍可訪問閱讀。

譚慶東發佈的“毒藥”一文,正文部分提到了心肌的變化、心臟傳導系統的變化、心瓣膜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5個概念,“這都是科學敘述,講的是這些疾病的原理,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胡定鋒說。

正文其他部分轉自權威媒體、網站和國家行政機關的公開報導與處罰公告的截圖,包括:新京報的報導《屢查不改 鴻茅藥酒仍在稱“所有人都能喝”》;新浪網的報導《鴻茅藥酒被責令停售 治病藥酒被指誇大宣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刊登的公告《海南省暫停鴻茅藥酒等九個違法廣告藥品的省內銷售》。

“文章的問題,無非是科普的內容引用多了一些,論證的邏輯少了一些。”胡定鋒在提交的律師意見書指出,鴻茅藥酒在廣告行銷中虛假宣傳、多次遭到各地行政機關的處罰在先,在這種情況下,譚秦東視“鴻毛藥酒”為“毒藥”加以斥責,雖用詞不妥但情有可原,不應該以刑事犯罪的手段去對付。

胡定鋒說,近年來,社會各界對鴻茅藥酒的質疑聲很多,“網路上存在大量批評鴻茅藥酒的報導和文章,和它們相比,這篇文章的影響要小得多。”

對此,雲南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中心主任湯光仁認為,譚秦東沒有損害“鴻茅藥酒”聲譽的主觀故意,其文章的立意,是提醒一群特殊的老年人不要飲用鴻茅藥酒,文章標題中的“毒藥”也是文藝的提醒,不能當做虛構的事實,就如同成語“飲鴆止渴”,其中“鴆”也是毒藥的含義,故此其文章中所謂的毒藥究竟是否是虛構事實還是文藝表述或者專業提醒,應該仔細甄別。至於兩家公司退貨的後果,則需要有更多證據來證明的確是受到這篇文章的影響,否則最終也很難認定。

案情進展:

警方對文章點擊轉發等認定補充偵查

或於近期開庭被追究民事賠償

《刑法》第221條對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作如下規定: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胡定鋒擬為譚秦東作無罪辯護。他認為,文章內容來自已有的公開報導或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公告,故“捏造”前提不能成立,就文章的動機而言,譚秦東針對的是老年人這個特定的群體,“是告誡有高血壓、冠心病和心臟病的老年患者,絕對不能飲鴻茅藥酒。”

譚秦東曾告訴胡定鋒,鴻茅藥酒是甲類非處方藥,不是酒或保健食品,有具體的禁忌症、適應症、療程和嚴格的劑量要求,“但它的很多廣告和餐桌相關,老年人看電視多,會誤以為這是一種可以不限量飲用的酒。”

1月25日,檢察院作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調查“毒藥”一文發佈後,是否還存在其他因這篇文章而取消訂單的情形;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後,3月23日,涼城縣人民檢察院作出《補充偵查決定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對起訴意見書所提到的文章點擊量和轉發量是如何認定的等6個方面進行補充偵查;4月9日,涼城縣公安局補查重報。

4月11日,此案經辦警官回復紅星新聞,該案是公司報案後立案偵查,因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警方不做更多回應。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岱海鎮,其官網稱,鴻茅藥酒是我國重要行業歷史最老字型大小之一,始創於清代乾隆四年(1739年),以銷售和生產規模計算,鴻茅藥業是目前國內最大的OTC中成藥酒生產企業,其核心產品鴻茅藥酒終端覆蓋全國省市縣鄉鎮近10萬家藥店,年銷售額躋身全國藥品零售排名前5。

4月11日上午開始,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責任公司“媒體單位唯一諮詢電話”負責人,截至4月13日下午,該負責人尚未對此案相關問題做出回應。

經調查取證,警方認為,前者不構成犯罪。

據相關詢問筆錄稱,受“毒藥”一文影響,在深圳、杭州、長春三地,共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這兩家公司為吉林省海山醫藥有限公司、杭州蕭山保康醫藥有限公司,兩公司分別退貨14000瓶、43200瓶,涉及貨款827000元、2983392元;7名市民分別要求退貨一箱、12瓶、8瓶、6瓶、1瓶、1瓶、1瓶。

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會計鑒定書》做鑒定結論稱,若兩家醫藥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藥酒方能贏得淨利潤1425375.04元。

1月5日,涼城警方從“美篇”所隸屬的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調取了譚秦東的註冊ID號(12874477)、手機號。該公司負責網上資訊發佈的副總經理稱,譚秦東的網帖“沒有明顯違法犯罪的內容,可能有一些侵權誹謗情節,但這不屬於公司的審核範疇。”

1月10日,譚秦東被涼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譚秦東被執行逮捕。

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作出《起訴意見書》稱,依法偵查查明:

譚慶東在微信群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律師說法:

正文多轉自公開報導與處罰公告

有公司退貨是否受文章影響需更多證據

譚秦東,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製藥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藥科技公司。

譚秦東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

為弄清楚譚慶東所寫文章是否受其他企業指使,其辯護人、廣東舜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定鋒已兩次前往涼城縣看守所見面,“譚慶東說自己純粹是出於醫生的職業道德,才發了這麼一篇帖子。”

譚秦東在詢問筆錄中稱,其“美篇”帳號文章均從網上下載發表,至於“毒藥”一文,是受一個“不認識的微信朋友”鼓動,“頭腦一熱發出去了”,其標題用“毒藥”二字,乃是“為了博取讀者眼球”。

譚秦東的醫生執業證書

他稱,該文主要內容來自“非凡醫品”公眾號文章,原文標題《奇葩:67種藥材能治47種病 1169個廣告的國藥鴻毛藥酒坑人到什麼時候》(注:原文標題為“鴻毛”)。4月13日,紅星新聞檢索發現,“非凡醫品”公眾號裡的該文章仍可訪問閱讀。

譚慶東發佈的“毒藥”一文,正文部分提到了心肌的變化、心臟傳導系統的變化、心瓣膜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5個概念,“這都是科學敘述,講的是這些疾病的原理,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胡定鋒說。

正文其他部分轉自權威媒體、網站和國家行政機關的公開報導與處罰公告的截圖,包括:新京報的報導《屢查不改 鴻茅藥酒仍在稱“所有人都能喝”》;新浪網的報導《鴻茅藥酒被責令停售 治病藥酒被指誇大宣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刊登的公告《海南省暫停鴻茅藥酒等九個違法廣告藥品的省內銷售》。

“文章的問題,無非是科普的內容引用多了一些,論證的邏輯少了一些。”胡定鋒在提交的律師意見書指出,鴻茅藥酒在廣告行銷中虛假宣傳、多次遭到各地行政機關的處罰在先,在這種情況下,譚秦東視“鴻毛藥酒”為“毒藥”加以斥責,雖用詞不妥但情有可原,不應該以刑事犯罪的手段去對付。

胡定鋒說,近年來,社會各界對鴻茅藥酒的質疑聲很多,“網路上存在大量批評鴻茅藥酒的報導和文章,和它們相比,這篇文章的影響要小得多。”

對此,雲南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中心主任湯光仁認為,譚秦東沒有損害“鴻茅藥酒”聲譽的主觀故意,其文章的立意,是提醒一群特殊的老年人不要飲用鴻茅藥酒,文章標題中的“毒藥”也是文藝的提醒,不能當做虛構的事實,就如同成語“飲鴆止渴”,其中“鴆”也是毒藥的含義,故此其文章中所謂的毒藥究竟是否是虛構事實還是文藝表述或者專業提醒,應該仔細甄別。至於兩家公司退貨的後果,則需要有更多證據來證明的確是受到這篇文章的影響,否則最終也很難認定。

案情進展:

警方對文章點擊轉發等認定補充偵查

或於近期開庭被追究民事賠償

《刑法》第221條對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作如下規定: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胡定鋒擬為譚秦東作無罪辯護。他認為,文章內容來自已有的公開報導或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公告,故“捏造”前提不能成立,就文章的動機而言,譚秦東針對的是老年人這個特定的群體,“是告誡有高血壓、冠心病和心臟病的老年患者,絕對不能飲鴻茅藥酒。”

譚秦東曾告訴胡定鋒,鴻茅藥酒是甲類非處方藥,不是酒或保健食品,有具體的禁忌症、適應症、療程和嚴格的劑量要求,“但它的很多廣告和餐桌相關,老年人看電視多,會誤以為這是一種可以不限量飲用的酒。”

1月25日,檢察院作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調查“毒藥”一文發佈後,是否還存在其他因這篇文章而取消訂單的情形;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後,3月23日,涼城縣人民檢察院作出《補充偵查決定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對起訴意見書所提到的文章點擊量和轉發量是如何認定的等6個方面進行補充偵查;4月9日,涼城縣公安局補查重報。

4月11日,此案經辦警官回復紅星新聞,該案是公司報案後立案偵查,因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警方不做更多回應。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岱海鎮,其官網稱,鴻茅藥酒是我國重要行業歷史最老字型大小之一,始創於清代乾隆四年(1739年),以銷售和生產規模計算,鴻茅藥業是目前國內最大的OTC中成藥酒生產企業,其核心產品鴻茅藥酒終端覆蓋全國省市縣鄉鎮近10萬家藥店,年銷售額躋身全國藥品零售排名前5。

4月11日上午開始,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責任公司“媒體單位唯一諮詢電話”負責人,截至4月13日下午,該負責人尚未對此案相關問題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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