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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生產需要“關鍵少數”負責

近日, 中辦國辦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 讓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方面有了更明確的遵循。 (4月19日 人民網)

近年來, 我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重特大安全事故持續減少, 這得益于多年來在安全生產高壓態勢之下各方面的嚴抓嚴管, 尤其是“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嚴格落實。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 確保安全生產、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承擔好的重要責任。

安全生產是一項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

一頭連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頭連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忽視安全、違規操作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來不得絲毫懈怠和僥倖。 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一切理由於事無補。 要想避免或是減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先要引起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的重視。

值得關注的是, 《規定》提出“終身問責”, 這一舉措看似是是對領導幹部的處罰, 而實質確是保護, 避免領導幹部在履職過程中存在僥倖心理。 不可否認, 安全生產是比較複雜的系統, 存在一些不可抗力因素, 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幹部也承擔較大壓力, 鑒於此, 《規定》也制定了從輕追責、免責和表彰獎勵的條件。 這是一種導向, 也是對履職盡責黨政領導幹部的鞭策,

讓他們少些後顧之憂, 多些真抓的實勁、常抓的韌勁。

安全無小事, 責任大於天。 作為負責任的領導幹部必須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積極推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責任制落實, 加大責任落實力度, 只有將問題隱患發現在前、解決在先, 才能防微杜漸, 讓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 盡最大可能避免慘劇。

作者:雨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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